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干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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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干部管理制度
第一篇:中小学干部管理制度
**办事处中小学领导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讨论稿)
一、指导思想
启动学校内部活力,增强广大干部的责任心,使广大干部明确职责,提高效益,维护利益,才有所展,劳有所得,功有所奖,完善校长责任制,深化办事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办事处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为目的,充分体现教职工为校长负责,校长为教委负责的这一原则,真正使学校管理纳入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上来。
二、管理原则
1、领导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2、体现奖勤罚懒、量与质的统一,量大质优者多得。
3、鼓励改革创新,有创造性劳动的多得。
三、考评范围:教委全体成员、全体中小学校长
四、学校各项工作的考评与评分标准
(一)基础分(300分)
1、教委与领导干部签订目标责任合同书,按照责任分工每学期末组织人员进行考核,按优良中差120、100、80、60四个等次计分,总分为120分。
2、学期末,教委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参加评议人员不少于所在单位职工总数的90%,总分为100分。
3、考勤按《教职工考勤工作制度》进行,总分为80分。
二、加分(700分)
1、教学成绩以办事处抽测成绩为依据,满分记100分。
(市抽测居4个办事处前二名加10分;居全市所有学校前1/3加10分)。
本人所教学科成绩记50分。
2、初中升学:标准分为50分(以教体局考核公布的分数为准,对学校进行考核)。
3、体育成绩
办事处运动会记20分,各种体育单项比赛记10分;市级运动会最高记30分,学生取得1-6名次分别记7,5,4,3,2,1分。
(折合方法为:本单位该项所得总分×指令分÷本项最高分,即得本单位实得分。
)
4、艺术节成绩
办事处级文艺汇演、书法绘画、科技博览等每次比赛记15分,记分方法同体育比赛。
参加市级比赛获一、二、三等奖,分别计4、3、2分。
同一作品参加不同级别的比赛按最高级别加分。
5、德育工作30分。
创造性地开展德育工作,注重活动的实效性,及时上报有关活动材料。
6、学科竞赛
①办事处级统一组织的各学科竞赛,每次按满分为20分给学校记分。
②获市、地市、省、国家级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记5、4、3分。
10、7、5分;15、13、11分;20、18、16分。
③凡未经逐级选拔直接参加上一级比赛的,按组织单位给予学校记分。
④非学科竞赛(如读书笔记评选,手抄报评选,优秀作业评选,优秀作文评选及征文等)按组织单位级别减半记分。
7、教科研考评按《**办事处教育科研工作实施意见》记分,满分50分。
8、课堂教学
①鼓励领导干部任课,任主要学科,上示范课。
中学:语、数、英每上一个班记5分,理化每上一个班记2.4分,体育每班记1.5分,音乐、美术、计算机每班记0.5分,生物、历史、地理、政治每班记1.5分;
小学:语文每班记5分,数学每班记4分,英语每班记2.5分,体育每班记1.5分,计算机学科每班记0.5分,其他学科每班记1.2分.注: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包括校长)所得分的平均分记入考核成绩。
②获县市、地市级以上教学能手或名师给学校记2、4分;只记最高分,累计最高分为20分。
举行市、青岛市、省级以上公开课、观摩课、开放课者给学校记2、4、6分,只记最高分,累计最高分为20分。
获市、青岛市、省级以上优秀课、(优质课)优质班、团、队会一等奖者,给学校记1、2、3分,只记最高分,累计最高分为20分。
办事处组织的推门课、汇报课按测评平均成绩记入学校考核。
办事处组织的优质课按获奖结果记入学校考核。
办事处组织的三项能力测评按教师平均成绩记入学校考核。
9、教师参加普通话、说课、演讲、小制作等知识竞赛;辅导教师获一、二、三等奖记3、2、1分。
10、学校承担的现场会,市、地市、省级分别给学校记20、30、40分。
规范化、标准化学校市、地市、省级分别记15、30、40分。
创市、地市、省级名校记15、30、40分。
经复评保持原有级别的规范化、标准化学校及名校按同级减半记分。
11、学校工作视导,及各种单项平时检查评比,满分记40分。
12、某项工作突出被评为市、青岛市、省级以上先进单位,分别给予学校记10、15、20分;某项工作在社会上产生正面影响(包括为社会提供现场、电视报道、报刊宣传、教材培训会等),莱西市级5分,青岛市级10分,省级15分;在市、地市、省级以上交流经验每有一次分别记5、10、15分。
(专项经验交流)
13、信息工作,市级每采用一篇记0.5分,地市级以上记1分(含电视新闻),该项最高为10分。
14、招商引资完成任务10万元记20分,每超5万元加记1分,上不封顶。
15、师训工作按考核满分记20分。
16、财务工作按考核满分记为20分。
17、工会(教代会)工作按考核满分记10分。
18、共青团、少先队工作按考核满分记10分。
19、卫生安全工作按考核满分记20分。
