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5.10.12
•【字号】陕发改经贸〔2015〕1361号
•【施行日期】2015.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服务贸易
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
资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经济建设局,省供销社,陕煤化集团、陕西医药集团、陕西粮农集团、陕西物流集团:为进一步用好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项目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财办建〔2009〕206号)和《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检查工作的通知》(陕财办建函〔2015〕56号),现将2013年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陕发改投资〔2013〕916号、陕发改投资〔2013〕1148号)专项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组织
专项检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各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本市辖区内项目检查工作,省级有关单位负责本行业内的项目检查工作,最终形成总体检查情况报告及各项目检查报告。

二、项目检查报告主要内容
项目检查报告主要由基本情况、实施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效益评价四部分组成。

(一)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单位基本情况和项目批复的具体建设内容。

(二)实施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是否按计划竣工完成;项目实施规模与项目批复规模是否相符;项目实施有无按规定实行招投标制、公示制和报账制;项目竣工是否按规定上报竣工验收报告;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资金使用情况。

主要包括项目总投资情况;项目单位配套资金是否落实;财政资金是否足额拨付到位,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情况;有无虚报套取财政资金;财政资金使用是否按有关财政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执行。

(四)项目效益评价。

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程度、社会经济效益。

三、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2015年10月31日前完成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总体检查情况报告、项目检查汇总表、各项目检查报告一式两份报我委。

四、其他
同时,请各单位按照《关于抓紧我省经贸流通领域中央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经贸〔2012〕634号)要求,抓紧中央投资项目验收工作,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一并报我委。

联系人:陈加宝029–87294240
附件:1.2013年度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计划下达表(总表不发)
附件:2.2013年度省级服务业项目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10月12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