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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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财政票据的种类、适用范围和内容第三章财政票据的印制第四章财政票据的领购与发放第五章财政票据的使用与保管第六章
监督检查及罚则第七章附则。
国家为了更加规范财政票据的管理制度,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明文规定。
来约束政府征收的管理。
那么什么是财政票据管理,什么又是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下面就由为大家详细
解答,希望的回答可以帮助到大家。
一、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是什么
为了健全和完善财政票据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全省财政票据行为,加强全省政府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和单位财务监督,防止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维护国家财经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问题,请及时向我厅反映,以便适时修改和完善。
接下来让来为您介绍关于年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有以下几点:
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
票据管理水平。
加快推广普及机打票据,凡具备计算机打印条件的,都应使用机打票据,不再使用手工填写票据积极推进财政票据电子化改革,依托计算机和网络技术手段,实行电子开票、自动核销、全程跟踪、源头控制,提高财政票据管理水平。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财政票据,是指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各级财政部门发放、管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具有公共管理或者公共服务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依法收取政府非税收入或者从事非营利性活动收取财物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的凭证。
财政票据是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审计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财政票据的印制、购领、发放、使用、保管、核销、销毁及监督检查等活动,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四条财政部门是财政票据的主管部门。
财政票据实行分级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制定全省财政票据管理政策,票据的种类、规格、联次、式样,统一印制和管理全省财政票据,承担省直单位财政票据的发放、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工作,指导和监督下级财政部门财政票据管理工作。
各市、州、县(市、区)财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财政票据的申领、保管、发放、使用、核销、销毁和监督检查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条第二十八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管理财政票据,启用财政票据前,检
查票据有无缺联、缺号、重号等情况,一经发现,应及时报送财政部门处理。
建立票据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票据管理台账,按规定向财政部门报送票据使用情况。
第二十九条执收单位收费(收款)或罚款时,必须向缴款义务人开具财政票据,作为财务收支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
不出具财政票据的,缴款义务人有权拒绝缴款。
第三十条财政票据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做到字迹清楚、项目准确、内容完整真实、印章齐全、各联次内容及金额一致,填写错误的,应当另行填写。
因填写错误等原因而作废的财政票据,应当加盖作废戳记或者注明“作废”字样,并完整保存各联次,不得擅自销毁。
第三十一条填写财政票据统一使用中文,财政票据以两种文字印制的,可以同时使用另一种文字填写。
第三十二条财政票据使用单位不得转让、出借、代开、买卖、涂改财政票据,不得串用财政票据,不得将财政票据与其他票据互相替代。
不得使用过期作废的票据。
第一条为了加强票据管理,维护金融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什么是票据
票据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上的票据包括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股票、企业债券、发票、提单等; 狭义上的票据,即我国《票法》中规定的“票据”,包括汇票、银行本票和支票,是指由出票人签发的、约定自己或者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有价证券财政票据的管理,不仅仅约束着政府征收,同时也是保障了人们的利益,以及行使的权利。
湖北省财政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就明确的规定了票据的法律要点以及具备的法律责任。
因此,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也是非常有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