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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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
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
【发文字号】黄政办秘[2017]23号
【发布部门】黄山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5.18
【实施日期】2017.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黄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政办秘〔2017〕2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黄山风景区管委会,黄山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黄山现代服务业产业园管委会筹备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5月18日
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纲要的通知》(国发〔2016〕4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号)精神,根据《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皖政办秘〔2016〕190号)和省残联印发的《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残联〔2016〕8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
力争2017-2019年连续三年,为全市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接受基本康复服务的比例分别达55%、65%、75%以上;确保到2020年,实现80%以上的目标,同时使重度残疾人、残疾儿童、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一户多残家庭的残疾人、建档立卡的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达到100%。
二、工作体系
(一)组织管理体系。
建立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
由市残联牵头,市扶贫办、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计委等有关部门分工协作,共同组织实施本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市残联:负责牵头制定本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督导各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进度,做好年度任务执行情况的汇总和反馈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2016年版);会同市卫计委、市教育局共同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确定残疾人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含医疗机构,下同);开展宣传工作。
市扶贫办:与市残联共享精准康复相关数据信息;将贫困残疾人纳入脱贫攻坚工程,
统筹使用脱贫攻坚经费;结合精准扶贫和专项扶贫工程,重点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实施医疗和康复救助。
市教育局:依据国家“十三五”残疾人小康进程意见,做好残疾儿童义务教育落实工作;依据省残联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康复教育工作的意见》(皖残联〔2015〕87号),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教育服务,提升康复教育机构的服务能力。
市民政局:结合职责加大对贫困残疾人基本生活救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康复救助保障,适时扩大有康复需求残疾人的救助范围;优先保障贫困残疾人的康复服务得到救助。
市财政局:做好每年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项资金安排,督促县级财政安排相关专项资金预算;做好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项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依据国家五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新增部分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23号),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重度残疾人医疗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依据残疾人康复服务目录,视情扩大康复服务保障支付范围;优先将重度、贫困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支付范围。
市卫计委:负责建立市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并指导区县建立县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专家技术指导组;与残联共同确定康复评估机构和康复服务机构;将残疾人康复服务融入深化医改、健康脱贫范畴,纳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考核内容,指导各地推行残疾人精准康复签约服务,对贫困残疾人实施分类救治,提供医疗康复服务;做好残疾人康复评估及医疗服务专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各区县政府要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抓好工作落实。
(二)技术指导体系。
各级残联、教育局、卫计委等部门共同组织成立本级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专家技
术指导组,制定具体化、符合本地区实际的康复服务目录,明确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相关技术标准,为机构提供技术支持。
开展技术培训、监督检查、绩效评估等工作。
(三)精准康复服务小组。
乡镇(街道)残联会同乡镇卫生院指导村(社区)成立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由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临床、护理、公共卫生等人员与村(社区)残疾人康复协调员(村或社区干部、残疾人专职委员)共同组成,负责组织需求评估、开展康复服务、及时报送信息、申报康复项目或补助资金等具体工作任务。
三、工作措施
(一)制定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和补贴标准。
在《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年版)》基础上,各区县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明确本地基本康复服务内容、免费或补助项目及补助标准,积极谋划增设适应本地需求的康复救助项目,力争使更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
依据各类残疾人康复评估和服务定点机构准入标准,残联会同教育局、卫计委等部门共同确定定点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按照就近就便原则,安排有需求的残疾人进入机构开展康复评估和服务。
定点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原则上实行两年一轮准入退出审查审批,并予以公示,确保每个康复服务项目都有相应的定点康复评估和服务机构。
(三)开展精准康复服务。
1.入户。
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小组成员依据上一年度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信息动态更新数据,采取入户或集中访问方式开展康复需求评估,填写《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附件3),同时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发放《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附件4)。
对于康复需求明确的残疾人,可直接转介至康复服务机构;对不能
明确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将其转介至评估机构进一步评估。
2.评估。
需要接受康复评估的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相应康复评估机构接受评估;由评估机构按照评估结果并结合个人需求,选择康复服务项目,提出转介意见,填写《服务手册》;对于行动不便或地处偏僻地区的残疾人,可由区县残联组织康复评估机构入户或集中对残疾人进行评估。
3.申请服务项目。
接受评估后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依据康复需求评估意见,申请康复服务项目。
对于本地确定为免费服务的项目,残疾人持康复服务手册直接到残联、卫计委等部门确定的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服务;确定为定额补助服务项目的,由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附件5)向区县残联提出补助申请,区县残联根据省、市下达的残疾人康复服务项目任务指标和残疾人家庭经济状况,审核确定补助额度,已明确康复救助项目及标准的,依据相关文件确定补助额度。
4.实施康复服务。
残疾人持《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到定点康复服务机构接受康复服务。
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制定个性化康复服务方案,建立康复服务档案,依据《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年版)》,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服务。
5.费用结算。
已纳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以及列入政府相关部门医疗救助工程的康复服务项目,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或政府有关惠民项目资金结算。
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政府部门医疗救助工程但被确定为免费康复服务的项目,在残疾人接受康复服务后,由定点康复机构与县级残联进行结算。
确定为定额补助的项目,由残疾人先行支付相关费用后再申请补助。
(四)信息报送与管理。
1.定点康复服务机构为残疾人实施康复服务后,负责将相关服务情况记录在精准康复
服务手册上;康复服务机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分别填写《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附件6),每月报送至区县残联。
2.区县残联每月对康复服务机构、社区(村)康复协调员报送的信息进行比对,审核无误后,将相关信息录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数据库,填报《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附件7)。
3.区县残联每半年(6月20日、12月20日前)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报市残联,市残联汇总后每半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上报省残联。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成立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残联。
各区县政府要高度重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脱贫攻坚规划,与精准扶贫、健康扶贫等协调实施,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提升能力,优化服务。
发挥各级专业医疗卫生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特殊教育学校、社区服务中心等机构的设施、人员、技术资源作用,形成残疾人康复服务网络强大合力。
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康复服务机构和相关组织,为残疾人提供基本康复训练和支持性服务。
加强康复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做到“四个到位”,即配备到位、培训到位、待遇到位和服务到位;加强各类康复业务培训,各区县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以上集中培训或轮训,确保精准康复服务工作人员熟练掌握相关工作及服务流程,能够针对残疾人的康复需求给予精准适宜的服务,提升康复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残疾人早日康复。
(三)加大投入,保障基本。
依据国家、省两级关于“十三五”期间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意见,按照国家、省、市三级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目录,区县应建立残疾
人精准基本康复服务资金稳定持续投入机制,原则上按照不低于人均100元/年服务标准提供购买康复服务经费,力争使更多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推动小康社会建设进程。
(四)严格督查,强化考核。
各地要将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纳入“十三五”加快残疾人小康进程规划实施,列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围,作为残联、扶贫办、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计委等残工委成员单位工作考核内容。
市级建立督查通报和年度考核制度,定期通报各区县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工作任务完成进度、工作动态、典型经验,督查考核结果作为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考核评价、市级以上康复项目安排、康复工作经费支持的重要依据。
附件:1.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年版)
3.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与服务安置记录表
4.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手册
5.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补助申请审批表
6.残疾人精准康复需求和服务情况汇总表
7.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工作汇总表
附件1
黄山市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程红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刘勇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人防办主任
邵剑萍市残联理事长
成员:王文庆市扶贫办副主任
许大瑜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汪小宁市民政局副局长
鲍英奎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叶建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调研员
胡世贵市卫计委副主任
查学军市残联副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市残联副理事长查学军兼任。
附件2
黄山市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建议目录(201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