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味鱼糜制品》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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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味鱼糜制品》企业标准编制说明
本公司生产的食品《风味鱼糜制品》系以冻鱼糜或冻鱼糜制品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辅料水、淀粉、白砂糖、食用葡萄糖、麦芽糖、大豆蛋白、食用盐、味精、香辛料、食用植物油、鸡肉、蟹肉、鱼卵、芝士、肥膘、奶酪、胡萝卜、玉米、香菜、鸡蛋清、调味料酒等,适量添加或不添加食品用香精、卡拉胶、D-异抗坏血酸钠、六偏磷酸钠、焦磷酸钠、乳酸钠、山梨酸钾、乳酸链球菌素、β-胡萝卜素、乙酰化二淀粉磷酸酯、5’-呈味核苷酸二钠等,经原料处理、配料、斩拌、成型或不成型、蒸煮或不蒸煮、真空包装、高温杀菌工序制成的即食风味鱼糜制品。

因尚无国家、行业、地方标准可参照,为了保证产品质量,规范公司产品生产,特制定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的依据。

本标准属于首次备案,本标准感官要求、理化指标根据产品实际特性修订:污染物指标依据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制定,且铅污染物的指标严于该标准【GB 2762-2017 中,水产动物及其制品:鲜、冻水产动物(鱼类、甲壳类、双壳类除外)的铅污染物指标限量为“≤1.0mg/kg”,本标准规定铅污染物指标限量为“<1.0mg/kg”】。

农药残留限量应符合GB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规定,兽药残留限量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公告,微生物指标依据GB 1013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动物性水产制品》、GB 299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致病菌限量》制定,食品添加剂依据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制定。

1、本标准的编写格式按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要求。

2、本标准除载明产品技术要求内容外,还规定了产品的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贮存。

3、本标准经多次验证,经分析工艺指标及标准要求切实可行。

4、本次修订修正山梨酸钾的检验方法标准号。

XX(中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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