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宝华赌博案(余公(仁)行罚决字[2022]0024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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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华赌博案(余公(仁)行罚决字[2022]00248号)
【主题分类】公安
【发文案号】余公(仁)行罚决字[2022]00248号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7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
正)18853911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12修正)188539110100
【处罚日期】2022.02.10
【处罚机关类型】公安部/厅/局/分局
【处罚机关】【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仁和派出所
【处罚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执法级别】区/县级
【执法地域】余杭区
【处罚对象】王宝华
【处罚对象分类】个人
【更新时间】2022.07.28 17:41:47
处罚名
称
王宝华赌博案
行政处
罚决定
书文号
余公(仁)行罚决字[2022]00248号
被处罚
对象
王宝华
处罚结
果主要违法事实:2022年2月9日晚,王宝华等人在余杭区仁和街道一地,以扑克牌打“红十”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
同时查获王宝华赌资人
民币六百二十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
定,决定给予王宝华罚款三百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并收缴人民币六百二十元。
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余杭
农村商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
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处罚决
2022-02-10
定日期
处罚机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仁和派出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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