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报告制度共19页
传染病报告制度(6篇)
传染病报告制度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为了做好全区传染病疫情信息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管理工作,确保传染病疫情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传染病报告率及各项疫情管理工作质量,使疫情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防病治病提供可靠的疫情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疾控中心的《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网络直报工作与技术指南》,根据永州市疾控中心疫情管理工作安排____精神,以及湖南省工作规范要求,特制订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制度:一、传染病报告信息实时监控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应登录系统,浏览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信息,对其进行实时监控。
2、疫情管理员必须每天至少____次登录系统查询,上、下午各一次。
3、查询内容包括从上次浏览后到本次的卡片及其近期病例分布,查询有无问题卡片及霍乱等特殊、少见病例。
4、关注有无聚集性病例,对可能暴发的疫情进行预警。
5、每次查询后认真填写《传染病疫情信息查询记录本》。
6、对以上监控中发现的各种异常问题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反馈到各医院。
二、传染病报告卡审核、查重、订正制度1、疫情管理人员每天上网浏览疫情报告信息,对报告的卡片进行查询、审核。
2、审核发现有问题的卡片要及时核对,确保疫情报告数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每天至少上、下午各一次登录系统查询传染病报告卡片。
4、对初次审核后诊断等报告信息有变动的卡片,要及时进行订正。
5、定期进行查重,每天至少查重一次。
6、以上审核、查重、订正中发现的问题均要向领导汇报,并做好相关记录。
三、传染病报告信息分析与应用制度1、每月对直报网中获取的疫情信息进行分析一次,并形成疫情简报,于每月____日前完成。
2、每年对网报数据会审后,根据发病时间对全年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疫情报告。
3、通过对疫情资料的分析,结合其它相关信息,分别于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前完成夏秋季、冬春季主要传染病预测预报。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一、承担本辖区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二、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疾病控制人员、卫生监督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三、医疗保健人员遇有法定传染病时,应及时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有医嘱。
四、医务人员对报告的'疑似病例,应及时填写订正卡;定期核查门诊日志,确保每位就诊病人信息的完整,对核查出的漏报、误报病例应及时补报和订正。
五、化验室人员遇有传染病阳性结果时,应有疫情报告提示制,并将报告单交经治医生确诊或排除。
六、化验室对结核病或其他传染病检查结果应专册登记。
七、报告的时限、方式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十九条规定执行。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2017-04-22 17:23 | #2楼1、建立健全登记报告制度,医务科、急诊科、急诊室、儿科、检验科建立传染病登记本。
2、各部门发现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要及时进行登记,填写疫情报告卡,上报医务科,并协助进行调查,留标本,采取控制措施。
3、明确各部门报告范围:(1)门诊部、住院部在患者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经治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2)妇产科在婚检、妇女病普查对象中发现传染病人,由疫情报告员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3)保健科在本院职工、家属及外地流入劳务人员中发现传染病,由保健医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上报。
(4)检验科在检验时发现传染病阳性病例,除做好常规登记外,还须在传染病阳性登记本上进行登记,疫情报告员每日检查核对。
4、医务科接到各科室上报的疫情报告后,应立即登记,在《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时限内向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1)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艾滋病、肺炭疽、非典病原携带者、禽流感和疑似传染病人,于2小时内报告。
(2)乙类传染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病人于48小时内报告。
5、各科室发现传染病人不得迟报、漏报、不报,因上述原因造成传染病扩散蔓延,将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六十六条追究当事人责任。
传染病报告规章制度
传染病报告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和防治传染病,维护公共卫生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报告和相关管理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报告是指发现和确认传染病病例后,向有关部门汇报和登记的程序。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工作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全面、合法的原则。
第五条传染病报告工作应当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置。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和职责。
第七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传染病防治人员的培训和监督,提高其传染病报告和处理能力。
第八条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其对传染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监测和预警系统,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动态。
第十条各级政府应当建立传染病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传染病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第二章报告程序第十一条发现传染病病例的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传染病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三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传染病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四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接到传染病报告后,应当及时上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十五条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接到传染病报告后,应当及时向公众发布疫情信息。
