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标相关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清标相关规定 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
一、部门规章:
1、《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公路建设市场督查工作的通知》第二条指出,评标工作包含清标工作。

2、《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标评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没有禁止清标,但要求评标委员会应严格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进行评标工作。

另外,明确指出:清标结果仅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不得直接据此评标。

二、地方性规范文件
1、清标是评标工作的一部分
(1)清标由评标委员会组织执行
《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明确清标是评标工作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应对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分析和整理。

并对清标的目的、条件、主体、原则、工作内容、请标结果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详见文本。

根据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通知,清标是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的基础性数据整理和分析,属于评标准备工作一部分。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规定,在不改变投标人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
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基础性数据分析和整理(简称为“清标”)。

(2)清标由招标人组织执行
根据《浙江省高速公路项目业主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招标人可以选派熟悉招标工作的人员组成清标工作组,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2、招标人根据评标工作量确定是否进行清标
《黑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2013修订)》规定,招标人应根据评标工作量,确定是否组建清标工作组。

3、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组织清标
根据《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中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的,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自行或者组织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专业机构进行清标。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综合定量评标办法(试行)》也有相同规定。

4、大型或者特殊的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组织清标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的管理办法》规定,对于大型或者特殊的施工招标工程,招标人可在评标前委托造价咨询企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书进行清标。

5、另外,湖南交通厅规定,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可以在资格预审阶段清标,但评标阶段一概不设清标工作组
《湖南省交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公路工程施工招投标监管工作的通知》规定,公路工程招投标活动中,可以在资格预审阶段清标,评标阶段一概不设清标工作组,由评标委员会独立完成。

对资格预审阶段清标的条件以及清标工作主体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如下:“单次招标合同段不超过10个(含10个)时,资格预审评审不设立清标工作组,清标工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
“单次招标合同段超过10个(不含10个)时,资格预审评审清标人员可在清标工作人员库中随机抽取”。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