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8.06.01
•【字号】雅办发〔2018〕19号
•【施行日期】2018.06.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加强内部审核的指导意见
雅办发〔2018〕1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飞地园区(经开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办理工作,根据《四川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雅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雅府发〔2017〕5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落实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法人负责制和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内部监督、行业监督、社会监督、审计监督等相互协同的项目管理和监督体系,提高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工程竣工结算办理质量和效率,遏制“高估冒算”等突出问题。

二、明确竣工结算办理责任
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办理工程竣工结算的直接责任人为项目业主,项目业主在项目竣工(交工)验收后,负责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收集、整理、上报、移交,负责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进行审查,根据审定的竣工结算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负责编制财务决算报告并报批,负责办理项目资产移交手续。

三、积极推行代建制
积极推行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代建制,项目建设期委托具有专业化建设管理能力的公司作为项目业主,全权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建成后交由相关使用单位(或责任部门)使用或管理,解决项目使用单位(或责任部门)专业人才匮乏、政策法规不熟悉等问题。

四、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管控
项目业主应从国家投资建设项目伊始就加强对项目进度、质量、造价全过程管控,保障勘察、设计、清单编制等前期工作质量,督促勘察、设计、施工等参建单位认真履行合同约定内容,充分发挥监理对施工现场的监管作用。

项目业主应当谨慎进行工程变更。

对确需变更的,事前应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综合分析,并严格按照变更程序进行。

五、提升竣工结算审核质量
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后,项目业主应当督促施工单位在合同约定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内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严格履行审核职责。

(一)工程竣工结算审查重点。

对比立项批复总投资,检查是否超概或存在超概可能;有关参建单位选取是否符合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检查工程变更事前是否进
行必要性、可行性和经济性综合分析,事前和事后变更程序是否完备;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是否已经财政评审;经济签证单、技术核定单、材料或设备认质认价记录等资料是否真实有效,隐蔽工程是否有影像记录证明,竣工图是否准确完整;工程延期的责任是否已划分清楚;对工程结算价款进行审查。

(二)加强审核把关。

项目业主单位成立审查组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审查。

审查组可安排内审机构牵头,没有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由分管财务工作的负责同志牵头。

项目甲方代表等工程管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审查组。

审查组可以组织自身力量、监理等对工程竣工结算进行具体审查,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先行审核。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结果最终由项目业主审定,项目业主对审查情况,以及竣工结算价款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取,按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进一步规范全市中介机构服务和管理的意见(试行)>》(雅办函〔2018〕32号)执行。

(三)办理工程结算和财务决算。

项目业主根据审定的竣工结算审查结果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并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四)争议解决。

竣工结算审查中如与施工单位存在争议,可向规建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等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站申请调解或进行咨询。

对争议、分歧较大的问题,可按照合同约定的纠纷解决途径办理,或采取仲裁、诉讼等手段予以解决。

(五)对外公告。

项目业主应向社会公告竣工结算的审查结果,并向社会公布投诉电话和举报方式。

六、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取使用
(一)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选取。

项目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原则上应通过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选取,提交《选取需求意见书》,并在《选取需求意见书》中明确审核时间、审核人员资质、审核费用等方面要求,设定允许误差率,以及超过误差率的责任追究办法。

(二)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使用。

项目业主委托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的,要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管理。

对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派出人员资质和数量不符合《选取需求意见书》要求、审核人员挂靠、审核工作明显不到位、审核时间拖延等问题,要及时督促纠正,问题严重的应终止审核。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审核结束后,应出具审核报告等成果文件送项目业主进行审定,其中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对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准确性和工程结算审核的完整性负责。

项目业主应结合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工作情况,决定是否采纳使用审核成果。

对重大项目、问题较多的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可能存在工作缺陷的项目,项目业主认为确有必要的,可再委托一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予以复核。

七、加大对工程结算“高估冒算”的惩处力度
施工单位编制的工程结算金额经项目业主审定后,如存在审减率过大等“高估冒算”问题,项目业主可对施工单位予以一定的经济惩罚。

惩罚具体范围和幅度,由双方事前在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中进行约定。

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因工作过失造成项目业主损失的,项目业主应根据委托咨询合同进行责任追究,并上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采取清退出库等处理措施,情节严重的还应当上报行政主管部门。

八、监督保障
(一)发挥内部监督作用。

鼓励项目业主单位和行业管理部门建立内部审计机构,健全项目建设管理的内控制度和规范,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内部监察机构等的监督作用,促进提升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二)加强审计监督。

审计机关对项目业主审核、办理竣工结算工作加强业务指导,对项目业主工程结算办理情况加强抽查、复核,对重大项目、重大决策、重点环节、各方履职情况等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

(三)强化部门协作联动。

发展改革、财政、规建和住房保障、交通运输、水务、国资委、政管办等主管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业务指导,履行监管职能。


强部门监管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组织人事等其他监督力量的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

(四)加强追责问责。

对办理竣工结算不规范、不严格,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进行查处。

九、附则
(一)项目业主单位同时又作为施工单位的项目,由上一级主管部门代为办理工程竣工结算。

(二)本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在雅安市行政区域内,实行审批制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工作。

不实行审批制的国家投资建设项目办理工程竣工结算,也应建立工作制度,加强内部审核。

雅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6月1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