第十六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传染病病例登记和信息汇总系统,实现疫情数据的共享和交流。
第十七条传染病报告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审核和核实机制,确保报告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九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传染病报告的追踪和溯源机制,追溯传染病病例的来源和传播途径。
第二十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按规定履行传染病报告义务。
第二十一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定期组织传染病报告工作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章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传染病报告管理,加强对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控制,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章。
二、报告范围1. 本规章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传染病疫情的报告管理工作。
2. 传染病包括法定传染病和其他有传染性的疾病。
三、报告单位1. 医疗机构:各级各类医院、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应及时报告确诊或疑似传染病病例。
2. 学校:各级各类学校应及时报告学生、教职员工感染传染病的情况。
3.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及时报告社区居民感染传染病的情况。
4. 监狱、收容教育机关:监狱、收容教育机关应及时报告监护人员和被监护人员感染传染病的情况。
5. 其他单位:其他有可能爆发传染病疫情的单位应当及时报告。
四、报告内容1. 确诊传染病病例报告:包括患者基本信息、病情情况、治疗情况等。
2. 疑似传染病病例报告:包括病例基本信息、症状、流行病学史等。
3. 传染病疫情动态报告:包括传染病的疫情发展趋势、防控措施等。
五、报告程序1. 发现疑似传染病病例的单位应当立即报告所在地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并判断病例是否为传染病。
3. 如确诊为传染病病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向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做好病例的隔离、治疗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六、报告责任1. 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制度,明确报告责任人,并定期进行培训。
2. 报告单位应当及时、真实、准确地报告传染病疫情,不得隐瞒、谎报或迟报。
3. 报告单位应当加强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联系,确保信息畅通。
七、处罚规定1. 对违反本规章的报告单位,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公开通报。
2. 对串通隐瞒、谎报传染病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法律责任。
八、其他1.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加强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
2. 各级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传染病报告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确保传染病疫情得到及时控制。
住院患者传染病报告制度
住院患者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一、各科室应认真填写出入院登记,各项内容填写完整。
二、需报告的传染病要在传染病登记本上认真登记,同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上报公共卫生科。
三、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详细(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详细地址、初诊/复诊、发病日期、诊断日期、14岁以下儿童家长姓名、学校、联系电话等)。
公共卫生科人员收到报告卡后,要在登记本上签名签收。
四、定期核查出入院登记本,避免漏报和错报现象发生。
对漏报和错报的传染病要及时给予补报和订正,订正后的传染病报告卡要及时上报公共卫生科。
疑似病人确诊后要及时重新填报传染病报告卡,并报送公共卫生科签收。
五、严格执行传染病报告首诊负责制,凡漏报、迟报未造成传染病疫情播散、暴发、流行者,如果迟报1例,处罚10元;漏报1例,处罚20元,并全院通报。
造成重大影响,情节严重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处理,科室主任负连带责任。
六、发现肺结核病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转诊到结核门诊规范治疗。
七、不得泄露患者的相关信息、资料。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及<人禽流感疫情报告管理方案>等相关规定,特制定<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希望相关科室严格遵照执行。
1、建立健全医院各科室疫情报告管理组织,发挥疫情报告管理组织的职责。
2、各科医生在医疗诊治中如发现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及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性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炭疽中的肺炭疽、脊髓灰质炎、白喉、流行性出血热的患者、病原携带者或疑似患者,立即报告感染办公室、医务处,填写传染病卡片由传染病疫报告员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对其他乙类传染病及病原携带者应于12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瞄行报告。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
对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报告。
4、各科建立的门诊工作日志登记及传染病本要保存三年。
5、各科由传染病监控员检查门诊医师工作日志及病区患者出入院登记本是否填写齐全,传染病是否漏报、迟报。
6、认真执行肺结核病疫情报告归口管理程序,经治医生发现疑似或者确诊的肺结核患者(含结核性胸膜炎)必须立即报卡,小时内网络直报。
同时将患者转到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记录。
如遇有患者大咯血、自发性气胸及其他严重合并症,可待患者病情稳后再转诊,不得擅自收治。
放射科发现疑似肺结核或确诊活动性肺结核时进行登记。
并将报告结果直接交给主治医师,以防报告丢失、患者走失。
7、定期对全院工作人员、就诊患者进行传染病的防治宣育。
定期对全院医护人员进行传染病知识的培训。
对新毕业、新调入及进修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8、传染病管理人员,每日要对全院传染病报卡进行登审核,当日立即报出,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
每月对全院门诊医师工作日志、患者出入院登记、病历、处方等进行检查,检查检验科工作记录及放射科传染病登记本,杜绝传染病迟报、漏报等现象。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一、疫情管理、直报人员必须认真学习《传染病防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技术指导文件,严格按要求进行本院的疫情报告管理工作。
