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
合集下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救助打捞
【发文字号】德办函[2016]114号
【发布部门】德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12.30
【实施日期】2016.12.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发改委等七部门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
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德办函〔2016〕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德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德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德阳调查队制定的《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30日
进一步完善德阳市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
(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德阳调查队)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办函〔2016〕190号)精神,缓解物价上涨影响、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结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德办发〔2011〕88号)相关内容,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保障对象
(一)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
(二)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及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
(三)停产、半停产国有困难企业职工和破产改制企业托管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