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级政治下册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教案 人教新课标版 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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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依据】
解读教材。

《思想政治》教学是以培养学生对社会的归属感与责任感,使学生更好地了解社会及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为目标的一个教育过程。

初二《思想政治》旨在通过学法,逐步培养学生的法制意识和维权能力,从而实现护法、用法和守法。

解读学生。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这一话题,是一个社会热点问题,它关系到每一个消费者的切身利益。

但是,在当前的消费生活中屡屡发生侵权行为的情况下,作为现在和未来较大的消费群体——中学生,很多人并不知道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哪些权利,因此,学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

【教学设计】
「教学目标」
知识与能力目标:帮助学生了解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及维权途径,提高学生对社会经济现象的观察能力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过程与方法目标:营造平等的、开放的、民主的教学气氛,鼓励学生主动学习、探索和活动,锻炼和展示自己的才华,发挥自己的个性品质,从而增强学生在消费过程中的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目标:逐渐让学生在知识和生活的体味中生成自己的思想观念、行为原则和品德修养。

「教学方式」
课堂的“活”,体现在教法和学法上。

但是,我们不能只是追求表面的“热闹”,不能简单地将“活”理解为“学生身体的活动”,更重要的应该是思维要真正地活起来,动起来。

总的来说,这一课本人准备在教学中努力尝试体现《思想政治》新课标的教学理念,尽力营造平等的、开放的、民主的教学气氛,把学习、探索和活动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并且留给学生可以自由支配和自由发挥的、比较充足的时间和空间。

通过鼓励学生积极发言,锻炼和展示自己的才华,发挥自己的个性品质,尝试知识与实践体验、引导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逐渐让学生在知识和生活的体味中生成自己的思想观念、行为原则和品德修养。

「教学构思」
一、引入——课题《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1、学生以“消费者维权”为主题进行时事播报(课件辅助)
2、漫画——“千万别倒了”、“千万别塌了”、“千万别炸了”、“千万别爆了”、“会孵蛋的冰箱”、“节能汽车”
可见,
生活中确实存在着不少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

对这些侵权现象,我们或曾经遭遇,深有体会,或略有所闻,有些了解。

那么,我们这节课的重点就不放在了解侵权现象,而是探讨如何在消费过程中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课时的重点也可由学生自主选择、决定)二、深入——学法以更好地实现用法、护法、守法
第一环节——学法、用法
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主要法律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这节课我们重点探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1、学法(师生共同探讨、解疑)
重点学习、了解《第二章消费者的权利》、《第三章经营者的义务》、《第六章争议的解决》
※消费者的权利(学生回答,老师归纳)
(1)保障安全权。

(2)知悉真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获得赔偿权。

(6)维护尊严权。

(7)知识获取权。

(8)依法结社权。

(9)监督批评权。

知识获取权:指消费者有获得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知识的权利。

依法结社权:指消费者享有依法成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社会团体的权利。

监督批评权:指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以及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建议、对违法行为进行检举、控告的权利。

(其余6项权利看课本的解释)
※经营者的义务(师生共同归纳)(内容略)
2、用法(学生讨论回答)
※个案分析
请你分析以下个案,是否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如果有,那么,侵犯的是消费者的哪项权利?
(1)、中学生李某将自行车寄存在某车辆托管点。

当他办完事情回来取车时,却发现自己的自行车已丢失。

但他执寄车票据找到代管员要求赔偿,却遭到拒绝。

——侵犯消费者保障安全权
(2)、赵先生在某商场买了一套西装,穿了将近一周,感到款式、颜色都不合意,要求换另一种品牌,遭到销售商拒绝。

——不侵权。

其一,不属于质量问题;其二,服装已穿过一周,无法退换。

(3)、打工妹谢玲在某超市购物时无端被怀疑偷窃,超市保安将其扣留并搜身。

——侵犯消费者维护尊严权
(4)刘小姐在某美容医院进行光子嫩肤等手术,但因手术失败,惨遭毁容下场。

——侵犯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质量保证)
(5)中学生胡峰在逛街时,被某服装店老板以“试了就一定要买”为由,强卖了一条牛仔裤。

——侵犯消费者自主选择权
有一句话说:理想与现实往往是有一段距离的。

虽然我们一直在呼吁建立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可是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商品还是屡禁不止,层出不穷。

万一你的消费者权益被侵犯了,比如,有一天,你在某家挂着精品店招牌的鞋店买了一双鞋,不到两个星期就坏了。

你会怎么做?你能怎么做?(学生讨论回答)
老师归纳,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反应——
(1)自认倒霉,不去追究。

(2)以武力解决问题。

(3)将自己的损失转嫁到别人身上。

(4)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第二环节——学法、护法
1、学法(师生共同探讨、解疑)
※争议的解决(维权途径)第六章争议的解决第三十四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应先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才可向投诉监督站和销售者所在当地消费者组织投诉(如消费者协会、工商管理局等)。

怎样投诉或举报呢?
12315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开通的投诉举报电话。

它的使用方法如下:
举报:指对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和其他经济违法事件进行检举和报告,提请工商机关对其进行查处,以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对此,只需拨打12315电话,讲清举报的有关内容,如被举报者的姓名、地址及违法事实即可。

