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方案:国有企业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推进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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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推进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国有企业改革攻坚战,降低国有企业杠杆率,扎实推进我X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以下简称债转股)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适用范围
根据国务院市场化债转股有关精神,重点推进发展前景良好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鼓励省属非工业企业积极参与市场化债转股。

支持银行、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结合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目标企业,积极实施市场化债转股。

(二)总体要求
遵循法治化原则、按照市场化方式加快推进债转股。

1.坚持市场运作。

建立债转股的对象企业市场化选择、价格市场化定价、资金市场化筹集、股权市场化退出等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不强制企业、银行及其他机构参与债转股。

2.坚持依法合规。

健全审慎监管规则,确保银行转股债权洁净转让、真实出售,有效实现风险隔离,防止企业风险向金融机构转移。

防范道德风险,打击逃废债行为,防止应由市场主体承担的责任转嫁给政府或其他相关主体。

政府不承担债转股兜底担保责任。

3.坚持协同推进。

开展市场化债转股要与深化企业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化解过剩产能和企业兼并重组等工作有机结合、协
同推进。

债转股企业要同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激励约束、提升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为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基础。

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
成立市场化债转股推进工作小组,由省政府金融办总牵头,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总召集人;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人行X中心支行、X银监局、证监局为成员单位。

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推进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市场化债转股推进工作小组下设两个专项推进小组。

第一专项推进小组由省政府国资委牵头,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企业为成员单位,负责指导、协调、推进国有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协调解决国有资产转让的评估、审批等方面问题。

第二专项推进小组由X银监局牵头,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相关银行业机构为成员单位,加强对银行业机构的组织协调,妥善解决债转股中债权选择等问题。

两家牵头单位要调配必要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各相关企业和银行业机构内部要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牵头的市场化债转股工作组织,确保工作高效对接,及时解决遇到的问题。

三、加快推进已签订协议项目落地
对X银行与我XX集团、X能源化工集团、XX集团已签订协议的350亿元债转股项目,省政府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X银监局、证监局和X银行、相关企业等要加强协调,加快推进,确保尽快实
施。

X集团项目:设立X集团产业转型基金,目标投资金额约100亿元,主要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项目建设等。

一是加快推进一期项目实施。

X银行、X集团要密切配合,按照监管规定妥善做好债转股方案报批、手续办理等工作。

X证监局要加强指导,积极协调,争取尽快完成相关审批工作。

省政府国资委要加快有关事项审核进度,依法依规出具批复文件。

二是抓紧做好二、三期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与一期项目同步推进。

X能源化工集团项目:设立X能源转型发展基金,基金规模125亿元,以“股+债”方式投资到X能源化工集团及其子公司,用于X能源化工集团及其子公司X控股偿还有息负债。

X银行、X能源化工集团要密切配合,妥善做好债转股方案报批、资产评估、手续办理等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做好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的投资基金的登记和注册工作。

省政府国资委要指导企业做好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投资标的资产评估、股权协议转让等工作。

XX集团项目:设立XX集团转型发展基金,基金规模约为125亿元,以“股+债”方式投资到XX集团及其子公司,主要用于股权投资、项目建设及归还银行贷款等有息负债。

X银行、XX集团要密切配合,妥善做好债转股方案报批、资产评估、手续办理等工作。

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做好作为债转股实施机构的投资基金的登记和注册工作。

省政府国资委要指导企业做好履行内部决策程序、投资标的资产评估、股权协议转让等工作。

四、积极拓展债转股实施范围
拟于3月组织举行市场化债转股专项对接活动,组织有意向的其他省属国有企业和市属国有企业与银行进行专项对接,由省政府金融办负责牵头组织。

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委要了解企业意向,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有意向的企业参加。

X银监局负责组织有市场化债转股业务的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参加。

五、强化债转股政策支持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抓紧制定债转股相关配套措施。

省政府国资委要加强对债转股项目涉及国有企业资产评估、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更、上市公司定向增发等相关工作的培训和督导,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省发展改革委、工商局要加大对相关基金设立的政策支持,开辟“绿色”通道。

省发展改革委要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登记。

省工商局要于5个工作日内完成基金注册。

税务部门要积极落实市场化债转股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对符合条件的债转股企业按规定落实企业重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要对债转股业务办理的资产评估、审批、登记等环节减免相关政府性收费。

对与省属国有企业开展债转股合作的相关金融机构给予适当奖励,具体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政府金融办、X银监局等单位制定。

对与市属国有企业开展债转股合作的金融机构,由市级政府给予适当奖励。

各银行业机构要加强与总行的汇报沟通,争取在我X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业务,并按照总行授权做好相关准备,积极推动市场化债转股
工作。

地方资产管理公司要积极发挥职能作用,探索新型不良资产处置手段,服务国有企业改革。

六、发挥债委会作用
X银监局要指导银行业机构完善债委会工作机制,强化信息沟通,稳定对债转股企业的金融支持,做好贷款续贷、债券续发工作,支持企业脱困发展。

协调推动各银行业机构有序开展市场化债转股工作,妥善解决转股债权选择、后续债务处理等相关问题,支持国企改革和降低企业杠杆率,支持有较好发展前景但遇到暂时困难的优质企业渡过难关。

积极发挥债委会作用,探索多家银行合作开展债转股的模式。

各省辖市可根据本方案,积极做好相关组织协调,加快推进所属企业市场化债转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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