20、对成教、幼教的考核,在全市挣满20分、15分、10分分别按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考核。
21、小学管理的幼儿园按考核满分记50分(中心小学按各园的平均分记分)。
22、以上学年成绩为准,每上升一个名次加2分。
23、特色工作得到教体局确认,每有一项加5分。
(三)扣分
25、(1)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或延误上级文件通知,迟交一次扣1分,不交一次扣2分,延误一次扣5分,由教委办公室负责记录,学期末累计。
(2)本年度未通过规范化学校、办学水平督导评估优秀等级、一类园复评被撤销称号给予双倍扣分。
(3)分管的工作每出现一例有损教育形象的事情,扣10分。
出现事故根据情节酌情扣20-50分。
出现信访事件(电话、信件、莱西教育信息网),每有一次扣10分,不属实事件扣5分。
(4)在市教体局组织的年终考核中,所在单位虽保持上年度考核等级但名次下降,每下降一个名次,扣学校8分。
年终考核等级下降的单位,扣学校20分。
(5)在市教体局组织的对教委的年终考核中,分管工作倒数三名的,扣科室责任人20分,倒数六名的,扣10分。
(6)学校失盗及时上报者,按损失财产价值,每100元扣1分,不报者,每100元扣10分。
(7)有下列现象之一,每出现一次扣学校10分:学校有加班加点、家庭作业量超过市教体局有关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不按市教体局统一规定作息时间组织教育教学活动的;擅自利用节假日、星期天集体组织学生补课的;不按规定开齐课程,擅自增减课程及课时的;未经批准,擅自提供学校场所给教职工组织学生文化补习班的;出现乱收费、乱摊派现象的,给学生及家长造成经济负担、损害学校形象的。
(8)有下列现象之一,每出现一例扣学校20分:学校年度巩固留生工作达不到市教体局有关标准的;教师师德修养差,不遵守职业道德,不服从领导管理的;参与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它侵犯学生
合法权益的行为;参与赌博活动或在生活作风上有违背社会公德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酗酒滋事,扰乱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的;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侵犯集体和群众利益的;对持有不同意见者打击报复,或有侮辱人格言行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进行有偿家教经查属实的。
**办事处教委
2010-9
第二篇:中小学管理制度
中小学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全面提升办学水平,巩固和提高“六有”工程建设成果,充分发挥其最大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区中小学“六有” 管理实际,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一、校园管理制度
1、学校必须有近期和远期规划方案,并按照规范化的要求,通过强化各项管理措施,不断提高校园环境质量,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2、校园布局合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三区分明,各类建筑物标志齐全,凡需新建项目一律按新制定的规划方案进行实施,严格履行项目报批制,杜绝随意盲目建设现象。
3、校园充分绿化,干道两侧栽植常青树木,实现一路一景,广植成片林,名树实行挂牌管理,花草树木无枯死、无虫害、无倒折、无践踏,杜绝裸露地面现象。
4、校园环境整洁美观,道路硬化,场地平整,排水畅通,达到校内无积水,墙壁无污染,地面无纸屑,空中无垃圾,不留卫生死角。
5、校园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配套设施,有封闭的垃圾箱或垃圾池,落实卫生包管责任区,坚持检查评比制度。
6、校舍防雷、防火设备完备,各类建筑物之间留有通畅的消防通道,在重要位置设置消防栓。
7、校舍门窗玻璃齐全,各种物件安置有序,车辆定点存放车棚,排列整齐,不乱停乱放。
8、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布置得体、庄重、文雅,体现教育性。
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布告、通知正确使用简化字,公正规范,校园广播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9、校园建筑设施上禁止涂抹刻画,乱写乱张贴,路灯、通讯设施和消防设备保持完好。
10、校园内不大声喧哗,不追逐打闹,遇事不围观、起哄,见到外宾和客人文明礼貌,主动问好。
11、严禁任何人携带各种枪支、弹药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进入校内停放或者收藏,不准在校园内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寻衅滋事、损坏公物等。
12、校园设置门卫,24小时不脱岗,学生进校后不准随意走出校门,校外人员及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校园。
