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教育基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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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教育基金会
第一篇: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教育基金会
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教育基金会
章程(草案)
家族是以血源为纽带的氏族集团。
家族的兴与衰、荣与辱都涉嫌到本族的文化水平与文化造诣,古语云:族之兴而受教。
我族有着崇受教育的传统学风、品质与品德,自古受到世人的赞誉。
千多年来,我族先贤为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家族的振兴做出了杰出贡献;特别是明弘治甲子(1504)年一位老大而学的、在我地破天荒的第一位举人:南阳湛公四十七世孙邹学,官云南潞南州知州,(仕归后,建官渡桥以造福桑梓)。
开启了我地受教育的历史先河。
后我族相继有明嘉靖(1562)进士、官职少卿的邹廷望。
清代朴学大师邹汉勋。
清道光(1848)进士、官刑部陕西司主事邹溥霖等先贤举不胜数。
这些先贤们的业绩与功德已深深激励着后人奋发学习、刻苦向上。
为继承祖先学风典范,鼓励我族青少年努力学习,提高文化水平和文化素养,为国家培养更多有用的优秀人才!经南阳堂第一次代表大会决议:成立邹氏南阳堂教育基金会;其宗旨是鼓励优异学生、资助贫困家庭优秀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来早日回报社会。
现就有关章程准则分列如下:
一、凡考取清华、北大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三万元。
二、凡考取全国前十名名牌大学的学生每人一次性奖励三仟元。
三、凡高考成绩名列全省第一名的,一次性奖励一万元。
四、凡考取本科一批因家庭经济确实困难,而难以供读的由本人申请通过调查核实后,第一期入学的学费由教育基金会资助,以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酌情资助
以上奖励、资助资金均来自于我族贤达、私营业主和企业家!希我族学子努力学习,以优异的成绩完成学业来感谢族贤们的厚爱与资助。
中华邹氏南阳堂联谊会
二0一三年三月六日
第二篇: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扩祠和一修谱牒告全体族人书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扩祠和一修谱牒
告全体族人书
各位宗亲:
建祠孝悌以安祖,修谱传承祖德风。
敬祖睦宗乃人之根本,更是我邹氏的传统美德,是以血源为纽带、难以割舍的亲情。
我南阳湛公宇、萃兄弟两支后裔相继自后唐、北宋徙湘已千余年矣。
在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为社会进步、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历史人物和现代军政精英及企业精英。
为缅怀祖德,实现祖宗遗愿。
2013年3月1日宇(敦睦堂)、萃(睦亲堂)两房举行了合祠修族第一次代表大会,场面隆重,参会代表八十余人,大会一致通过合修宗祠,宗祠正式定名为“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一届“中华邹氏南阳堂”联谊会领导核心,实现了先祖之遗愿。
当选人员现场带头捐款,与会代表踊跃参捐。
多者五万、三万、一万!少者五千、三千、二千元。
会中捐款达三十余万元。
扩祠修谱是一项浩大的文化工程,是考验联谊会理事班子的试金石,也是展现广大族人尊祖睦族的大好舞台。
更是增强邹姓族人凝聚力、向心力、亲和力的根本举措。
各位宗亲:本届联谊会深知肩上的责任,可谓重任而道远!两房合祠后,需在现有祠堂上进行改造扩建,同时编纂第一次合修通谱、设立教育基金会及购置公共坟山,解决祖山丧葬纠纷;调处房派矛盾等家族事务。
如条件成熟力争几年、十几年内在广大族人贤达及企业家的资助下,建立“南阳堂族校”和“敬老院”!使我族幼者有学,老有所乐,这是本届联谊会的理想和奋斗目标。
要实现上述目标,困难可想而知。
但我们深信:有十多万族人的理解与支持,有一个坚强、团结、具有大公无私精神的领导集团,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带领广大族人扩建一个宏伟、壮观、富丽堂煌的“邹氏南阳堂”和编纂易懂、易阅、具有收藏价值的“中华邹氏新化
