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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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1.10.20
•【字号】泉洛政办网传〔2021〕20号
•【施行日期】2021.10.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技术开发区
正文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泉洛政办网传〔2021〕20号
各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各责任单位要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单位的沟通衔接,积极主动对接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和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复制推广取得更多更好的实效。

泉州市洛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0日
福建洛江经济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
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自贸办〔2021〕1 号)、《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明传〔2021〕49 号)要求,加快推进洛江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成果,推动自贸试验区和开发区融合发展,促进洛江经济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市工作部署,在开发区建设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先行区,开展体制对接、成果共享、平台融通、协同改革、联动创新等工作,复制推广自贸创新成果,促进自贸试验区和开发区融合发展,打造成为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载体。

(二)主要目标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力争3 年内基本完成创新推广先行区建设重点任务,自贸试验区和开发区融合发展取得初步成效。

二、重点任务
(一)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1.构建精简高效的开发区管委会机构。

借鉴自贸试验区做法,建立完善以区政
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或召集人的管理体制,安排专职领导干部统筹协调自贸创新成果复制推广、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园区标准化建设等工作。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
2.理顺开发区与所在地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关系。

区政府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和开发区所在街道(镇),协同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园区各项工作。

由区级相关部门和各园区所在街道(镇)组织实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治安维稳、道路管网及绿化保洁等公共事务,开发区管委会配合抓好监管责任落实。

梳理完善开发区管委会职责,突出重点职能,优化人员配置,加大体制保障。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依法赋予开发区相关经济和管理服务权限,支持开发区稳妥高效用好相关权限,提升综合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公安分局,洛江生态环境局,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
3.推进“四个一”管理机制。

推进开发区“四个一”管理机制,即“一张路线图+一个专班+一窗口服务+一支招商队伍”。

“一张路线图”,即制定“一区一案”,找准园区功能定位,制定发展目标和路径,细化年度建设方案与计划,并落到属地、部门、具体责任人。

“一个专班”,即进一步推行“管委会+运营公司”模式,明确管委会作为行政服务主体和运营公司作为独立市场主体,逐步实现市场化运作。

“一窗口服务”,即依托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开发区服务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政务审批、要素保障等配套服务。

“一支招商队伍”,即成立开发区招商领导小组,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和园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开展产业招商、精准招商。

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工信局、发改局、招商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
(二)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
指导推动开发区全面学习借鉴国家和省级层面自贸试验区等有关改革创新经验和实践案例,复制推广我省自贸试验区创新举措(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见附件1)。

重点复制推广“单一窗口”“多规合一”“证照分离”“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综合治理与服务”等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创新举措。

加强复制推广企业用地、环评、用电、用水、消防、办税、进出口等专项创新举措。

对确有需要进行复制推广但不符合现有法律法规的改革措施,应当依法提请有权机关调整有关法律法规的实施。

责任单位:区委台港澳办,区新闻出版局,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分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卫健局、财政局,洛江生态环境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区贸促会,区检察院、法院,区税务局,洛江供电服务中心,万安街道办事处、双阳街道办事处、河市镇人民政府
(三)建设运营开发区产业平台
借鉴自贸试验区建设重点平台的经验做法,推动开发区自主培育一批重点产业平台,加快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集聚发展,更好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各乡镇(街道)属地开发区也可依托开发区产业平台,合作共建区域性或上下游产业平台,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新业态新模式。

推动有实力的国有企业整合现有平台企业,探索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和薪酬制度,加强招商引资、配套建设和管理服务,积极运营壮大产业平台,做大做强产业规模和竞争力。

鼓励财政部门对发展成效明显的产业平台给予倾斜支持。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财政局、人社局、商务局,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四)鼓励区域之间开展联动创新
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推动开发区根据资源禀赋、区位特点和发展需求,
探索改革创新举措,率先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新推出的尚未在全省和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创新举措。

对于超越权限的改革创新举措,可提供自贸试验区等区域先行先试,试行成功后再复制推广。

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鼓励与自贸试验区协同发展,联动开展招商引资和科技创新等工作,探索跨地区合作中成本分担、利益分享、人才交流等方面的创新举措,优化“总部+基地”“龙头+配套”等产业协同发展机制,推动区域间优势互补、协调联动、错位发展。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科技局、工信局、司法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商务局、文体旅游局、城管局、公安分局,洛江生态环境局,区税务局,区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洛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深刻认识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的重大意义,成立区推广自贸试验区可复制改革创新试点经验工作协调小组,把创新推广先行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

参照自贸试验区管理模式,完善开发区联席会议机制,明确成员单位和职责分工,组织落实创新推广先行区工作方案,协调解决复制推广、融合发展过程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确保创新成果复制推广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力度
区商务局要切实做好统筹协调、总结分析等相关工作,对照《全省开发区建设创新推广先行区评估细则(暂行)》(详见附件2)的具体要求,牵头落实创新推广先行区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评估工作,并根据省自贸办评估结果,通报工作成效、排名顺序。

(三)注重成果运用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部门要完善信息报送机制,注重总结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加强研究复制推广、系统集成、协同改革、联动创新、国内国际双
循环等课题;对于创新推广先行区的工作成效和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请适时报送区商务局。

附件:1.自贸试验区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任务分工表
2.全省开发区建设创新推广先行区评估细则(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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