二、报告方式:本院的传染病疫情信息实行网络直报,特殊情况按要求进行电话报告。
三、报告程序:传染病病例的报告由首诊医师或其它执行职务的人员负责填报报告卡(特殊情况按要求电话报告)—>疫情管理人员审核、登记—>网络直报(特殊情况需按要求电话报告疾病预防制中心)。
四、责任报告人为首诊医师或其它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五、报告病种和报告时限1. 责任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按照甲类管理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爆发时,应于2 小时内以最快方式向疾控中心报告。
同时确诊病例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2. 对其它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 小时内,登录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3. 对其它符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标准的传染病暴发疫情,按规定要求进行报告。
4. 个别病种的确认须由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上报(1)脊髓灰质炎,要由国家确认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2)甲类传染病及按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肺炭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须由省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3)艾滋病,应由市级有确认权限的单位或实验室进行审核确认。
5. 在传染病自查、督查和暴发调查中发现的未报告病例,要及时进行补报。
六、网络直报规范1. 计算机网络管理维护及人员配置(1)配备专用计算机进行疫情网络直报工作。
(2)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报告卡的收集、录入、初审及相关传染病管理工作。
(3)信息管理中心负责我院网络直报系统硬件与网络维护,以保障其正常运行。
2.直报人员职责及网络填报要求(1)传染病网络直报人员应具备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且熟悉传染病疫情管理和网络直报业务,具备指导和培训医务人员开展传染病疫情报告的工作能力。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
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前言为加强医院的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医院内部人士及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订立本传染病防控报告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医院内传染病的报告流程及处理程序,加强传染病监测和防控本领。
一、报告范围和内容1.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发生的各类传染病,包含但不限于流行性感冒、肺结核、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等。
2.报告内容应包含患者的基本信息、传染病名称、发病时间、就诊科室、病情描述等。
3.报告料子应包含患者的病历、化验检查结果、影像学检查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报告流程1.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患者时,应立刻向所在科室的主任医师报告,并将报告内容录入电子系统。
2.科室主任医师在收到报告后,应尽快核实相关信息,并在2小时内将核实后的报告内容上报给院感科。
3.院感科收到报告后,应立刻进行审核,并依据病情严重程度和传染性评估,决议是否启动传染病防控应急响应措施。
4.假如医院决议启动传染病防控应急响应措施,院感科将立刻通知相关科室停止一切非必需性手术和检查,做好病房消毒工作,并及时通知相关卫生行政部门。
5.院感科应在收到报告后的24小时内,编制传染病报告,并定期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送。
三、报告处理程序1.一旦确定发现疑似或确诊的传染病患者,医院将对病人实施隔离治疗。
2.医院将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组,负责疫情把控、隔离治疗、消毒工作等,及时通知患者家属和亲友,并予以必需的心理辅导和防控引导。
3.确诊患者的紧密接触者应立刻进行医学察看,并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进行检查、隔离和治疗。
4.医院将紧密监测疑似病例的动态,及时调整防控策略,确保防控工作的有效开展。
5.在传染病暴发期间,医院将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防护培训,并组织开展相关科普宣传活动。
四、惩罚与嘉奖1.对未按规定报告传染病的医务人员,将依据医院管理规定进行相应纪律处分。
情节严重的,将启动相关法律程序。
2.对在传染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科室,将予以嘉奖和嘉奖。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对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保障患者和医务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提高医院感染防备与掌控水平,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体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包含传染科、感染管理科、卫生监察科等相关部门。
第三条医院各科室和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时,应及时报告,并依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章传染病报告要求第四条医务人员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应立刻向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报告,并依照医院订立的传染病报告表格填写相关信息。
第五条医院设立传染病报告专线电话,医务人员在发现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后,应立刻拨打报告专线电话,并供应相关认真信息。
第六条传染病病例的报告内容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信息:1.患者基本信息,如姓名、年龄、性别、联系方式等;2.病情描述,包含症状、发病时间、就诊科室等;3.诊断结果,如疑似病例、确诊病例等;4.病例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如传播途径、紧密接触者情况等。
医务人员应依照传染病报告的要求及时上报,并搭配所在部门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第八条对于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医务人员应严格保密,不得擅自泄露或外传。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流程第九条医院设立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负责传染病报告的收集、汇总和分析工作。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报告疑似或确诊传染病病例后,所在科室的主管医师应将报告内容及时向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转达。
