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发现问题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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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发现问题难的原因及对策建议⼀、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巡察队伍不“专”。

⼀是巡察⼈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作开展。

⼆是巡察⼈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投⼊外,其余时间均⽆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

三是少数巡察⼈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对巡察⼯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部对巡察⼯作有⼀些⽚⾯认识:⼀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般的调研组、检查组;⼆是对巡察组查找不⾜、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什么都想纳⼊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作顾虑多。

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些违纪⾏为和现象,如果与⾃⼰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部职⼯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

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情⽹复杂,⼏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

如果过不了⼈情关,巡察⼯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式⽅法的思考创新不⾜。

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部,往往讲成绩、正⾯的多,讲问题的少;⾛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对策及建议
(⼀)加强巡察⼲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是综合运⽤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式,选拔⼀批年轻后备⼲部充实到巡察⼈才库。

⼆是结合每轮巡察⼯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

三是探索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巡察⼲部的职能职责、⼯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

四要建⽴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部的依据。

(⼆)努⼒营造⾃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

加⼤对县委巡察⼯作的宣传,提⾼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觉⾏动,不消极对待,置⾝事外。

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作中来。

要运⽤好巡察成果,提⾼⼲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

⼀要建⽴与纪委、组织⼈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作领导⼩组研究巡察⼯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作运⾏、内部管理、监督制
约、督导检查制度。

⼆要建⽴运转畅通的信息和⼈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共享⼯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式⽅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是异地互察,破除⼈情⽹。

可以探索全市统⼀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式,破除关系⽹和说情风的困扰,提⾼巡察⼯作实效。

⼆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见⼤发现问题的分析能⼒。

从细处着⼿,深⼊问题集中、⽭盾尖锐的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

⼀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态环境、⼯作流程、⼲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拟定谈话⽅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

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必谈,中层⼲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岗位的⼲部必谈,重⼤项⽬、重⼤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事等关键岗位上的⼈员必谈,实名举报⼈、⽼信访户必谈。

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

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谈话策略和⽅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

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提升谈话质效。

⼀、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巡察队伍不“专”。

⼀是巡察⼈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作开展。

⼆是巡察⼈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投⼊外,其余时间均⽆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

三是少数巡察⼈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对巡察⼯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部对巡察⼯作有⼀些⽚⾯认识:⼀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般的调研组、检查组;⼆是对巡察组查找不⾜、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什么都想纳⼊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作顾虑多。

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些违纪⾏为和现象,如果与⾃⼰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部职⼯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

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情⽹复杂,⼏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

如果过不了⼈情关,巡察⼯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式⽅法的思考创新不⾜。

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部,往往讲成绩、正⾯的多,讲问题的少;⾛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对策及建议
(⼀)加强巡察⼲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是综合运⽤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
式,选拔⼀批年轻后备⼲部充实到巡察⼈才库。

⼆是结合每轮巡察⼯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

三是探索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巡察⼲部的职能职责、⼯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

四要建⽴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部的依据。

(⼆)努⼒营造⾃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

加⼤对县委巡察⼯作的宣传,提⾼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觉⾏动,不消极对待,置⾝事外。

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作中来。

要运⽤好巡察成果,提⾼⼲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

⼀要建⽴与纪委、组织⼈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作领导⼩组研究巡察⼯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作运⾏、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

⼆要建⽴运转畅通的信息和⼈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共享⼯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式⽅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是异地互察,破除⼈情⽹。

可以探索全市统⼀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式,破除关系⽹和说情风的困扰,提⾼巡察⼯作实效。

⼆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见⼤发现问题的分析能⼒。

从细处着⼿,深⼊问题集中、⽭盾尖锐的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

⼀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态环境、⼯作流程、⼲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拟定谈话⽅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

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必谈,中层⼲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岗位的⼲部必谈,重⼤项⽬、重⼤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事等关键岗位上的⼈员必谈,实名举报⼈、⽼信访户必谈。

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

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谈话策略和⽅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

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提升谈话质效。

⼀、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巡察队伍不“专”。

⼀是巡察⼈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作开展。

⼆是巡察⼈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投⼊外,其余时间均⽆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

三是少数巡察⼈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对巡察⼯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部对巡
察⼯作有⼀些⽚⾯认识:⼀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般的调研组、检查组;⼆是对巡察组查找不⾜、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什么都想纳⼊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作顾虑多。

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些违纪⾏为和现象,如果与⾃⼰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部职⼯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

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情⽹复杂,⼏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

如果过不了⼈情关,巡察⼯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式⽅法的思考创新不⾜。

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部,往往讲成绩、正⾯的多,讲问题的少;⾛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对策及建议
(⼀)加强巡察⼲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是综合运⽤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式,选拔⼀批年轻后备⼲部充实到巡察⼈才库。

⼆是结合每轮巡察⼯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

三是探索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巡察⼲部的职能职责、⼯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

四要建⽴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部的依据。

(⼆)努⼒营造⾃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

加⼤对县委巡察⼯作的宣传,提⾼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觉⾏动,不消极对待,置⾝事外。

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作中来。

要运⽤好巡察成果,提⾼⼲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

⼀要建⽴与纪委、组织⼈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作领导⼩组研究巡察⼯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作运⾏、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

⼆要建⽴运转畅通的信息和⼈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共享⼯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式⽅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是异地互察,破除⼈情⽹。

可以探索全市统⼀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式,破除关系⽹和说情风的困扰,提⾼巡察⼯作实效。