投诉:如果是投诉并要求赔偿,就应包括如下内容:
(1)投诉人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
(2)被投诉方的单位名称(或姓名)、详细地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等;
(3)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价格、受损害的程度、与经营者交涉的情况及投诉人的要求等;
(4)提供有关凭证,如发票、信誉卡、保修卡、产品说明书等的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

如果消费者被侵权,最后发展到要到法院起诉经营者、生产者,那就要起草一份《起诉书》。

2、护法(以小组为单位,各组派代表宣读)
※起草一份民事起诉书
“购衣风波”内容简介
初二学生小王星期天逛街,一家服装店正在搞某名牌衬衫的促销活动,小王被“买一件衬衫送一双袜子”的宣传广告吸引,为贪图那双袜子,就买了一件衬衫。

回去后发现衬衫袖子一个长一个短,而且是假冒产品,送的那双袜子也小了。

当即回到该店要求退货,经营者正生意兴隆,见小王来退货,拒不承认这件衬衫是他出售的,并向小王要购货发票,小王因当时没想到要发票,拿不出发票。

经营者就漫骂并诬陷小王故意来捣乱,绕出柜台挥拳打小王,不到两分钟时间,小王的衣服被撕烂了,脸部被抓出了道道伤痕……
事后,经消费者委员会调解无效,小王准备到法院起诉该服装店。

要求:假如你是小王,请以学习小组为单位分别起草一份民事起诉书,各组派代表发言。

民事起诉书格式:
民事起诉书
※原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民族:___
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
※被告:名称: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
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

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学法、护法、用法,最终是为了更好地守法。

因此,不管是经营者还是消费者,都要做到有法必依,否则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环节——学法、守法
1、学法(学生自主学习)
※法律责任(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
而作为消费者还要掌握一些购物诀窍。

2、守法(学生简单谈谈自己的经验,老师归纳、补充)
※购物诀窍
防止假冒伪劣商品:
1、“五要”
(1)购物时,尤其是购买比较贵重的物品时,尽量要家长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

(2)购物要货比三家,对同类商品的价格、质量、性能等情况进行全面的了解,通过比较,择优购买。

(3)对所购买商品的质量、数量要当场进行核实,防止不法经销商以假乱真或短斤缺两。

(4)购物时要向经销者索要发票、保修单等,票据要妥善保管,以便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索赔时有据可查。

(5)当发现购物上当受骗时,要和经销者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要向当地工商管理机关、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五不要”
(1)不买随街摆卖者出售的商品。

这些小摊贩往往行无定踪,如果商品出现问题很难追究责任。

(2)不买“三无”商品。

凡是无厂名、无厂址、无标识的商品都不要买,“三无”商品大多是假冒伪劣商品。

(3)不买超过保质期的商品,即使打折也不要购买。

(4)不买以花言巧语出售的商品。

一些不法商贩以大减价、买一赠二、处理库存等做诱饵,甚至雇人当“托”行骗,其出售的商品大多是“三无”商品。

(5)不买赃物或走私货品。

三、延伸——以诚信为本,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不管是消费者还是经营者,每一个公民都要以诚信为本,这样才能建设一个健康、和谐的社会。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

今年的主题是“健康·维权”,让我们共同努力,奉献诚心与诚信,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地生活。

课后,请同学们
针对当前中小学生零食问题,向全校同学写一封倡议书,号召大家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不合格、不健康的食品,做一个主动维权、健康的消费者。

四、知识拓展
1、"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了扩大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国家、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和交往,更好地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每年3月15日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中国消费者协会于1987年9月加入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后,每年的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也都组织全国各地的消费者举办大规模的"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

2、消费者协会会徽的含义——(1)会徽以一双呈环形的手为主体,寓意着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

(2)以地球的造型亦为舒展的人形,寄寓了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

(3)以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4)以顶部“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了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

(5)会徽为金黄色,象征着中国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底色为绿色,象征着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3、消费者协会的法定职能
(1)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
(2)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3)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4)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5)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
(6)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
(7)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各级人民政府对消费者协会履行职能应当予以支持。

4、中国消费者协会历年的活动主题
2005年:“健康·维权”;
2004年:“诚信·维权”;
2003年:“营造放心消费环境”;2002年:“科学消费”;
2001年:“绿色消费”;
2000年:“明明白白消费”;
1999年:“安全健康消费”;
1998年:“为了农村消费者”;
1997年:“讲诚信、反欺诈”;
5、“打假英雄”——王海
一次刺激好玩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人生路。

他用青春最朝气蓬勃的十年,奔走在打假维权第一线。

在很多人眼里,人们习惯了把他的名字和打假紧紧联系在一起。

1995年春天,22岁的王海陪弟弟来北京考试,在一家小书店无意间翻阅到一本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书,从中发现了当时鲜为人知的第49条款:消费者在买到假货后可以要求销售者以一赔二。

从此,“打假”“维权”和这个叫王海的年轻人紧密联系在一起,并成为了当代中国的特色词语。

“3.15”前夕,记者采访了王海。

10年过去了,那个22岁的青年如今依然年轻,但更成熟了。

他向记者坦言:今后,我将继续承担打假维权的责任,致力于非赢利工作,而且要注册成立非赢利组织,打击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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