第十一条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收到报告后,应依照医院规定的时限,对报告进行核实和审核,并将核实后的报告信息及时上报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十二条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部门应每日对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汇总和统计,定期向医院相关领导和各科室报告传染病病例情况及掌控工作进展。
第四章传染病报告的追踪和监测第十三条医院应建立完善的传染病报告追踪机制,对疑似和确诊传染病病例的发展情况进行连续监测和跟踪。
医院应配备专业的传染病监测人员,负责疫情数据的统计、分析和科学挖掘,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动态变动。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
传染病登记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了解、报告和控制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情况,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各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药企业、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对于发生的各类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的报告和登记应当遵循科学、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由本单位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二章报告和登记要求第五条凡本单位及所辖区域内的各类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医药企业、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发现任何一种传染病,应当及时向本单位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报告,并提供以下信息:(一)传染病的名称;(二)传染病的发生时间、地点;(三)传染病的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四)传染病的诊断结果;(五)患者接受的治疗措施;(六)周围接触者或密切接触者的基本信息;(七)其他与传染病防控相关的信息。
第六条本单位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收到传染病报告后,应当及时进行登记,并将登记信息报送上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确诊的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并定期报送上级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康档案,对确诊的传染病患者进行详细记录,并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报告。
第九条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定期将传染病登记信息报送上级卫生监督机构和相关部门。
第十条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应当建立传染病报告与登记信息的共享机制,确保传染病信息的快速、准确传递。
第三章相关责任和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撤销许可等。
第四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由本单位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对本制度作适宜修改的,由本单位负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部门负责解释和执行。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保护公民的生命健康和国家社会的公共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报告范围和要求1. 本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以及各级各类传染病监测单位。
2. 报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各类传染病的发病情况、病例信息、疫情信息、传染病疫苗接种情况等。
3. 报告要求:(1) 及时报告: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应当及时上报至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按照要求报告病例信息。
(2) 完整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病例基本信息、发病情况、就诊经过、治疗情况、预后情况等,并提供医疗机构的相关检测报告和治疗方案。
(3) 真实报告: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不得有任何隐瞒和虚假陈述。
三、报告程序和责任1. 卫生健康部门负责制定和发布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培训与宣传工作。
2.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合理安排报告人员,确保报告工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传染病监测单位应加强对传染病发病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及时上报预警信息。
4. 报告程序:(1) 发现传染病病例或疫情,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按照要求报告病例信息。
(2)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核实、统计相关信息,并向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
(3) 高发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告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其他有关部门。
四、保密1. 传染病报告信息的管理应遵守相关保密规定,确保病例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2. 相关报告人员和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应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报告信息。
五、处罚措施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分。
六、监督和评估1.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对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2. 定期对传染病报告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流程。
七、附则1.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进行修改,应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重新发布。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5篇)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一、针对发现的肠道、肝炎等传染病病人及病原携带者,严格做好消毒隔离工作:二、根据病种,对菌痢、肝炎依法选择填写传染病报告卡交给防保科:三、传染病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中传染病的艾滋病、肺炭疽、SARS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时,不得超过____小时,其他乙类传染病不得超过____小时,如超过以上时限,即为迟报或漏报;四、有关科室及卫生站点要设立传染病登记簿,并认真做好登记。
