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总则
为有效应对客运车辆事故,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进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辖区内发生的客运车辆交通事故,包括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等。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1. 市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
(1)指挥长: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3)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 市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小组(以下简称“应急处置小组”)
(1)组长:由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担任。

(2)副组长:由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3)成员:由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局、市卫生局、市交警部门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

3. 市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小组职责
(1)制定和实施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及时向指挥部报告事故处置情况。

(4)指导、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应急处置程序
1. 事故报告
(1)客运车辆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向事故发生地公安机关报警,并拨打“120”、“119”等救援电话。

(2)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部门赶赴现场。

2. 现场处置
(1)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负责现场交通管制,确保救援车辆和人员顺利通行。

(2)消防部门负责灭火、救援被困人员。

(3)卫生部门负责救治伤员。

(4)交警部门负责勘查现场、调查事故原因。

3. 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理工作。

(2)事故调查: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

(3)责任追究:根据事故调查结果,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五、应急保障
1. 人员保障:各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2. 物资保障:各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

3. 资金保障:市财政要设立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专项资金,确保应急处置工作顺利开展。

六、预案演练
1. 定期开展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各部门应急处置能力。

2. 演练内容应包括:事故报告、现场处置、后期处置等环节。

3. 演练结束后,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预案。

七、附则
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预案由市客运车辆事故应急处置指挥部负责解释。

3. 本预案如与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