南阳堂谱”!为秉承祖训—教育为本、读书为高的理念,设教育基金会以更好的弘扬本家族之书香望族。
此等诸项目标由南阳堂联谊会统一运筹,具体组织实施:
1、做好宣传发动工作,举全族之力,使全体族人积极投入到振兴家族事业中来。
2、修谱工作全面启动,各支各房房首必须逐户不分男女进行登记上表,即时开票收缴红丁费,不能遗漏。
3、成立邹氏宗祠“南阳堂”扩建筹备委员会;拟设扩祠图纸,负责宗祠扩建工作。
4、成立“南阳堂”第一次谱修编纂委员会,查考史料、理顺支派源流,负责谱修编纂、撰文分册、打印装订等工作。
依据迁徙考与外省市、区邹氏可查者调族寻支,使之认祖归宗。
5、成立筹资领导小组,由联谊会主任、常务副主任任组长,若干分组由副主任任分组组长。
6、成立教育基金会;制订教育基金实施条例。
7、着手准备作好购置坟山前期采地工作和成立坟山护卫协调小组,负责实施联谊会有关坟山问题的族规条约。
8、严格财务管理制度,由主任负总责,设财务监察、会计、出纳岗位,重大支出项目集体决定,日常开支凭报票据需有经手、证明、财监签字、主任签字方可支付。
以上项目初预算为800多万元,其中扩建工程款280万元(包括牌楼、藏书阁等);修谱为200万元;教育基金款180万元;坟山购置款140万元。
此资金来源于全体族人的乐捐与义捐,联谊会主任:副主任、委员、房首必须带头捐款。
欢迎我族企业家、私营业主、知名贤达及与我族有近血源亲属的企业知名人士、女婿、外甥踊跃捐款,从即日起,筹资领导小组立即展开筹资工作,各房房首即开始逐户向族人登记造表收取红丁费;收费标准不分男女每人40元。
望我族全体族人勿忘祖德,为扩祠、修谱、尊老育后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祝全体族人:
身体健康、合家幸福、万事顺意、兴旺发达!
中华邹氏新化南阳堂联谊会
二O一三年三月六日
第三篇:彭氏述古堂
彭姓
堂号:述古堂
郡望:宜春郡
堂联:宜春望族
高阳衍庆
彭姓出自高阳氏,是颛顼的后裔,起源于商代,是用国名命氏的姓。
《元和姓篡》记载:颛顼的曾孙吴回,继其兄重黎之职。
复居火正(管理火种的官)为祝融,生陆终,陆终取鬼方氏妹为妻,怀孕三年不产,剖腹而生6子,其三子名笺铿,帝尧封于彭地(今江苏徐州)为大彭氏国,其后裔以国为氏,即彭氏,尊笺铿为彭祖。
彭祖是有名的长寿者,据说他年轻的时候,做了一碗野鸡肉羹献给了天帝,天帝吃了很高兴,就赐他长寿,历夏、商两代,活到八百多岁相貌并不衰老。
商朝时,朝庭派人向他请教长寿的秘诀,他侃侃而谈:“我自幼父母双亡,长大后又碰上犬戎入侵,流落西域多年,从年轻到现在一共死了四十九个妻子,五十四个儿子,像我这种人先天不足,后天也保养不好,那里谈得上延年益寿的办法。
”说完,长叹一口气,飘然而逝。
彭氏得姓之后,历夏、商而被商武丁所灭。
自此彭氏向河南、湖南、湖北一带播迁。
晋代之后又播迁于山东、陕西、甘肃、江西、四川福建,在江西宜春形成强宗大族。
为纪念彭祖,氏人以“述古”为堂号,以“宜春望族、高阳衍庆”为堂联。
第四篇: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
任氏家族基金会章程
第一条本基金会宗旨为增加任氏家族交流机会,增强同辈晚辈凝聚力,筹措各会员零散基金,聚少成多,为奖励后辈学习、节日庆典、探望长辈、慈善募捐等提供必要活动经费。
第二条任氏第三代十三位兄弟姐妹为基金会发起会员,本基金由所有发起会员组成基金委员会,王东任主任,并设秘书长洪振宇、任哲主持日常工作,所有长辈为特邀会员,必要时提供咨询指导。
第三条基金会的任务为
(一)对外联络,接受赞助和捐赠,筹集基金
(二)制定和审定管理条例与实施细则
(三)研究制定基金使用项目
(四)审核批准基金的发放
(五)指导监督基金管理与使用
(六)向赞助、捐赠人报告基金使用情况与效益
第四条本基金分以下五个使用项目
(一)用于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
(二)用于会员婚礼生日礼品基金
(三)用于长辈健康探望基金
(四)用于教堂募捐基金
(五)用于其他社会慈善事务
第五条所有发起会员赞助200元人民币共2600元组成启动基金。
今后,基金会接受所有发起会员和特邀会员的赞助和捐赠奖金,赞助和捐赠的基金款额不限,由赞助和捐赠人在以上五个项目中确定使用项目,也可以由基金会统筹掌握与使用。
第六条赞助和捐赠基金直接送交到秘书处或存入基金会专用银行帐户。
基金会接受赞助或捐赠后,登记立案,定期报告基金使用情况和效益。
第七条基金会基本功能为晚辈就学升学奖学基金,目的为激励勤学精神,提高学习水平,嘉奖先进,培育英才。
凡我晚辈中学习勤奋,成绩优异,在德育、智育、体育诸方面全面发展者;或在某方面有特别专长,成绩显著者,均可提出申请,经评选核准后,可获得奖学金。
第八条根据晚辈就学升学奖学金奖学金筹集的款项,逐步实行以下各种奖励:
(一)新苗奖对当年入学升学的晚辈给予就学金升学奖励
(二)学习优秀奖对在该学年中学习成绩优异者的奖励
