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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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电子商务,英文为“Electronic Commerce”,简写为“EC”,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出现并逐渐盛兴。
1997年11月,国际商会在法国巴黎举行的世界电子商务会议,将电子商务界定为:“电子商务是指对整个贸易活动实现电子化。
换言之,电子商务是指买卖双方依托计算机网络进行的各类商贸活动”。
电子商务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产物发展迅猛,其对社会经济生活、市场经济秩序和国家经济安全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主管部门,认真探索电子商务监管的基本规律,切实加强电子商务的监管、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任务。
一、认识电子商务的基本特点
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是经济发展、时代进步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历史使命,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建立社会主义法制经济的当务之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努力学习、认真研究、掌握其特点,以积极的使命感、责任感做好电子商务的监管。
以“IT(信息技术)革命”应用于经济领域而产生的电子商务与传统经济相比较,其经营形式、交易方式有许多新的特点:
一是在市场主体上,具有不确定性。
电子商务的主体是运用互联网技术,在网上虚拟主体资格、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人们通过电脑上网、移动电话,甚至数字电视等多种“平台”设立市场主体,进行商业交易。
对市场主体资格确认和交易的监管是全新的。
二是在市场形态上,没有固定的市场平台。
电子商务的显著特点是省略中间环节,处于网络端点的生产者(供应商)与消费者直接联系,不需要建立固定的市场平台,与之相伴的有配送业和物流业。
在监管的环节上发生了变化,产生了更多的难点。
三是在时间上,交易行为是全天候的。
由于信息网络是24小时不停歇运行,除了停断电、不可抗力和其他因素之外,电子商务不受时间等其他条件制约,是全天候进行的。
四是在空间上,商务活动是全球的性的。
现在对互联网有WWW(word wide wed直译为“覆盖全世界的蜘蛛网”)之说,“蜘蛛网”触及到的地方,都可以进行电子商务活动。
互联网的发展使传统的空间距离越来越小,电子商务跨越地域界限,使经济全球化的速度加快了,各国经济相互依存度加大了。
二、了解电子商务的基本内容
从电子商务运行实践看,电子商务系统一般由客户、网络系统、制造商、供应商、配送系统、支付系统等基本单元组成。
网络是其系统运行的基本载体和媒体。
配送系统是制造商、供应商的附属机构,主要职责是送货上门。
支付系统是买卖双方通过网上银行进行支付的渠道。
基本交易过程是;制造商或供应商在互联网上发布商品信息或广告,客户(消费者)按照自己的需要点击制造商或供应商的电子商务平台,订立合同,制造商或供应商通过物流渠道发送或由配送系统送达的方式,将商品送到客户手中。
支付方式有的是一手钱一手货,有的是通过银行支付。
在实际经济生活中,电子商务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以上形态和交易方式是基本的。
电子商务与其他经营行为没有本质上的区别,是经营者为获得利润的经营方式的一种。
现行的法律法规对电子商务是有约束力的,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电子商务进行监管的基本依据。
当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的基本内容有:一是监管电子商务的主体资格,包括注册、变更、注销,二是监管电子商务的交易行为,建立公平交易秩序;三是监管电子商务中的商标、广告行为,保护知识产权;四是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是对配送主体的规范和物流渠道的管理。
三、探索对电子商务的监管方式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学习运用现代的监管手段,扩展监管领域,从技术层面、人员素质方面不断提高,适应形势发展,发挥监管效力。
一是加强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的监管。
国务院关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经营性网络实行许可制,由企业登记管理机关注册后才能经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对电子商务主体资格进行确认,依法进行注册登记,使其遵守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
二是加强对电子商务的巡查。
电子商务监管机构在网上进行浏览巡查,是进行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
巡查的主要内容是电子商务经营者是否具有市场准入主体资格、商标侵权行为、违法经营、虚假广告等。
除了网上巡查外,大量的、经常性的工作是进行地域巡管,从电子商务者的经济户口、营业执照、配送系统、物流渠道、消费者投诉等方面为切入点,加强对电子商务的监管。
三是加大对违法交易行为查处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
电子商务是在网上交换信息进行交易的,其要约和承诺过程难以控制。
维护网上交易秩序,应从对违法交易行为的处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人手,营造良好的交易秩序。
网上欺诈、走私、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无论多隐秘,其违法行为的受害者则是具体的,监管部门要严肃查处一切违法者,保护公平竞争,维护交易秩序。
四是提高电子商务广告监管工作。
互联网上许多广告是集广告制作、经营、发布于一体。
他们按照自己的意志随时发布广告,广告的真伪难以判断,广告与信息难以界定,加之受广告监管的技术条件和人员素质的制约,网上广告监管十
分困难。
监管部门要加强网上广告的观察和研究,加强对广告监管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监管能力,尽快改善网上广告监管的技术条件,以适应网络科技发展的要求。
五是制定电子商务监管规则,完善监管办法。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着力研究、探索网络监管的基本规律和监管方式,制定监管规则,完善监管办法,不断提高监管效能。
要将涉及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办事程序和标准,经营与消费注意事项,违法违规的主体及违法行为等相关的内容,及时在网上公告或公示,以促进经营者守法,消费者依法维权,净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电子商务监管工作还要与公安、税务、技监、物价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沟通与协调,形成合力,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维护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