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肥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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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肥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自治区x年有机肥应用示范推广项目,加快我市有机肥推广应用,促进畜禽粪污资源循环利用,提升耕地质量,降低化肥用量,促进农作物增产增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绿色发展为导向,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依托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和专业化农化服务组织,建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化示范园区,结合畜禽养殖废弃物及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加大有机肥推广应用,减少不合理化肥投入,实现绿色生产,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目标任务
在全市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示范面积5万亩,建设有机肥应用示范园区10个,开展有机肥应用试验5个。
示范区内化肥施用量减少10%,土壤有机质含量提高5%,耕地地力明显提升。
三、实施内容
(一)建设有机肥应用示范园区。
依托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集约化程度高、规模化经营的优势,每个县(市、区)建设2个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示范
园区,主推有机肥替代化肥集成技术。
每个核心示范园区粮食作物不少于x亩,蔬菜、枸杞等经济作物不少于300亩,每亩施用有机肥不少于100公斤,示范区树立有机肥应用示范标识牌。
园区建设分布在入x排水沟周边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x区重点在x(x段)、x、x和x沿线区域内,x市重点在x(x段)、x、x沿线区域内,x区重点在x、x、x沿线区域内,x县重点在x、x沿线区域内,x县重点在x沿线区域内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区建设。
(二)大力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
各县(市、区)结合当地生产条件,推广使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x县、x县、x区覆膜种植区及露地蔬菜产区主推“有机肥+一次性施肥”模式,扩大一次性施肥技术应用;扬黄灌区有水肥一体化条件区域主推“有机肥+配方肥(水溶肥)+水肥一体化”模式,充分利用喷灌、滴灌、微灌等设施,提高水肥利用效率;x区、x市主推“有机肥+配方肥”模式,推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
及时在有机肥使用前后开展耕地质量监测,做好各种模式、不同土壤类型使用效果评价。
(三)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试验研究。
各县(市、区)开展1项有机肥施肥指标、不同土壤类型、不同作物有机肥替代化肥配套技术研究,推广一批有机肥生产施用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
组织专家分区域、分作物制定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方案,集成推广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模式,指导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和农户落实好关键技术,及时掌握有机肥使用效果评价。
(四)开展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服务。
加强宣传培训,提高各类经营主体对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推广的认知度,加大媒体宣传和典型经验推广,在示范区树立有机肥替代化肥标准化示范园区宣传牌,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对农业社会化综合服务站、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技术培训,提高农户及专业化组织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意识。
各县(市、区)培训人员不得低于100人次,全市培训人员500人次以上。
四、补贴环节与方式
(一)补贴环节:x年,项目预算资金500万元,由各县(市、区)农牧局具体组织实施,每个县(市、区)资金100万元,示范面积1万亩。
x市农牧局制定总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实际情况细化项目实施方案,具体实施。
有机肥应用示范项目每亩补贴100元,主要用于示范区有机肥采购、宣传培训、标识牌制作、应用效果评价、田间试验补助等。
(二)补贴方式:一是政府购买服务模式。
依托种植大户、农业企业、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有机肥应用标准化示范园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建设主体与有机肥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签定有机肥供应合同,将商品有机肥或以废弃秸秆、畜禽粪污为原料经过无害化处理的有机肥,运送、施用到田,开展有
机肥应用示范。
经验收合格后,将补贴资金兑付给服务主体。
二是政府采购、合作社带动模式。
示范区商品有机肥、普通有机肥等由政府按照行业规定和标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由合作社牵头,与示范区农户建立联结机制,开展有机肥示范。
五、商品有机肥采购要求
为推进我市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要按照自治区《关于印发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x年-x 年)》(x政办发[x]20x号)要求,商品有机肥须采购x区内以畜禽粪污和农作物秸秆为原料生产的有机肥。
普通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525标准,取得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颁发的肥料登记证;生物有机肥技术指标必须符合NY884-x标准,取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肥料登记证,并在有效期内。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x市农牧局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分管局长任组长,x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x市农牧局产业信息科、x市农牧局农业农机科、x市财政局农财科负责人、各县(市、区)农牧(农科)局局长为项目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x市农技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技中心主任担任。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资金拨付、督促检查验收等工作。
各县(市、区)成立有机肥应用示范项目实施小组,具体负责各项技术措施落实、试验研究等工作。
各成员单位要明确责任,形成合力,确保项目落实
到位。
(二)强化资金管理。
各县(市、区)农牧、财政部门要严格落实有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套取专项资金,切实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同时,积极争取本级财政加大投入,扩大推广面积。
(三)强化监督管理。
x市项目领导小组对有机肥应用示范项目落实情况实行全程跟踪督查,建立目标考核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科学评价项目实施效果;各县(市、区)要在示范园区科学布置耕地质量监测点,跟踪耕地质量等级和土壤肥力变化,开展不同技术模式成本和生态效益监测评估;要严格执行肥料登记管理制度,严把有机肥原料关,完善标准体系,提高有机肥产品质量。
要切实加强有机肥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维护农民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