反倾销给中国的带来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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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什么是反倾销
〔一〕倾销的定义:
是指一国或地区的生产商或出口商以低于其国内市场价格或低于本钱价格将其商品抛售到另一国或地区市场的行为。

〔二〕反倾销的定义:
反倾销指对外国商品在本国市场上的倾销所采取的低制措施。

1、反倾销的表现形式:
一般是对倾销的外国商品除征收一般进口税外,再增收附加税,使其不能廉价出售,此种附加税称为“反倾销税〞。

2、反倾销成立的条件:
世贸组织的《反倾销协议》规定,一成员要实施反倾销措施,必须遵守三个条件:首先,确定存在倾销的事实;
第二,确定对国内产业造成了实质损害或威胁,或对建立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阻碍;
第三,确定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按照倾销的定义,假如产品的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就会被认为存在倾销。

出口价格低于正常价格的差额被称为倾销幅度。

所以,确定倾销必须经过三个步骤:确定出口价格;确定正常价格;对出口价格和正常价格进展比拟。

〔三〕反倾销所产生的背景:
早在16、17世纪时,英国已经开始用这种方式去击垮外国同类产业的竞争对手,从而达到了占领国际市场并最终赚取巨额垄断的目的。

到了19世纪末20世纪初,倾销一词开始在国际贸易中被广泛使用。

随着工业的不断开展,德国、美国等资本主义强国都在对外贸易中采取了倾销的手段来获取暴利。

按照销售商以低于同类商品正常价格这一标准来看待倾销,倾销首先作为一种国内销售行为并由来已久,之后逐渐开展成为国际贸易行为;按照销售商以低于同类商品正常价格这一标准来看待倾销,倾销已经开展成为一种国际贸易行为方式。

二、中国所遭受的反倾销现状
〔一〕遭受反倾销诉讼的频率高。

1979年中国出口糖精与盐类首次遭受欧共体反倾销以来,中国出口产品一直频繁遭受国外的反倾销调查,目前国外对中国反倾销立案已近500起,居世界各国之首。

近年来中国出口商品遭受反倾销的频率越来越高。

〔二〕遭受反倾销的出口商品X围广。

不仅美欧等西方兴旺国家频繁对我国提起反倾销调查,一些开展中国家如墨西哥、智利、秘鲁、尼日利亚、委内瑞拉、印度、韩国等也对我国发起了反倾销诉讼,涉案产品包括五矿、化工、轻纺、机电、农产品等4500多种。

中国在国外遭受反倾销诉讼的商品无所不包,不仅遭受反倾销调查的案件数排在世界首位,而且遭受反倾销案件最终裁定的比率同样位居世界第一。

〔三〕遭受反倾销诉讼的胜诉率不高,损失大。

在已经发生对华反倾销案中,至少有50%的企业没有应诉;而在近年来应诉率虽然提高到了70%,但是胜诉率却一直在30%左右徘徊。

三、中国遭受反倾销的原因分析
〔一〕决定因素:我国工业所处的开展阶段
在我国,二元经济结构的特征十清楚显。

有的地方尚处在工业化的初期,有的地方已进入工业化的后期。

但就全国的总体情况看,多数还是处在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

处在这个开展阶段上,不可防止地会存在下述问题:
1、生产能力巨大,产品结构雷同。

我国工业企业数量众多,加工潜能十分巨大,享有“世界工厂〞的美誉。

这样的结果是:一方面数量庞大的企业生产能力非常大,生产的产品产量非常多。

另一方面是产品结构雷同,差异化很少。

这些多而雷同的产品涌向相对集中的海外市场,必然招致国外相关产业的反倾销指控。

2、产品价格低廉,行业自律乏力。

在我国,生产资料的价格比拟低,环境保护标准比拟低,加上充裕且廉价的劳动力,使产品的生产本钱较低,因此产品出口定价也较低。

行业自律约束力较差,各企业对外出口都实施廉价竞争、薄利多销的营销策略。

3、贴牌加工生产,出口数量猛增。

处于工业化初、中期阶段的我国工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差,拥有的知识产权偏少,缺乏核心竞争力。

大量的出口产品都源自于贴牌加工方式,即外国企业出技术标准,出品牌,利用中国的廉价资源,廉价劳动力生产产品,贴上他们的标签投入中国市场或出口其他国家。

4、快速开展贸易与工业化,由此引发的疑问是,世界上其他国家也经历过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为何未引起如此多的反倾销指控呢?回答这个问题,只需要补充一个事实就可以了。

中国在工业化的初、中期阶段恰逢对外贸易规模迅猛扩X的阶段。

1978年的中国对外贸易额排在世界的第32位,2005年的中国对外贸易额一跃而为世界第三位。

大规模地出口增长,改变了原有的世界贸易格局,不可防止地会引起与其他贸易大国的矛盾、摩擦与冲突。

工业化程度的不断提升,贸易规模地不断扩X,两者叠加在一起,相互作用,相互推动,一方面造就了中国经济的辉煌,另一方面增加了贸易磨擦的可能性。

〔二〕特殊因素:“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定位
我国的市场化取向改革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现已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40多个国家认可了中国的市场经济地位。

即使在这方面最为挑剔的美国也给予了一些中国出口企业“个案处理〞的待遇。

但作为一种长期的制度化地安排,中国还要在2016年之前戴着“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帽子。

这顶帽子,对中国国际贸易的负面影响很大。

(一)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申请容易立案并进展调查。

不论是在《WTO反倾销协议》中,还是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的反倾销法律条文中,都找不出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申请可放宽立案调查的标准。