已做传报的病例应在病史的临时医嘱栏及病史首页传报小格内注明“传报已报”。
门诊传染病病例应在门诊卡上注明“传报已报”五、医生在填写自费病人化验单时,必须写明患者的家庭地址或通讯地址,一旦化验阳性,便于及时通知患者,以利处理;六、甲类传染病是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为强制管理的传染病,故一旦发现,应立即做好隔离,并电话报告区疾病控制中心及本院总值班,由总值班报告院长,填写传报卡送交防保科:七、每月定期与防保科人员核对疫情,做好统计工作。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2)是指针对传染病的管理和控制工作进行报告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及时掌握传染病疫情情况,实施有效的控制措施,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报告对象:确定需要报告的传染病名称和范围,明确报告对象,包括医疗机构、药店、学校、企事业单位等。
2.报告要求:明确报告的时间要求和报告内容,包括疫情情况、感染人数、疾病类型及严重程度等。
3.报告途径:规定报告的渠道和方式,包括电话报告、在线报告系统、纸质报告等,保证报告的及时准确。
4.报告责任单位和人员:明确各责任单位和个人的报告职责和权限,指定专人负责报告工作,建立属地责任制。
5.报告分析和评估:建立报告数据的分析和评估机制,对疫情数据进行分析,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
6.报告联动机制:建立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如卫生部门、疾控中心、公安部门等,实现信息共享和协同工作。
7.报告保密机制:建立保护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机制,确保报告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范本
传染病管理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预警和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单位的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是指各单位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传染病的发病情况、防控措施和疫情预警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的目标是及时准确地获取传染病的发病情况,预警传染病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传染病的传播。
第五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的原则是坚持科学、公开、透明、快速的原则,保护个人隐私,保障公共卫生安全。
第六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应当依法进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二章报告范围第七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包括以下内容:(一)报告传染病的名称、病例数、感染途径、疫情变化趋势、治疗情况等相关信息;(二)报告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及效果;(三)报告传染病的疫情预警、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等相关信息。
第八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的时间范围为每日、每周、每月、每年等不同时间段。
第九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的对象包括本单位的主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以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章报告规则第十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内容和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应当及时准确,不得虚报、瞒报或者迟报。
第十二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应当保护个人隐私,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原则,确保报告内容的真实、客观、准确。
第十四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涉及的信息应当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外泄露。
第四章报告规定第十五条传染病管理报告工作的时间规定如下:(一)日报:按照每天晚上18:00之前的数据进行报告,内容包括传染病发病数、病例治愈数、病例死亡数等相关信息;(二)周报:按照每周的周一上午9:00之前的数据进行报告,内容包括上周的传染病发病数、病例治愈数、病例死亡数、本周疫情预警等相关信息;(三)月报:按照每月的第一个工作日上午9:00之前的数据进行报告,内容包括上月的传染病发病数、病例治愈数、病例死亡数、本月疫情预警等相关信息。
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
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监测和控制工作,提高公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制定本传染病报告制度。
第二章传染病报告的基本要求第一条传染病的报告是指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发现传染病病例时及时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以便对病例进行有效的调查和治疗。
第二条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发现以下情况之一时,应立即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首次发现某种传染病病例;(二)已有报告病例的传染病再次发生;(三)传染病的流行情况有明显变化;(四)传染病的疫情可能影响到其他地区。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已确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有效的治疗,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在报告传染病病例时,应向有关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病例的基本信息、传染病的发病情况、病例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等相关信息。
第四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认真审核,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核实和调查。
对于传染病病例的流行情况,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的程序和要求第五条医疗机构报告传染病病例应当按照国家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报告制度和流程进行。
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工作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填写传染病报告表。
第六条传染病报告表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病例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等;(二)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包括发病时间、病例的临床表现、病例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等;(三)病例的处理和监测措施,包括医疗机构采取的隔离措施、消毒措施等。