二、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卫生许可证》每年年检1次,确保所供应的饭菜及其它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体检1次,严禁患有传染病的人员从事食堂工作,无健康许可证、岗位培训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必须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闲杂人员不得进入操作间。
3、食堂要按照卫生部门要求,有规范的更衣室、操作间、消毒室、储藏室、售菜间、清洗池且布局合理,做到“三分开、一方便”,严禁挤占和挪用各种功能室。
4、食堂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宜,味道鲜美可口。
5、食堂操作间必须整洁卫生,菜案、面案分开,生熟砧板、刀具分开,并经常清洗消毒,摆放食品规范有序,食物不准放在地面上。
6、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件,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
7、食堂储藏间配置物品存放架,食物分类摆放,不得混放,室内做到无蝇、无鼠、无尘,物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并安排专人负责。
8、食堂冷藏柜、消毒柜等设施齐全,不得出售污染、腐烂、变质及隔夜食品,食品要24小时留样,以便检查。
9、餐厅内餐桌、餐凳摆放整齐,纱门、纱窗齐备,门窗正常开启,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
10、食堂安排专职保洁员,每天餐后及时清洗打扫,晚饭后用稀释消毒液冲刷桌面及地面,确保室内清洁卫生。
11、学生文明就餐,列队进入餐厅,按指定位置入座,爱惜粮食,节约水电,剩饭菜倒入垃圾桶内,不准随意抛撒食物。
12、加强食堂财务管理,配备专职管理员,收取寄宿生钱粮要开票据,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每天公布菜名和价格,每月公布1次伙食收支账目,接受领导和师生监督。
三、宿舍管理制度
1、寄宿制学校设立寄宿生管理办公室,宿舍内未经批准不得留宿亲友或走读生,严禁寄宿生在校外留宿或到校外租房住宿。
2、学生男女宿舍实行分开封闭管理,寄宿生要自觉遵守宿舍纪律,服从生活指导老师管理,晚上按时就寝、熄灯,早晨按时起身、出操。
3、宿舍有安全通道和完好的消防、报警设施,严禁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明令管制刀具带入宿舍,不准在宿舍内点燃明火、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电器。
4、宿舍内配置生活用品存放架,生活用品、床上用品保持清洁卫生并摆放整齐统一,各类物品放置有序。
5、宿舍门窗玻璃齐全,纱门、纱窗齐备,有良好的通风和采光条件,保持室内地面无杂物、积水,墙壁无蛛网、污迹,定期消毒,做好灭蚊、灭蝇工作。
6、讲究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勤晒被褥,勤洗澡、洗脚,勤换衣服、鞋袜。
7、保持宿舍安静,不准在宿舍内大声喧哗、起哄,影响他人休息,
不讲粗话、脏话,不看黄色书籍,不抽烟喝酒,不打架斗殴,同学间加强团结,互相照顾。
8、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搬动、拆卸物品,节约水电,随时关锁好门窗。
9、自觉保持洗漱间的清洁卫生,不准将脏物扔进水池里,不准随手乱抛果皮纸屑,严禁从楼上往下泼水、扔脏物。
10、宿舍内要有文化育人氛围,学校要加强宿舍管理,定期进行文明宿舍评比。
四、饮水管理制度
1、供师生饮用的水源,无论是自来水还是机井水都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经过地方卫生防疫部门每年一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2、配置饮水机的学校,保证每个班级1台饮水机,使用的纯净水要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厂方有生产许可证,饮水机正常通电加热,放学后及时关闭电源。
3、配置保温桶的学校,保证每排教室1只保温桶,要安排专人供水,使用时务必加锁,确保安全。
4、爱护饮水器并做好清洁卫生工作,饮水机每月要用消毒液清洗1次,每学期保养1次,如有损坏及时更换。
5、教育学生自备饮水用具,不准使用公用水杯,确保饮水安全,防止交叉感染。
五、厕所管理制度
1、学校全部使用水冲式厕所,大便槽上要有水冲水箱,小便槽上要有淋水管,入口处要有水龙头和洗手池,有符合标准的化粪池,且保持长期通水。
2、厕所内地面无杂物、积水,墙面上无鞋印、污迹,顶棚上无灰尘、蛛网。
3、保证正常冲水,大便槽内无积粪、便垢,小便槽内无尿垢,大便纸放入废纸篓,如遇停水,要及时用提桶冲刷大小便槽。
4、坚持保洁制度,每周用洁厕灵溶液清洗1次,每天用洗衣粉溶液冲刷1次,夏季、秋季每周用敌敌畏溶液喷洒2次,保证厕所内无
蝇、无蛆、无蚊虫、无异味。
5、定期维修卫生设施,每两月清理化粪池1次,厕所内外达到灯明水通,标志完好。
6、实行专人管理,按时打扫,做到每天数次清扫,全天保洁。
六、床位管理制度
1、每间宿舍不得超过12个床位,确保每位寄宿生1张床位,并留有适当活动空间。
2、宿舍门前要张贴“宿舍名片卡”,床头要挂“床位卡”,标明学生的姓名、性别、班级、联系电话。
