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胎奖励发放标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三胎奖励发放标准
福建省实施“全面两孩政策”以来,出生人口逐年增加。
为了鼓励生育,福建省政府从2018年开始实施“三孩生育奖励政策”。
该政策对于生育第三个孩子的家庭提供一定的奖励资金,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生育压力,促进了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本文将介绍福建省三胎奖励政策的发放标准。
一、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政策”概述
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政策”分为两个级别,分别是高级别和低级别。
其中,高级别奖励面向城市奖励对象,低级别奖励面向农村奖励对象。
高级别奖励:留有正式户口、在福建省境内工作、生育第三个及以下子女且符合《福建省“全面两孩”人口政策实施办法》规定的,奖励5万元。
低级别奖励:落户或在福建省境内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或外来人口,在福建省境内生育第三个及以下子女,奖励2万元。
奖励资金由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福建省民政厅联合审核后,由福建省财政厅拨付至县级财政。
二、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政策”适用对象
1.符合福建省“全面两孩”人口政策实施办法规定,有正式户口,离岗时
间不超过5年的本省在职农村居民;
2.有正式驻地、离岗时间不超过5年的本省城镇在职职工;
3.连续缴纳福建省社会保险5年以上且在省内有合法稳定住所的非本省籍
外来务工人员。
其中,非本省户籍居民集体户口在本省连续缴纳福建省社会保
险5年以上的,可依据集体户口相关政策享受相应奖励政策。
三、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政策”申请流程
1.下载并填写《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申请表》;
2.附上生育证明、户口簿等相关材料;
3.提交申请材料至本地劳动人事社保部门或村(社区)委员会。
四、福建省“三孩生育奖励政策”政策补充
1.奖励资金除适用于生育第三个孩子外,若符合条件的家庭还可享受其他
补贴政策,如“优生优育奖励、助学金、住房补贴、医保补助、教育补贴等”。
2.奖励资金只对劳动者发放,对尚未参加社保、离岗不满5年及在企事业
单位工作的人员不予受理。
3.未取得营业执照、没有纳税记录的企业应在生育事件发生后90日内首先领取工商执照并办理一般纳税人备案,是否严格按规定缴纳税费作为评判其是否属于“正常社会单位”的标准之一。
福建省的“三孩生育奖励政策”是政府为了促进生育,推进全面两孩政策而引入的一项奖励政策。
奖励资金的的发放可以有效地鼓励符合条件的家庭再次生育,使越来越多的家庭变得幸福、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