第九条以上奖学金,每年评选发放一次,在新年聚会期间举行授奖仪式。
奖学金额由基金会协商确定
第十条本章程可由基金会作必要的说明,并可予以补充或修改第五篇: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
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本团体名称为:嵩县汪庄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
第二条
本会宗旨是以坚持科教兴国、教育兴族、教育兴家为原则,鼓励何氏家族成员热爱祖国、热爱家庭、热爱学习,促进何氏后代的成长与成才,振兴何氏家族,实现家庭与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二章
工作(奖励)范围
第三条
调动何氏家庭成员积极性,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家庭、和谐家庭活动。
第四条
奖励考入国家大专以上高校的家族学子,奖励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奖励在工作岗位上著书立说,著述被公开发表与出版的家族成员;奖励获县(处)级以上先进、科技成果奖的家族成员等;奖励在学校荣获三好学生或学习成绩年级前 5名的家族成员;
第五条
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借贷照顾等形式资助族内困难家庭。
第六条在基金资金充余情况下,根据形势和实际需要开办业余学习班、技术培训班,以全面提升何氏家族成员的文化素质。
第三章
会员
第七条
本会为家庭会员制。
凡何氏后代子女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均可自愿报名加入本会。
第八条
本会会员享有选举、被选举权;享有被资助、救助权;享有参加会议、学习、培训权;有获得本会奖励权和退会自由权。
第九条本会会员义务是:遵守本会章程、积极缴纳会费;执行本会决议、维护本会权益;积极参加本会学习教育、交流等活动。
第四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为会员大会。
其职权是:选举或罢免理事、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基金财务收支报告,制定修改章程;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参加方可召开;各项决议须到会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会员大会每年一次,临时会议召开,须经理事会研究决定。
第十二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向会员大会负责,会员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工作。
理事会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由5名理事组成,其中,会长、秘书长各1名。
理事会须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到会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理事半数以上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三条
本会会长职权:召集并主持召开会员大会、理事会;检查会议决议落实情况;代表本会签署有关文件,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等。
第十四条
本会秘书长职权是:带领秘书处工作人员(业余、兼职)开展本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工作计划,包括学习、教育、资助、救助、奖励的落实和基金募集、管理使用等。
第五章
基金来源与管理
第十五条
基金来源:何右铭夫妇遗资;会费(每会员家庭每年缴纳一百元);会员捐资;基金存储、运作增值;吸纳社会善款;政府、部门资助;其它合法收入等。
第十六条
本会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配备合格的(兼职)会计与出纳,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第六章
附则:第十七条根据本会章程制定《何氏家庭教育基金奖励办法》。
由会员大会通过后实施。
嵩县汪村庄何氏家庭教育基金会
2007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