3、每间宿舍的床铺要符合国家制定的标准,规格统一,结构牢固,安全可靠。
4、双人床的床腿要用螺栓固定在墙壁上,爬梯要坚固方便,上铺栏杆要牢固,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对床铺检修,定期油漆,发现有损坏的及时修理或更换。
5、学生不准在床上打闹、做运动,对上铺的学生要做好“掉床”的防范工作。
第三篇:干部管理制度
干部管理制度
内容提要: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一、党委按党管干部的原则
对全区机关环节干部、企业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实行统一管理。
二、选拔任用干部坚持的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客观公正、任人为贤的原则。
4.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选拔任用干部的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组织领导协调能力。
3.工作作风扎实,工作实绩突出。
4.遵纪守法、清正廉洁、克己奉公。
5.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
四、干部推荐工作责任制度
1.推荐干部要遵循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按照干部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推荐干部。
2.组织推荐,必须经过严格的组织考核和集体讨论通过,一把手负主要责任,其他成员负一般性责任。
组织推荐,必须经过民主推荐,其程序是:召开干部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填写推荐票、统计推荐票,经过综合分析和集体讨论,最后确定考察对象。
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多数群众拥护的不能列为考察对象;群众推荐,通过10人以上联名或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半数以上群众联名,推荐者负同等责任;个人推荐,推荐者必须全面熟悉了解推荐对象各方面情况,必须负责任地向干部主管部门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推荐者负全部责任。
3.在干部推荐中,对属于了解不深,考核不细造成的失真、失误,要对推荐者进行严格的批评教育;对属于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推荐者相应地纪律处分或追究法律责任。
五、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度
1.干部考察工作实行党委书记一把手责任制,党委书记负责组织、安排整个考察工作,并对考察的内容、程序、结果负总责。
2.干部考察要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和群众公认的原则。
3.在干部考察时,以德、能、勤、绩、廉为干部考察的主要内容,即干部在思想政治素质、组织领导能力、工作作风、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4.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考核对象进行考察。
其主要程序是: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的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召开民主测评大会,填写民主测评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考察组按考察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向党委会提出任用建议方案。
5.在干部考察工作中,必须全面、准确、细致地了解考察对象的情况。
考察结束后,要对考察对象形成考察材料,考察人员要在考察材料上签名,对考察材料的客观性、真实性负责。
6.考察人员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严明的纪律,坚持四不准,即不准凭个人好恶了解和反映情况;不准借考核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泄漏考核机密;不准故意夸大、缩小、隐瞒、歪曲事实。
7.党委对考察干部工作实施有效的监督工作,对考察人员违反规定的,视其性质、情节轻重和造成的后果,进行批评教育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造成考察结果失实的,宣布考核无效,同时对考察人员追究责任。
六、干部讨论决定工作制度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由考核组逐个介绍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的提名、推荐、考察、任免理由等情况。
对在考察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拟任人选坚决不聘用。
2.与会人员进行讨论酝酿。
3.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
