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管理制度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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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管理制度模版
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行为,维护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秩序,本制度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基金管理
人行业协会自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自律规范制定。
第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遵循守法、守规、守信、守责的原则,诚信宣传,
合规宣传,负责任宣传,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宣传管理制度,规范公司内部宣传行为,
保证宣传内容的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和合法合规,确保投资者知情权和决策自由。
第四条此制度适用于私募基金公司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第二章宣传管理基本原则
第五条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准确、全面、及时、公正、公平,不得含有虚假、
误导性内容,不得夸大产品收益,不得使用不当言辞、图像等误导投资者;
第六条宣传应当注重全局宣传,形成一体化、系统化的宣传格局,不得以部分
内容宣传代替全部内容宣传,碎片化的宣传容易产生混淆、误导,影响投资者的投资
决策;
第七条宣传应当以产品本身及公司实力为基础,不得与其它机构、产品相比较,不得传播、利用市场潜规则进行虚假炒作,避免有损行业信誉和企业形象;
第八条宣传应当做到公开透明,投资者可以在适当的途径了解到有关基金产品
的宣传信息,对公开透明信息进行引导,引导投资者合理分析投资收益与风险之间的
关系,提高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投资水平;
第九条宣传应当注意规范化,不收取不合理的费用,不在宣传中强制推介非产
品本身附加的衍生服务,如保险、投资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宣传内容要求
第十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宣传信息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 基金产品的名称、类型、投资理念、投资策略及运作方式、管理人信息等;
(二) 基金投资的类型、行业、标的物和分散化安排等基本情况;
(三) 基金投资的品种、风险等级、期限,投资金额的起点和递增额度,定期披露的内容等;
(四) 基金管理人的资格、经验及其执业有关情况;
(五) 使用基金资金的用途、管理费率、托管费率的费率标准及费率支付方式、申购、赎回、转让等交易的有关准则、资产净值的估算方式和定期披露周期等有关情况;
(六) 基金风险的相关信息,如基金投资标的的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操作风险等,并提醒投资者投资需谨慎,不承担本金和收益的保证;
第四章宣传渠道要求
第十一条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宣传应当采取规范宣传渠道,主要包
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官网:应将基金产品的相关情况、运作方式、历史业绩、合法合规证明文件等进行介绍,并定期更新;
(二) 公开媒体宣传:允许在官方及信息披露渠道以及官方指定媒体进行适度宣传,根据基金产品宣传规章制度要求进行宣传;
(三) 依法正常宣传:包括公开发行、私募基金销售、研究报告发布等符合有关规定的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发布宣传信息时应当保证信息和反映的事实真实、
准确、全面、及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
第五章宣传违规处罚
第十三条私募基金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违反本制度的处理办法如下:
(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责令停止违规行为;
(四)参加培训;
(五)暂停宣传行为规定时间;
(六)罚款;
(七)其他行政措施或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如管理人的宣传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行业自律规范,达到严重情况者,相关部门可以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强制措施或依据法律和规章,对其进行行政或法律处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制度由私募基金公司制定,并于公共场所对外公示。
第十六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原有宣传制度不符合本制度的规定的,应按照本制度进行修改完善并在一定期限内报送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