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基本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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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基本观点
文明是人类改造世界的物质成果、政治成果和精神成果的总和,是社会发展和人类开化的进步状态的标志。
马克思主义关于政治文明的基本观点,是对人类文明的新总结、新概括。
一、关于“文明"一词
在中国,早在《易经·乾卦》中就有“见龙在田,天下文明”的说法。
唐朝的孔颖达对此的解释是:“天下文明者,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文章而光明也。
”《尚书·舜典》中有“睿哲文明”的记载,孔颖达将之解释为:“经纬天地日文,照临四方曰明。
” 古代中国人对于文明概念的理解,主要是“文治教化”的意思,并不完全具有近现代的含义。
近代意义上的文明概念是清末才舶来的。
其含义如1915年陈独秀在《法兰西与近世文明》中解释的:“文明云者,异于蒙昧未开化者之称也。
La civilization,汉译为文明,开化,教化诸义。
”
在西方,文明(civilization)一词产生于近代英国。
l8世纪初,英国合并苏格兰后,苏格兰的民法开始与英国的普通法融合起来,产生了文明这个词汇,意指法律或审判。
l755年,《英国语言辞典》把文明解释为“民法专家或罗马法教授”。
可见,“文明”一词从近代产生时起就与法律或法治有渊源性关联。
l8世纪后半叶,启蒙思想家在抨击中世纪的黑暗统治时,使用了“文明”一词,与“野蛮”相对,“法律”上的意义降为第二位。
19世纪以后,文明主要指开化、文化、文雅等。
从上述观点中不难看出,“文明”一词的出现,最初都与法律(法治)的进步直接相关。
英文“文明”一词“civilization”的词根“civil”,来源于拉丁文“civis”,它具有三层含义:(1)公民权利的;(2)合法的;(3)民法。
民事、民法、公民权利为什么会成为社会进步的标识?英国著名历史法学家亨利-梅因爵士认为:一个国家文化的高低,看它的民法和刑法的比例就能知道。
大凡半开化的国家,民法少而刑法多;进化的国家,民法多而刑法少。
可以说,法律(民法、法治)的进步既是催生西方“文明”一词的动因,其本身又是社会文明进步的主要标志和标尺。
在东亚汉字文化圈中,近代日本思想家较早使用“文明”这两个汉字移译西文“civilization”;而以“文化”这两个汉字移译西文“cul-ture”。
日本启蒙思想家福泽谕吉曾经写过《文明论概略》一书,强调日本要学习西方,实现文化开化,成为与西方列强并驾齐驱的现代强国。
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论述
马克思、恩格斯通常在三种意义上使用文明这个概念:
一是指与蒙昧、野蛮状态相对立的一种社会进步状态。
恩格斯指出:“国家是文明社会的概括,它在一切典型的时期无例外地都是统治阶级的国家,并且在一切场合在本质上都是镇压被压迫被剥削阶级的机器。
”正是这种国家机器的出现,标志着人类由野蛮、蒙昧时代进入了文明时代。
“随着在文明时代获得最充分发展的奴隶制的出现,就发生了社会分成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第一次大分裂,这种分裂继续存在于整个文明期。
”“以这些制度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完成了古代氏族社会完全做不到的事情。
”
二是指资本主义制度产生以来所创造的一切成果。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资产阶级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
” “资产阶级,由于一切生产工具的迅速改进,由于交通的极其便利,把一切民族甚至最野蛮的民族都卷到文明中来了。
” 资产阶级的共和制、议会和普选制,所有这一切,从全世界社会发展来看,是一大进步。
三是指人类社会发展到更高阶段的社会形态所具有的特征。
文明能够逐步发展到共产主义,这是人类更高类型的文明。
这种理想中的文明,表现为“管理上的民主,社会中的博爱,权利的平等,普及的教育,将揭开社会的下一个更高的阶段……”。
在这种文明的联合体中,“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政治文明”这个概念,是马克思在1844年11月《关于现代国家的著作的计划草稿》中首次明确提出的。
马克思在这篇准备专门研究现代国家问题的大纲中,列举了研究现代国家问题可能涉及的基本内容,在这些基本内容的第(7)项中,使用了“集权制和政治文明”的概念。
通观这部草稿全文,马克思虽然没有对政治文明概念做出具体阐释,也没有使用“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概念,但是可以看出,马克思所讲的政治文明,其内容主要包括民主政治制度、民族和人民、代议制国家、立法权、执行权和司法权、政党、宪法和法律等。
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政治文明是指人类政治活动的进步状态和人类改造社会的政治成果的总和,通常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组成。
其中政治制度文明是核心和关键。
三、中国共产党人对提出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概念的历史性贡献
在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我们党对马克思主义继承、创新和发展的最新成果。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开创了中华民族伟大文明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政治文明的巨大进步。
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我们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开始转入全面的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
后来,由于受“左”的错误的影响,强调以阶级斗争为纲,发生了“文化大革命”那样的严重错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民主政治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都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在经济上提出把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上来,在政治上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在思想上提出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解放思想。
l981年,我们党在《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指出,要在大力发展生产力的同时,逐步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和高度的精神文明,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科学概念。
