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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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
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昌市公安局
•【公布日期】2012.05.09
•【字号】洪公通字[2012]56号
•【施行日期】2012.05.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刑事犯罪侦查
正文
南昌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的通知
(洪公通字[2012]56号)
各公安分、县局,各支队,交管局,市警校,警卫处,森林公安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市效能办《全市“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安排》(洪效办字[2012]55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二年五月九日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整改方
案
根据《全市公安机关“作风大转变、效能大提速、环境大优化”集中整治活动实施方案》(洪公通字[2012]18号)精神,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全体公安民警及
工作人员通过自己找、同事帮、群众提、领导点、大家评等多种方式,深入查摆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根源。
为集中解决群众反映、民主生活会查摆出来的主要问题,高质量抓好整改,严要求督促落实,现提出如下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开放的视野解放思想,以创新的理念转变作风,以得力的举措推动工作,以长效的机制巩固成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事业发展的大局,以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最集中的问题为落脚点,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全力塑造公安队伍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为将南昌建设成为带动全省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整改目标
通过落实整改,切实解决当前公安机关工作作风中的“庸、懒、散”,领导作风中的“假、浮、蛮”,为警不廉的“私、奢、贪”、执法执勤“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政审批中的效率低下等突出问题,促进全市公安机关政务环境进一步优化,干部作风进一步好转,机关效能进一步改进,工作效率进一步提高,廉洁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
三、整改内容、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一)整改内容
1、存在责任心不强、工作被动应付的问题。
少数民警业务不精,疏于学习,心浮气躁,工作中存在畏难情绪,缺乏主动能动性,完成工作应付了事。
2、存在宗旨观念淡薄、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少数民警对待群众态度不佳,存在“冷、硬、横、推”现象,让群众感到公安机关“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损害和谐警民关系。
3、存在特权思想、法制观念淡化的问题。
少数民警对群众求助报警置之不
理,执行警务活动中不作为,个别民警在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乱用警灯警报、闯红灯等开特权车的现象。
4、存在执法方法简单、执勤不规范的问题。
少数民警在执法执勤工作中对当事人不能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明之以法,致使工作中被当事人误解,造成被动局面。
5、存在审批事项不公开、操作不透明的问题。
少数单位特别是窗口单位政务公开不全面、内容更新不及时,未按要求公开审批流程、依据、标准、条件、责任、权限和时限,首问负责、服务承诺、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制度落实不到位。
6、存在纪律作风松懈、制度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少数民警上班迟到、早退、不履行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擅自脱岗、离岗,无视规章制度。
(二)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及整改时限
1、加强思想教育。
从完善学习制度入手,加强理论学习,保障和促进公安思想政治工作的创新和发展,培育良好的警风警纪与和谐警营,凝聚警心,鼓舞士气,增强公安队伍战斗力,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由市局政治部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2、改进工作作风。
强化宗旨教育,规范民警言行,要求民警服务群众必须做到主动热情,说话和气,办事公道,坚决杜绝刁难群众和“冷硬横推”、“四难”现象。
由市局政治部、纪委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3、强化养成教育。
加强对“五条禁令”贯彻落实和警车使用、停放的督察,不断强化条令意识,组织民警深入系统地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培养民警优良的工作作风和严格的纪律意识。
由市局纪委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4、规范执法执勤。
加强民警法治意识教育,进一步打牢“执法为民”的思想基础,努力提高民警的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活动,确保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
由市局法制支队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5、深化警务公开。
切实增强公安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有效监督。
窗口单位要设立警务公开栏,主动向群众公开办事的依据、权限、内容、程序、进程和结果,公开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群众的监督和评议。
由市局办公室、各窗口单位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6、狠抓纪律作风。
加强队伍日常管理,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及明察暗访的方式,对上下班工作交接制度、工作纪律、着装规范和内务卫生等强化督查,严肃查处迟到、早退、不在岗不在位的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由市局纪委、机关党委负责落实整改,5月30日完成。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集中整治活动能否见到成效,实现预期目标,不仅在于能否找准存在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更在于这些问题和薄弱环节能否得到切实整改。
整改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关键环节,是兑现承诺、取信于民的关键措施。
建制是开展集中整治活动的最终环节,是巩固效能建设成果、实现机关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重要措施。
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整改工作,紧紧抓住整改这个关键环节,按照问题不找准不放过、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措施不具体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工作计划,做到“五明确,五防止”,即:整改事项明确,防止泛泛而谈;整改方式明确,防止不求长效;整改标准明确,防止蒙混过关;整改时限明确,防止拖拉不办;整改责任明确,防止推诿扯皮。
(二)依靠群众,开门整改。
整改工作的效果如何,群众最有发言权。
各级公
安机关要结合开展“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实行“开门整改”,以评促改,以评促建。
要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媒体反馈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通报整改的结果,实现整改的过程由群众来监督、整改的结果由群众来评判、整改的效果由群众来检验,开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群众充分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裁判权。
(三)健全制度,着眼源头。
各级公安机关要要严格对照查摆出来的问题,按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原则,突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存在问题整改到位。
要把整改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制度化、长效化,推动警务机制的创新,努力把各项工作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清理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定依据和实施主体,核定行政许可的操作规程、向社会公开许可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期限等内容,全面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
要进一步落实警务公开制度,加快全市公安机关网上行政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推进纪检监察管理平台运用,提高执法工作的透明度,简化为民办事的程序。
要进一步完善廉政、勤政制度,大力加强警风建设,加大对侵害群众权益案(事)件的查纠力度,教育民警立警为公、执法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利观。
要进一步落实公安民警教育培训制度,着眼新时期公安工作的新任务、新要求,不断提高公安民警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
要建立登记备案“销号”制度,承诺一件、登记备案一件,兑现一件、销号一件,切实做到“发现问题不整改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