但在各国反倾销的实践中,往往都按低标准操作。

2、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倾销认定与裁决比拟容易。

《WTO反倾销协议》中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规定,如果反倾销当局认为出口国提供的会计信息不可靠,可选用经济开展水平相当、具有可比性的“替代图〞资料计算倾销幅度。

这样一来当局可随心所欲选取对我国不利的数据。

3、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反倾销应诉毒害极深。

一般来说,涉案企业只要积极应诉并提出有力的证据,或多或少都能取得应诉的成功。

但在“非市场经济国家〞这个前提下,反倾销应诉的空间极为有限,因为进口国反倾销当局不会轻易采信涉案企业所提供的证据、所陈述的言辞。

四、反倾销所带给中国的经济造成的影响
〔一〕对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外国对中国企业进展反倾销调查所确立的税率非常高,多半在100%以上,甚至有的高达300%-600%,严重打击了中国中小企业的走出去的开展信心。

(二)冲击国内市场
由于受到反倾销调查,被排挤出出口国该国市场,必须寻找一个新的市场来取代,但因时间而来不与开拓新市场,产品只能回流国内。

大量产品涌入国内使国内市场使产品价格迅速下降,影响到国内其他的企业,而一些刚刚起步或未开展起来的企业如此会失去市场从而面临着倒闭的危险。

(三)外资的外流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之所以飞速开展,与外资的大量涌入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对于外资来说,中国存在巨大的劳动力市场,生产本钱低,可以在国际市场中获得高额的利润;对于中国来说,吸引利用大量外资进展国内建设,促进国民经济的开展,这是一个双赢的交易。

但是由于受到反倾销调查的企业大多是合资企业,外资在中国产生的利润减少甚至低于在外资在其本国产生利润,这将会挫折外商在华投资的积极性,有可能使大量的外资流出中国,这对于我国的经济开展是十分不利的。

(四)产生蝴蝶效应
当一国对我国某企业产品进展反倾销调查并制定最终反倾销税时,企业需要将大量的产品转移到新的市场,而其他国家如此担心大量低价的中国产品涌入本国会对本国的企业产生冲击,也会纷纷制定一些规章限制中国的产品的进入,这将会影响到中国产品向这些国家的正常出口。

五、中国商品如何应对反倾销策略
国外对华反倾销的泛滥已使我国成为国际反倾销最大的受害国 , 现实的严峻使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反倾销本质。

(一)加强出口企业管理,防止低价竞销。

以外贸企业的组织创新为突破口,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大力提高外贸行业的组织化程度和市场集中度,遏制出口贸易过度分散、过度竞争的倾向。

进一步建立并完善行业协调机制,防止出口企业之间的低价竞销行为。

调整出口企业的目标市场战略,积极推行多元化市场战略,通过拓宽出口面,从而取缔由于出口市场过度集中而导致的低价竞争行为。

各个企业应该开发并出口各具特色产品,实现出口产品差异化。

(二)加强出口企业本钱核算,与国际接轨。

面对国际反倾销,中国企业应该加强自身管理,尤其是在本钱核算方面。

中国出口商品的本钱核算要符合国际会计准如此的要求,有一套符合国际准如此的根本会计报表,并经过独立审计,有通用性。

启动会计定价战略,出口企业自我约束低价竞销行为,出口企业的国际市场销售价格在不低于国内市场价格的前提下,要据目标市场的状况,在行业商会的指导下,企业协调自己的生产,销售与供给,通过国
际市场会计信息来确定并与时调整出口价格,防止引起进口国生产商的警觉。

(三)加强团结,企业、行业、政府积极应诉。

面对国际反倾销调查,中国企业应加强团结,积极主动地应诉,聘请律师、准备抗辩材料。

同业公会在应对国际反倾销中应该发挥其作用,一项反倾销案件涉与的金额高、风险大,中国的单个中小企业势单力薄,面对如此巨大的诉讼费,单个企业根本无法应对。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整个行业团结起来联合应诉,从而分散应诉资金风险,实现行业的利益最大化。

参加WTO,政府应更少的直接干预经济,但是面对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国的中小企业初涉国际市场,需要政府为企业提供信息、法律方面的服务。

政府应该培养专门的外贸人员,专门处理国际纠纷。

中国政府应该在市场经济中充当好自己“守夜人〞的责任。

(四)合理利用中止协议。

假如中国出口商品存在反倾销已构成既成事实,如此中国出口厂商应该争取利用中止协议来减少倾销所带来的损失。

面对反倾销诉讼应积极参与反倾销应诉,在反倾销中主动提出有利双方的中止协议是一个企业能否成功的保住国外市场的关键。

(五)在平等、互利的根底上争取改善与世界各国的经贸关系。

外贸与外交是相辅相存的,中国的外贸要外交来推动,同时,中国的外贸将进一步促进与各国的外交关系。

瞬息万变的国际大环境,给中国的出口既带来了机遇,同时也使中国的出口面临挑战客观、正确地统计各国进出口商品的金额与数量,明确中国国内生产厂商生产出口的产品与外商在中国进展加工生产再出口的产品的区别。

从而消除在国际市场上对中国出口商品存在的偏见,为中国出口商品在世界市场上得到客观、公正的待遇铺平道路,在不违反国际规如此的前提下进一步促进中国的对外贸易。

参考文献
[1]X新娟.反倾销法律的理论与实践[M].:中国社会科学,2008
[2]姜爱丽等《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中国档案,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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