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的美学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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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美与世俗生活的对立
在中国传统美学里,美既表现为“一种不可捉摸的飘逸,又表现为一种非常脆弱与敏感的特质”。
在《红楼梦》中,所谓美,不仅仅是大观园中那些少女的外形美,更多的还包括他们美的思想,美的心灵和美的才能。
如对林黛玉的那种轻灵超然,不染尘埃的艺术形象即代表了这种美的极致,而贾宝玉最倾慕林黛玉的正是这种极致的美。
然而在中国封建社会传统文化中,是从不关注人生的审美价值,从不关注人性的自然发展,而是执著于对功名利禄的追求,生命价值已经本末倒置了。
人性的纯真已然完全丧失。
因此,美与世俗的生活显得那么格格不入,美在世俗生活中遭到了践踏,一切美好都已被世俗“零落成泥辗作尘”了。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悲剧,贾宝玉爱情的毁灭,大观园中“女儿国”的最终消亡,都象征了美的终结。
2.美与美的毁灭
大观园中的众多女子都春残花落,香消玉殒,“千红一哭,万艳同悲”,这是“美和美的毁灭”,是一种悲剧的美。
在这种毁灭中,那充满无限风光的“女儿国”,那多姿多彩,优美动人的女孩们美好的形象得到永生。
这也正说明在那个焚琴煮鹤的毁灭一切美好东西的社会里,任何善良的人,真诚的人,都没有好的命运。
在中国封建专制主义长期统治下,人的一切正常要求,美好情感,都和礼教制度,文化禁锢政策相互水火不容。
从这个意义上说,《红楼梦》里所描写的大观园女儿国的美和美的毁灭的悲剧,正是客观上对中国封建社会作了最深刻的揭露和最有力的抗争,这或许也是《红楼梦》的最广泛的社会意义和最永恒的美学价值。
3.悲剧与历史的统一
鲁迅说:“悲剧是把人生最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
”一个人的灾难和不平,往往很难被另外的人所感受,理解。
但是悲剧艺术将最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呈现在人的面前,让人看到了美好的,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从而唤起同情,引起思想的共鸣,产生一种悲剧的美。
这是一种历史的必然,是社会生活中各种因素(包括美与丑)作用的结果。
而这种美学的悲剧,更多的强调最终抵抗的无效。
《红楼梦》是一部大悲剧,每一个悲剧主体都处在特定的现实社会中,每一个悲剧都是由其主体的价值选择和现实关系得复杂关系造成的,是一种悲剧命运与历史必然相统一的美学意义。
从审美层次上看,书中男女主人公――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在整个作品德审美体验中占有最突出的位置,是整个作品中最具审美效应的因素,神瑛侍者和绛珠仙子之
间的“还泪神话”一直都最引人注目,给人关于爱情和人性的良多联想和爱的深刻的体验。
第二个系列,构成《红楼梦》整体审美效应的是大观园里女儿们的悲剧,即千红一哭,万艳同悲的美和美的毁灭的悲剧,这一审美体验不同于第一系列的,这是一种悲剧的美学感受,是将有价值东西毁灭给人看。
第三系列的是贾府走向衰亡,一败涂地的悲剧的审美体验,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和社会发展之间的统一。
《红楼梦》写的人生的悲剧、爱情的悲剧、家庭的悲剧,也是社会的悲剧。
王国维在《红楼梦评论》中对《红楼梦》美学价值的体认与对国民性的剖析结合起来。
他认为中华国民的精神是世间的、乐天的,表现在艺术趣味上,则是喜欢始悲终欢、始离终合、始困终亨的“大团圆”结局。
的确,《红楼梦》一反这种传统的乐天文化,以悲剧告终,从而使人透彻地看待人生与痛苦的关系,虽然大背于吾国人之精神,但这正是其深刻美学价值之所在。
《红楼梦》之伟大,在于它以一部小说而得以成就一门学说,其学术地位的确立,当归功于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新红学的创建,纵观中国近代史,优秀的文学家和思想家如蔡元培、鲁迅、王国维、胡适等人均以师儒身份评点《红楼梦》,使可观之小说遂登大雅之堂,开启了红学研究之盛放争鸣的局面。
东方出版社出版的《红楼四大家》选取上述四位红学史上代表人物的评判之语——即从哲学与美学的观点来分析《红楼梦》之艺术价值。
这四位大家的红学专著既包含了“旧红学”的精华,也涵盖了“新红学”的宗旨,期待读者能借此书站在更高的角度认识《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