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院系、各宿舍:
为加强我院学生公寓消防工作,确保学校、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我院将于5月12日-5月23日进行学生公寓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具体如下:
一、检查范围
1.宿舍内用火、用电情况
2.学生公寓消防设施
二、具体要求
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宿舍,严禁在宿舍内吸烟。

不准在宿舍区内烧废纸、杂物等。

2.严禁在宿舍内违章使用大功率电器和“三无”电器产品(“三无”包括无注册商标、无生产地、无安全保障)。

宿舍内不得存放、使用电饭煲、电炉和300W以上电器(电吹风除外)。

3.严禁在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网线。

插排不得放在床上或挂在床头,统一放置在桌面上,人走时必须拔掉插头或关闭插排上的电源开关。

4.屋内没人时不得对手机、MP3、MP4、笔记本电脑等进行充电,充电器不得在未连接任何充电设备的情况下插在插座上。

5.严禁破坏宿舍区内任何消防设施。

禁止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三、处理决定
根据2010年1月1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及《学生违纪处理规定》第九条第四款等相关条例对违反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

1.在宿舍楼内焚烧纸张、信件等易燃品,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以上处分。

2.在宿舍内吸烟的给予通报批评,宿舍内发现烟头的给予责任人通报批评,无责任人的给予整个宿舍通报批评。

3.私自使用电炉、加热器、电热杯、电熨斗和其它电热设备或私接电源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4.在宿舍区内乱拉、乱接电线、网线,使用劣质电器,插排未放在规定位置,人走时未拔掉插排插头或关闭电源的给予通报批评。

5.屋内没人时对手机、MP3、MP4、笔记本电脑等进行充电,充电器在未连接任何充电设备的情况下插在插座上的给予通报批评。

6.破坏宿舍区内任何消防设施,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的视情况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7.违反上述规定任意一条者,取消本学期星级文明宿舍评比资格。

希广大同学加强防火、防盗意识,提高警惕,互相监督,认真遵守、执行。

各宿舍长要认真负责,做好宿舍内所有电路、线路、电器设备检查工作。

各院系、各辅导员(班主任)、各学生干部应在下周内组织好相关人员,做好落实、监督工作。

学工处也将组织宿管员进学习
是成就事业的基石
行不定期检查,对违纪、违章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学生工作处
2014年5月8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