1982年,党的十二大报告不仅要求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而且第一次提出“两个文明”一起抓这个战略方针。
在全国人大1982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序言中,又以根本法的形式“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规定为国家的根本任务。
l982年修改宪法的重要进展之一,就是充实了有关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内容。
1986年,在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我们党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定不移地进行经济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坚定不移地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并且使这几方面互相配合,互相促进。
这是在我们党的重要文件中,第一次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战略全局,对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做出全面部署。
1987年,党的十三大报告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并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规定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目标。
1993年的宪法修正案,也对宪法序言关于“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表述做了相应修改。
1992年,党的十四大把“两个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范畴,强调“同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相适应,必须按照民主化和法制化紧密结合的要求,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
……把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到新水平”。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只有经济、政治、文化协调发展,只有两个文明都搞好,才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且把“两个文明”建设与政治体制改革和依法治国载入党的基本纲领,第一次提出法制建设同精神文明建设要紧密结合、同步推进。
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到十六大前,我们党在实践中逐步加深了对“两个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在党的文献和国家宪法中逐渐提高了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协调发展的重要地位。
2001年1月,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的讲话中说:“法治属于政治建设、属于政治文明,德治属于思想建设、属于精神文明。
”在2002年“5.31”重要讲话中,他进一步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
”2002年7月16日,江泽民同志在考察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讲话中又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
”党的十六大报告,第一次把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确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目标,并且提出了要“不断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
2004年3月修改宪法,又将“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内容载入宪法。
由上可以看出,“三个文明”辩证统一、协调发展的观点的提出,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的新概括,是对马克思主义政治哲学的继承和发展。
按照“三个文明”辩证统一、协调发展的观点,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物质文明所体现的,是与一定社会的生产关系即经济制度相依存的生产力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精神文明所体现的,是科学、文化、宗教、艺术、道德、伦理、哲学、经济、政治、法律等思想理论和意识形态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政治文明所体现的,是社会民主政治、法律制度的发展状况和进步程度,是反映特定社会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建设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的标志。
政治文明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彼此影响,相互作用,辩证统一。
其中,物质文明是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基础和前提,政治文明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保障,而精神文明为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发展提供方向指导和智力支持。
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辩证统一的关系和协调发展的规律,要求我们在实践中必须坚持“三个文明”一起抓。
一般来讲,“政治文明是人类在一定经济基础上,为建立公共秩序、推动社会进步而形成的用于调节公共权力和私人利益关系的价值规范、组织体系和制度安排的有机总和。
它通常由政治意识文明、政治制度文明和政治行为文明三个部分组成,其中,政治制度文明是核心”。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这个概念的提出,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文明和政治文明的观点,反映了我们党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伟大目标的全面认识,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进一步丰富,是中国共产党人对世界文明的历史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