⼆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见⼤发现问题的分析能⼒。

从细处着⼿,深⼊问题集中、⽭盾尖锐的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

⼀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态
环境、⼯作流程、⼲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拟定谈话⽅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

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必谈,中层⼲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岗位的⼲部必谈,重⼤项⽬、重⼤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事等关键岗位上的⼈员必谈,实名举报⼈、⽼信访户必谈。

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

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谈话策略和⽅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

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提升谈话质效。

⼀、难以发现问题的原因
(⼀)巡察队伍不“专”。

⼀是巡察⼈员均是临时抽取,业务⽣疏,临时的岗前业务培训,依然不能适应⼯作开展。

⼆是巡察⼈员不固定,办公地点不固定,在开展过程中除集中进驻阶段能保证全⾝⼼投⼊外,其余时间均⽆法完全集中,容易出现前紧后松,重巡察轻整改的情况。

三是少数巡察⼈员存在应付和畏难情绪。

(⼆)对巡察⼯作认识不到位。

有的党组织和党员⼲部特别是被巡察单位的领导⼲部对巡察⼯作有⼀些⽚⾯认识:⼀是对巡察制度认识不清,把巡察组等同于⼀般的调研组、检查组;⼆是对巡察组查找不⾜、发现问题抱有抵触情绪;三是巡察机构和⼈员对巡察职责定位不准,期望值过⾼,什么都想纳⼊巡察监督的范围。

(三)对巡察⼯作顾虑多。

持观望态度,对领导的⼀些违纪⾏为和现象,如果与⾃⼰没有实质性的利益冲突,多数⼲部职⼯是不会、不愿也不敢检举。

加之县级作为最基层的巡察单位,巡察的范围⼩,⼈情⽹复杂,⼏乎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熟⼈。

如果过不了⼈情关,巡察⼯作难以开展。

(四)巡察⽅式⽅法的思考创新不⾜。

参加座谈会和个别谈话的⼲部,往往讲成绩、正⾯的多,讲问题的少;⾛访调研看见亮点多,发现问题少;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中,存在“⼀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失真,可参考性不强;巡察时间紧任务重,⼀些细节性问题容易被忽视,很难发现实质性的问题。

⼆、对策及建议
(⼀)加强巡察⼲部队伍专业化建设。

⼀是综合运⽤组织选调、单位推荐、竞争上岗等⽅式,选拔⼀批年轻后备⼲部充实到巡察⼈才库。

⼆是结合每轮巡察⼯作重点,强化业务培训,提升发现问题线索的能⼒。

三是探索建⽴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绩效考核制度。

明确巡察⼲部的职能职责、⼯作程序、纪律责任等,对每轮完成情况进⾏绩效考核,完善巡察责任倒逼制度,做到奖优惩劣。

四要建⽴考核激励机制,对巡察组完成每项任务的情况进⾏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部的依据。

(⼆)努⼒营造⾃觉接受监督和敢于监督的氛围。

加⼤对县委巡察⼯作的宣传,提⾼被巡察党组织的责任意识,促使他们把接受巡察监督变成⾃觉⾏动,不消极对待,置⾝事外。

在进驻前要通过各种媒体公开巡察信息,让⼴⼤⼲部群众知晓,并积极参与到巡察⼯作中来。

要运
⽤好巡察成果,提⾼⼲部群众对巡察的信任和信⼼,敢于和善于开展监督。

(三)建⽴健全体制机制,增强发现问题的合⼒。

⼀要建⽴与纪委、组织⼈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信息沟通机制,完善汇报、研判、统筹协调等⼯作机制,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巡察⼯作领导⼩组研究巡察⼯作、听取巡察汇报等制度,强化与上级巡视巡察机构的沟通衔接,建⽴健全责任机制和分析研判机制,完善⼯作运⾏、内部管理、监督制约、督导检查制度。

⼆要建⽴运转畅通的信息和⼈才资源共享机制及巡察成果运⽤共享⼯作机制,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四)创新巡察⽅式⽅法,破解发现问题办法不多、效果不佳的问题。

⼀是异地互察,破除⼈情⽹。

可以探索全市统⼀组织、县(区)异地互察的⽅式,破除关系⽹和说情风的困扰,提⾼巡察⼯作实效。

⼆是拓宽收集问题的渠道途径,提升以⼩见⼤发现问题的分析能⼒。

从细处着⼿,深⼊问题集中、⽭盾尖锐的地⽅,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努⼒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三是以常规巡察和专项巡察相结合,优势互补。

(五)突出重点,提⾼个别谈话发现问题的质量和效果。

⼀是结合被巡察单位的政治⽣态环境、⼯作流程、⼲部群众反映最集中最强烈的问题,精⼼拟定谈话⽅案,同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完善谈话提纲,增强谈话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是注重突出重点,细致安排谈话对象。

坚持六个必谈,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必谈,中层⼲部必谈,刚离开领导班⼦岗位的⼲部必谈,重⼤项⽬、重⼤决策的参与者和知情者必谈,财务、⼈事等关键岗位上的⼈员必谈,实名举报⼈、⽼信访户必谈。

同时根据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适当延伸谈话对象,拓宽问题线索渠道。

三是针对谈话对象不同的表现,要灵活运⽤谈话策略和⽅式,确保谈话能展得开、控得住,真正谈出实情、谈出隐情。

四是注重分析研判,着⼒提升谈话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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