第七条医疗机构报告传染病病例应当及时、准确、完整。
对于急性、疑似或者其他重大传染病病例,医疗机构应当立即报告,不得拖延。
第八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传染病病例的注册制度,并定期对各地医疗机构报告的传染病病例进行核实和统计。
对于未报告或者拖延报告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并依法予以处罚。
第四章传染病报告的保密和信息共享第九条传染病报告信息属于机密信息,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病例信息。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及时掌握传染病的发生情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部门、机构、个人对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报告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信的原则。
第四条传染病报告的管理工作应当与传染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相结合,做到预防、报告、处置三者有机衔接。
第二章传染病报告的责任与义务第五条本单位及所属部门、机构、个人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报告传染病,不得隐瞒或虚报。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报告的责任体系,并明确相关责任人。
第七条相关责任人应当接受传染病防控培训,掌握相关规定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的流程第八条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或者聚集性病例,相关责任人应当立即进行初步判断,并启动传染病报告流程。
第九条传染病报告流程包括以下环节:(一)病例初步判断;(二)病例信息搜集;(三)病例报告;(四)报告确认;(五)病例处置;(六)后续跟踪。
第十条病例初步判断环节主要是对病例进行初步判断,判断其是否为传染病疑似病例,并做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病例信息搜集环节主要是对病例进行调查和采集相关信息,包括病例个人基本信息、病情、暴露史等。
第十二条病例报告环节主要是将搜集到的病例信息进行报告,并传达给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报告确认环节主要是上级主管部门对报告进行确认,并将病例信息进行归集和分析。
第十四条病例处置环节主要是根据病例情况,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避免传播扩散。
第十五条后续跟踪环节主要是对已报告的病例进行后续跟踪调查,了解病例康复情况和传播风险。
第四章传染病报告的保密与公开第十六条传染病报告的个人信息应当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十七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准确地公布传染病的发生情况,并提供相应的预防指导和措施。
第十八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公开传染病报告工作的结果和相关数据,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传染病报告制度
传染病报告制度
一、本站为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站负责人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负责人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三、报告病种:法定传染病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
1.甲类传染病(2种):鼠疫、霍乱。
2.乙类传染病(26种):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甲型H7N9 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3.丙类传染病(11种):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棘球蚴病、丝虫病、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手足口病。
三、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或疑似患者时,或发现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暴发时,
应尽快通知预防保健科,预防保健科应于2小时内将传染病报告卡通过网络直报。
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患者、疑似患者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应于24小时内将报告卡报送预防保健科,由预防保健科进行网络直报。
单位:****社区卫生服务站
负责人:***
2023年1月3日。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传播,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其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范围内传染病的报告、控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及时报告、准确可靠、保密守信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应当成立传染病报告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处、预防保健处、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感染管理科负责全院传染病的报告、控制和管理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二)制定和完善医院传染病报告管理工作制度;(三)组织培训全院医务人员,提高传染病识别和报告能力;(四)监督、指导临床科室做好传染病报告工作;(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六)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第六条临床科室负责本科室传染病的诊断、报告和治疗工作,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传染病诊断标准,及时发现和报告传染病病例;(二)做好传染病患者的隔离治疗工作,防止交叉感染;(三)配合感染管理科做好传染病防治工作;(四)参加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培训和学习。
第三章传染病报告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传染病报告制度,实行传染病病例报告责任制。
临床医务人员发现传染病病例,应当及时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并由本科室负责人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第八条传染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患者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二)就诊时间、地点;(三)临床症状、体征、初步诊断;(四)病原学检测结果(如有);(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信息。
第九条医院应当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
