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四川省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1.07.11
•【字号】川城乡治办[2011]107号
•【施行日期】2011.07.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
正文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1]107号)
各市(州)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已经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二O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近期工作要点
根据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2010年度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命名大会”、“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会议”精神,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坚持不懈,拓展提升,夯实基础,完善机制”的思路,努力实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范围和内容的全覆盖,全面提升城乡面貌和人居环境水平、环境基础设施水平和城乡规划建设水平。

工作目标和要重点抓好的工作是:
一、工作目标
到2011年底,要建立起“十二五”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规划体系,县级以上城市、80%以上的乡镇、60%以上的村庄达到《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标准》考核要求;保持全国先进水平和西部地区领先水平,设市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6%,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88%;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农村垃圾“村收集、乡镇运输、县处理”机制不断完善;建筑立面清理和风貌塑造覆盖全部建制镇(乡);城乡居民文明卫生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建立起适应治理工作需要的管理机制和专业技术队伍、清扫保洁队伍,初步形成治理工作的法规政策体系。

二、重点工作
(一)深入治理“五乱”,消除“盲点”、“死角”。

第一,组织开展自查,针对当前工作中的薄弱环节,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紧治理城镇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边远乡镇和村庄,以及公路沿线和沿河两岸的“脏、乱、差”问题。

第二,继续抓好治理“乱扔、乱吐、乱倒”等陋习活动,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防止“五乱”回潮反弹,消除治理工作“盲点”、“死角”。

第三,组织暗访督查,对“脏、乱、差”问题依然突出的,坚决予以曝光、问责。

(二)深化风貌塑造,进一步提升城乡形象。

第一,按照“因地制宜、因陋就简、从实际出发”原则,积极稳妥地深化城乡风貌塑造。

到今年底,城乡风貌塑造要覆盖18个设区城市、80%以上的县城、60%的建制镇(乡)的主要街道和高速公路、国道、部分省道及重要旅游公路沿线;高速公路的服务区、加油站改造建设要有重大突破,实现整体面貌大变样;农村要完成40%以上村庄的风貌塑造工作。

在2011年9月召开全省城乡风貌塑造现场会,推动各地风貌塑造工作。

第二,狠抓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边远偏僻乡镇和村庄等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

到2011年底,各薄弱环节的容貌治理面要达到80%以上。

第三,认真谋划,
试点推进架空管网下地工作,改善城镇容貌。

(三)强化垃圾处理,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

第一,大力增添垃圾清运车辆等环卫设备,推进城镇保洁作业机械化,提高机械化清扫水平,力争到2011年底全省设市城市机械化清扫率达到60%。

第二,推广“罗江经验”,持续抓好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在2011年底前,全省农村要基本建成“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机制。

同时,要切实抓好城镇和农村保洁员队伍建设,逐步改善环卫工人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三,按照国务院要求,结合四川实际,尽快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我省当前和今年一段时期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及具体措施。

第四,指导设区城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启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餐厨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试点工作,促进源头减量、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第五,把城乡垃圾处理工作纳入2011年度治理工作目标管理,严格实施考核。

在2011年7月召开全省专题会议,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和城市的垃圾处理工作。

(四)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进一步深化示范工程建设。

第一,组织省和地方媒体深入宣传各地创建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的鲜活经验,发挥好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

第二,对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实行动态管理,打破“终身制”,引导已获命名的示范城镇乡村始终走在前列,争创“优秀示范城镇乡村”。

第三,迅速确定今年“五十百千示范工程”争创范围,并适时召开现场促进会,推出先进、鞭策后进,进一步形成比学赶超创示范的生动局面。

修订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把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保洁人员配备及暗访曝光问责等纳入考核内容。

(五)抓好素质教育,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

第一,通过在公共场所设置宣传栏,在各类媒体开设专题专栏,利用现有各类电子显示屏及新建户外电子显示屏刊播公益广告和警示性内容等形式,强化对良好生活习俗、文明生
活方式的宣传,要坚持充分运用新闻舆论工具,大力营造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尚的舆论氛围。

第二,以“七进”、“除陋习、树新风”等活动为载体,深入开展养成良好公共行为系列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城乡居民做文明人、做有品位的人、做有益于社会的人的意识。

第三,持续组织开展“志愿者服务”、“文明劝导”和“义务保洁”等群众性实践活动,调动城乡居民参与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引导城乡居民在参与中振奋精神、净化心灵、陶冶情操、提升素质。

(六)健全标准体系,创新管理模式。

第一,制定《城乡环卫设备配置标准》、《城市管理公示牌建设标准》,为配置环卫设备和建设城市管理公示牌提供规范;制定《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及评价标准》、《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无害化等级评定标准》,统一设计农村垃圾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设施,规范推进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第二,制定《城乡环境卫生保洁人员配备标准》、《城市道路清扫保洁质量与评估标准》,规范保洁人员配备,加强城乡保洁员队伍建设和管理。

第三,按照国家建设数字化城市的要求,安排各地运用现代信息和通讯技术建立“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对城市市容环境和环境秩序实施全时段、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近期,确定10个城市进行试点,到“十二五”期末,全省设区以上城市和有条件的县都要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七)完善长效机制,推进常态治理。

第一,按照《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要求,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总体规划(2011-2015)的制定。

各地、各部门应在2011年8月底前完成治理工作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全省治理工作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应在2011年10月底前完成。

同时,各地、省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在2011年底前完成市政公用设施、城乡风貌塑造、城乡绿化和城市园林绿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交通管理、城镇水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等专项规划的编制(修订)工作,形成有效衔接、科学规范的治理规划体系。

要严格把关,实施好规划,切实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配合省人大做好《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立法工作,争取尽快出台这一地方性法规,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法制轨道。

第三,各地在配合省人大做好立法工作的同时,要进一步完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尽快将成熟的经验、做法上升为规章和规范。

第四,各地、各部门要不断完善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领导、工作运行、舆论监督、责任落实与追究、经费保障、队伍建设等机制。

第五,各地要着力解决常态化管理机制问题,抓紧健全完善相关机构,配备得力人员负责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确保乡镇规划建设管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