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消防安全要求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的消防安全要求
施工现场运输道路、仓库、办公、生活等临时设施以及消防设施等的平面布置,均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一、道路的布置
1.运输道路
(1)运输道路的最小宽度和转弯半径应符合表11-2和表11-3的要求。

架空线路及管道下面的道路,其通行空间宽度应比道路宽度大0.5m,空间高度应大于4.5m。

表11-2 施工现场道路最小宽度
表11-3 施工现场道路最小转弯半径
(2)路面应压实平整,并高出自然地面0.1~0.2m。

雨期雨量较大的,一般沟深和底宽应不小于0.4m。

(3)道路应靠近建筑物、木料场等易发生火灾的地方,以便车辆能直接开到消火栓处。

(4)尽量将道路布置成环路;否则应设置倒车场地。

2.消防车道
施工现场内应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临时消防车道与在建工程、临时用房、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的距离,不宜小于5m,且不宜大于40m。

施工现场周边道路满足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要求时,施工现场内可不设置临时消防车道。

(1)临时消防车道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临时消防车道宜为环形,如设置环形车道确有困难,应在消防车道尽端设置尺寸不小于12m×12m的回车场。

2)临时消防车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m。

3)临时消防车道的右侧应设置消防车行进路线指示标识。

4)临时消防车道路基、路面及其下部设施应能承受消防车通行压力及工作荷载。

(2)建筑高度大于24m的在建工程,建筑工程单体占地面积大于3000m2的在建工程,成组布置的数量超过10栋的临时用房应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

如果设置环形临时消防车道确有困难,除应设置回车场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设置临时消防救援场地。

1)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在在建工程装饰装修阶段设置。

2)临时消防救援场地应设置在成组布置的临时用房场地的长边一侧及在建工程的长边一侧。

3)场地宽度应满足消防车正常操作要求且不应小于6m,与在建工程外脚手架的净距不宜小于2m,且不宜超过6m。

二、临时设施的布置
作业棚和临时生活设施的规划和搭建,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临时生活设施应尽可能搭建在距离正在修建的建筑物20m以外的区域,禁止搭设在高压架空电线的下面,距离高压架空电线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6m。

(2)临时宿舍与厨房、锅炉房、变电所和汽车库之间的防火距离应不小于15m。

(3)临时宿舍等生活设施,距离铁路的中心线及少量易燃品储藏室的间距不小于30m。

(4)临时宿舍距离火灾危险性大的生产场所不得小于30m。

(5)为储存大量的易燃物品、油料、炸药等所修建的临时仓库,与永久工程或临时宿舍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根据所储存的数量,按照有关规定确定。

(6)在独立的场地上修建成批的临时宿舍时,应当分组布置,每组最多不超过两幢,组与组之间的防火距离,在城市市区不小于20m,在农村应不小于10m。

作为临时宿舍的简易楼房的层高应当控制在两层以内,且每层应当设置两个安全通道。

(7)生产工棚包括仓库,无论有无用火作业或取暖设备,室内最低高度一般不应小于2.8m,其门的宽度要大于1.2m,并且要双扇向外。

三、消防设施的布置
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临时消防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

临时消防设施应与在建工程的施工同步设置。

房屋建筑工程中,临时消防设施的设置与在建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进度的差距不应超过3层。

施工现场在建工程可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永久性消防设施作为临时消防设施。

当永久性消防设施无法满足使用要求时,应增设临时消防设施。

1.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施工现场或其附近应设置稳定、可靠的水源,并应能满足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用水的需要。

消防水源可采用市政给水管网或天然水源。

其进水口一般不应少于两处。

当采用天然水源时,应采取措施确保冰冻季节、枯水期最低水位时能够顺利取水。

施工现场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应与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给水系统合并设置,但应设置将生产、生活用水转为消防用水的应急阀门。

应急阀门不应超过两个,且应设置在易于操作的场所,并设置明显标识。

高度超过100m的在建工程,应在适当楼层增设临时中转水池及加压水泵。

中转水池的有效容积不应少于10m3。

上、下两个中转水池的高差不宜超过100m。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给水压力应满足消防水枪充实水柱长度不小于10m的要求;给水压力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设置消火栓泵,消火栓泵不应少于两台,且应互为备用;消火栓泵宜设置自动起动装置。

当外部消防水源不能满足施工现场的临时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应在施工现场设置临时贮水池。

临时贮水池宜设置在便于消防车取水的部位,其有效容积不应小于施工现场火灾延续时间内一次灭火的全部消防用水量。

临时消防给水系统的贮水池、消火栓泵、室内消防竖管及水泵接合器等,应设有醒目标识。

施工现场的消火栓泵应采用专用消防配电线路。

专用消防配电线路应自施工现场总配电箱的总断路器上端接入,且应保持不间断供电。

2.临时消火栓布置
(1)工程内临时消火栓应分设于各层明显且便于使用的地点,并保证消火栓的充实水柱能到达工程内任何部位。

使用时栓口离地 1.2m,出水方向宜与墙壁成90°。

(2)消火栓口径应为65mm,配备的水带每节长度不宜超过20m,水枪喷嘴口径不小于19mm。

每个消火栓处宜设启动消防水泵的按钮。

(3)室外消火栓应沿消防车道或堆料场内交通道路的边缘设置,消火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120m。

周围3m之内禁止堆物。

3.灭火器设置
在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动火作业场所、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以及其他具有火灾危险的场所,应配置灭火器。

灭火器设置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器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如房间出入口、通道、走廊、门厅及楼梯等部位。

(2)灭火器的铭牌必须朝外,以方便人们直接看到灭火器的主要性能指标。

(3)手提式灭火器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其顶部离地面高度应小于1.5m,底部离地面高度不宜小于0.15m。

(4)设置在挂钩、托架上或灭火器箱内的手提式灭火器要竖直向上设置。

(5)对于那些环境条件较好的场所,手提式灭火器可直接放在地面上。

(6)灭火器不得设置在环境温度超出其使用温度范围的地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