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等传染病病例,应当立即报告。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十九篇
医院传染病报告制度十九篇篇1:传染病报告制度为进一步加强传染病管理工作,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保证疫情数字及时、准确、完整,不断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广大人民身体健康,特规定如下:1.传染病疫情报告范围:甲类传染病2种。
乙类传染病24种。
2.报告制度:①执行职务的医疗、保健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其他医务人员或病人家属为义务报告人。
②门诊医师发现传染病(包含疑似病人),应在门诊日志中认真填写,并填写传染卡在传染病登记册上登记,在门诊日志、病历上注明:“疫情已报”、“注意疫报”。
③住院患者如已确诊为疑似传染病,亦应填写传染卡,并应及时填写“转归订正”。
④传染卡的填写项目要求完整、清晰、字迹不得潦草。
⑤甲类传染病线电话报告,于2小时内通过网络报出,再补送传染病报告卡,并在未确诊前作疑似报告;乙类传染病于6小时内报出;丙类传染病于24小时内报出。
⑥每天由各科室疫情报告兼职人员将传染病报告卡送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再有预防保健科负责传染病管理的人员汇总、登记并及时按规定的时限上报区防疫站。
⑦一人同时患有两种传染病时,应同时报两张传染病报告卡。
迁延性肝炎或慢性肝炎未愈者,应每年报传染病报告卡一次。
⑧急性食物中毒也列入报告的范围,应电话报告疾控部门,在填写报告卡上报。
⑨各科室传染卡要有专人负责登记、送交。
预防保健科应有专人签字登记。
篇2:传染病报告制度为加强学校传染病疫情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报告小组:组长:杜红梅副组长:耿孝寅组员:印志静、黄亦平、各年级组长与教师。
二.具体措施:1.为严防传染病疫情在学校内传播流行,设置学校传染病疫情主要报告员(张薇),疫情报告员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按照以下要求向发病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医疗单位报告。
——疫情报告员在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肺炭疽的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
传染病报告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及时掌握和应对传染病的发生和传播情况,保障公众的健康安全,本单位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传染病的报告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坚持预防为主,联防联控的原则,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保障公众的健康权益。
第二章报告责任第四条本单位内发生的传染病,应当立即向本单位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报告,并且按照相关规定上报至上级疾控部门。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报告那些在该机构进行的医疗服务中发生的所有疑似传染病和确诊传染病的病例。
第六条其他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等,若发现有职工、学生、员工出现传染病症状,应当及时向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第七条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应当及时对上报的传染病病例进行初步调查和判断,并按照要求上报至上级疾控部门。
第三章管理措施第八条对于疫情较严重或者有人员密切接触的传染病病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可以采取控制措施,如隔离、封控等。
第九条对于已经隔离的传染病病例,医疗机构要加强病人护理工作,采取措施防止病例的扩散、传播。
第十条对于已经报告的传染病病例,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主动联系有关部门,加强协作和合作,共同做好疫情的防控工作。
第十一条对于传染病疫情较为严重的城镇、社区、学校等地方,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疫情风险评估和防控指导工作。
第十二条对于传染病的流行趋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及时向上级疾控部门报告,并根据需要向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做好传染病的科普宣传工作。
第四章制度保障第十三条本单位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宣传和培训,使其得到全员知晓和遵守。
第十四条本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建立健全相应的人员和设备配备,确保传染病报告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五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本单位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冲突,以本制度为准。
传染病报告制度优秀
传染病报告制度优秀一、建立医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做好全院传染病的监测管理、疫情报告及检查等领导工作。
二、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三、任何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都应当向预防保健科报告。
五、一个人,同时发生两种传染病时,须分别填写两张卡,十四岁以下儿童请填写家长姓名。
六、报告病毒性肝炎、伤寒和副伤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脑、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和乙脑的。
病例须填写预防接种史。
七、不得隐瞒、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疫情。
八、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请按卡片正面各栏目填写清楚,门诊病例确诊当日填写、住院病人出院当日填写,过期无卡片者为漏报,各栏目填写不清者为传染病报告卡填写不合格(若漏报或填写不合格者,每份漏报和不合格扣当事人当月超劳务二十元)。
九、防保科每日到各科门诊、住院部收取传染病报告卡,当天行传染病网络直报。
请各科责任医生及时填写传染卡。
十、每月检查一次全院传染病登记、报告情况。
为加强我院传染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及时提供准确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各医疗机构为责任报告单位,其执行职务的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
二、报告时限:责任疫情报告人发现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应于2小时内上报;对其他乙、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规定报告的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诊断后24小时内上报。
三、填写《传染病报告卡》的'质量要求:内容填写必须完整,不得漏项;填写各项目要准确,病人住址等要具体详细,字迹工整易辨认,填报人签名。
四、认真查门诊日志,核对传染病病例是否已报告,核实报告卡填写质量。
五、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第四十条,执行职务的医疗卫生人员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或者吊销其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