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七、干部任职工作制度
1.对拟任人选在本单位公示3天,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党委下发聘任令,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进行聘任,聘期一般为2年,同时办理兑现工资手续。
任职时间从党委会议决定之日起计算,同时填写干部聘任审批表,连同聘任令,报市委组织部、人事局备案。
如果在公示期间有署名举报的,或匿名举报且事实清楚,有据可查的,党委应组成调查组,对举报问题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提交党委会议研究讨论,决定是否聘任,同时将调查问题的结果向举报人反馈。
2.由党委领导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进行任职前谈话。
八、干部日常考核与管理
1.坚持做好每年一次的全面考核工作。
对在考核中基本称职和不称职达到50%以上或不称职达到30%以上的干部及时解聘。
2.每年对干部进行2—3次理论、业务等知识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
3.建立廉政谈话和诫免谈话制度;主管干部的领导和负责干部管理的人员,要严格掌握每个干部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经常听取意见,教育干部接受群众的监督;建立干部廉政档案,每半年更新一次内容;同时加强干部8小时以外的监管力度。
4.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群众路线和任人为贤的原则,对政治坚定、道德高尚、业务精干、工作业绩突出的干部,要及时选拔、任用、推荐,杜绝拉关系、搞不正之风的行为。
5.区党委建立干部考核档案,进行微机管理,每年对干部考核档案进行调整、补充、完善,逐渐使干部管理规范化。
6.建立干部涉及购房、购车等重大事项向党委报告制度,建立约束机制,每年对区内各企业进行一至两次的财务审计工作。
7.加强民主监督,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查实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理。
九、后备干部队伍管理
1.按照推荐程序,经党委研究,选拔具有丰富工作经验,较高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领导协调能力和工作能力强的正科级环节干部为市二级机构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其他人员为机关环节领导岗位后备干部的推荐人选。
2.建立后备干部库,健全后备干部档案,实行后备干部动态管理。
3.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培养,选拔优秀后备干部到大专院校进修和到基层挂职锻炼。
十、纪律与监督工作制度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碰头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4.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集体做出的干部
任免决定。
5.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
6.不准要求提拔领导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者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
7.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提拔任用。
8.不准在选拔干部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9.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10.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
第四篇:干部管理制度
主题内容与适用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海东电力实业总公司干部管理职能、干部管理内容与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干部管理工作。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适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暂行条例>通知》济南供电公司《干部管理标准》管理职能
3.1 主管部室
人事部是公司干部管理的主管部门。
3.2 职责
3.2.1 负责中层干部的考察和任免工作。
3.2.2 负责干部调配工作。
3.2.3 负责干部奖惩工作。
3.2.4 负责干部培训工作。
3.2.5 负责干部档案管理工作。
3.2.6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
3.2.7 负责后备干部的选拨、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