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领导小食堂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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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领导小食堂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县领导小食堂是为了满足领导干部在工作期间的正常用餐需求而设立的。

为确
保小食堂的管理有序、食品安全可靠,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小食堂管理责任
1.县领导小食堂的管理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设立专职人员负责小食堂的
日常运行。

2.承办小食堂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健康证,并接受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
的培训。

三、供应食材的选择与采购
1.小食堂应选择优质食材,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均衡。

2.食材的采购应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遵循相关采购法规。

3.采购的食材应保证在保质期内,并进行相应的储存和保存措施。

四、食品加工与烹饪
1.食品加工和烹饪应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与卫生管理标准进行。

2.小食堂应建立食品加工和烹饪记录,包括食材的购进记录、加工与烹
饪记录等,以确保食品安全和可追溯性。

五、餐厅卫生管理
1.餐厅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2.餐具、餐桌、餐椅等应保持卫生,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3.厨房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并定期进行清洗和消毒。

六、餐厅用餐流程
1.餐厅开放时间应在指定的时间范围内,确保领导干部用餐的便利性。

2.用餐前应自助进行手部卫生消毒,保持用餐环境的卫生。

3.用餐时应文明用餐,不浪费食物,遵守用餐秩序。

七、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
1.县领导小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和检查由县卫生局负责。

2.卫生监督部门应定期对小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记录。

3.如出现食品安全问题,责任人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八、违规处罚
1.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将根据其违规行为受到相应的处罚,严重者将被取
消小食堂的用餐权益。

2.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问题、管理不当导致的浪费等。

九、附则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关情况的进一步调整和修改应根据实际
情况进行。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县委办公室所有。

以上为县领导小食堂管理制度,希望各位领导干部能够严格遵守,共同为食堂的管理和食品安全保障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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