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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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卫生厅
•【公布日期】2012.09.18
•【字号】粤卫办函[2012]385号
•【施行日期】2012.09.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
正文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评价标准的通知
(粤卫办函〔2012〕385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深圳市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佛山市顺德区人口和卫生药品监督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2012年“三好一满意”活动,根据《广东省医疗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方案》(粤卫办〔2012〕29号),结合卫生部《“三好一满意”活动督导检查内容及评分标准》和《广东省卫生厅2012年医政工作要点》,我厅制定了《广东省卫生系统“三好一满意”活动2012年工作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

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卫生部、省的有关工作方案和《评价标准》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评,查找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组织对辖区内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总结推广“三好一满意”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典型,有序
推进,确保取得实效。

我厅将适时组织对部分地区“三好一满意”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广东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9月18日附件:
评分说明: 1、本此表总分150分,其中基础项目145分,附加分5分
2、除“医德好”项目按标准可倒扣分,其他每个项目的分数扣完为止,不倒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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