脊髓损伤病理改变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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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髓损伤病理改变知识
脊髓损伤的病理改变
⼀、实验脊髓损伤的病理
锐器伤切割脊髓,可部分离断或完全离断。

在脊椎⾻折脱位,脊髓挫裂伤除严重脱位致脊髓横断病理表现为断端坏死外,脊髓损伤病理改变从重到轻可分三级。

(⼀)完全性脊髓损伤
伤后3h脊髓灰质中多灶性出⾎,⽩质尚正常。

6h灰质中出⾎增多,遍布全灰质,⽩质⽔肿。

12h 后⽩质出现出⾎灶,灰质中神经细胞退变坏死,⽩质中神经轴突开始退变。

24h灰质中⼼出现坏死,⽩质中多处轴突退变,48h中⼼软化,⽩质退变。

总之,在完全性脊髓损伤,脊髓内的病变是进⾏性加重,从中⼼出⾎⾄全脊髓出⾎⽔肿,从中⼼坏死到全脊髓坏死,长度为2? 3cm;晚期则为胶质组织代替。

这⼀病理过程说明,对于完全性脊髓损伤,只有在早期数⼩时内进⾏有效治疗,才有可能挽回部分脊髓功能(图5-5-1)。

(⼆)不完全性脊髓损伤
伤后3h灰质中出⾎较少,⽩质⽆改变,此病变呈⾮进⾏性,⽽是可逆性的。

⾄6?10h,出⾎灶扩⼤不多,神经组织⽔肿,24? 48h后逐渐消退。

由于不
完全脊髓损伤的程度有轻重差别,重者可出现坏死软化灶、胶质代替,保留部分神经纤维;轻者仅中⼼⼩坏死灶,保留⼤部分神经纤维,
因此不完全脊髓损伤可获得部分或⼤部分恢复
(图 5-5-2)。

(三)脊髓轻微损伤或脊髓震荡
仅脊髓灰质有少数⼩出⾎灶,神经细胞、神经纤维⽔肿,基本不发⽣神经细胞
坏死或轴突退变, 2?3d后渐恢复,组织学上基本恢复正常,神经功能可完全
恢复。

以上为脊髓挫裂伤的病理改变。

同时脊髓继发损伤也在进⾏,并加重脊髓损伤,在脊髄损伤的机制中,出⾎、⽔肿、微循环障碍即是原发损伤之后果,⼜见于继发损伤中,出⾎不但由脊髓受挫裂伤直接所致,还因⼩⾎管受伤后,⾎管壁
损伤⽽⾎液渗出(图5-5-3),⽔肿即见于神经细胞在细胞浆中的⽔肿,破坏
了胞质组织,终使胞核退变坏死,在轴突中的⽔肿,发⽣在轴突与髓鞘之间,
⽔肿将轴突压迫终⾄退变消失(图5-5-4),微循环障碍发⽣在⽑细⾎管中,表现为⾎管为红细胞或⾎⼩板所堵塞,致其供养组织缺⾎(图5-5-5),这些在组织学上可见的改变,即可使脊髓损伤进⾏性加重。

在脊髓⽕器伤,除完全性脊髓损伤的早期⽩质也可有出⾎外,其病理进程与脊髓挫裂伤是基本相同的,即完全性脊髓损伤是进⾏性加重,⽽不完全脊髓损伤及轻微脊髓损伤都是可逆的,因此治疗可以采⽤与脊髓挫裂伤相同的⽅法。

脊髓压迫伤及脊髓缺⾎损伤的病理改变,都是脊髓灰质出⾎⾄⽩质出⾎,轻者为可逆性,重者为不可逆性,但很少出现坏死软化灶,基本不形成囊腔,⽽是胶质化。

从⼤体病理看脊髓挫裂伤及⽕器伤的晚期,脊髓坏死、软化、囊腔、胶
质代替,质地较软较粗;⽽压迫缺⾎损伤则胶质化,变细变硬,这在晚期MRI
表现是不同的。

从病理改变看脊髓损伤的治疗,虽然损伤的瞬间致脊髓损伤程度是决定性的,但⾻折脱位对脊髓的压迫缺⾎及继续损伤应当越
早解除越好。

对完全性脊髓损伤的治疗,即脊髓本⾝进⾏性加重病理改变的治疗,也是越早越好,只有在伤后数⼩时内,才有挽救⽩质的可能。

⼆、⼈体脊髓损伤的病理
⼈体脊髓损伤,很难观察到随着时间的推移⼀系列的病理改变,但随着数量的积累,脊髓损伤后的病理改变,还是积累了不少资料。

(⼀)损伤局部病理改变
Wonziewiez 等(1983)报道康司坦星 Metro-politan康复中⼼120例四
肢瘫或截瘫的⼫解结果早期系伤后3h?12d死亡病例,晚期⽣存数年,病理
改变分为:①完全失去脊髓组织;②脊髓坏死有囊腔形成;③部分失去脊髓组织,还有⽩质保存。

有硬膜外⾎肿者,并未构成硬外脊髓压迫。

Kinoshita(1994—1996)共报道 23 例。

其中颈脊髓20例,胸腰脊髓3例,病理改变:①早期 12h 1例,C4全瘫,T7 1例脊髓断,伤后9?lid 4例全瘫,脊髓挫伤出⾎坏死,其上下灰质出⾎,⽔肿;②伤后15d 1例脊髓前动脉损坏,3cm长坏死软化,伤后20?30d 4例,1例脊髓挫裂伤出⾎坏死,3例颈脊髓坏死肿胀、软化萎缩,⽆脊髓实质; ③伤后1?3个⽉5例,1例颈髓不全瘫脊髓出⾎坏死3cm,内空腔0. 5cm,⽔肿5cm,余脊髓软化坏死,⽆脊髓实质;④伤后4?6个⽉3例,7?12 个⽉2例,18?55个⽉2例,脊髓均软化⽆实质。

Kakulas(1999)报道西澳神经病理研究所⾃ 1950-1999年⼫解资料共1 815例脊髓,其中创伤566例,内有354例在达院前死亡,125例⽣存少于6个⽉,87例⽣存6个⽉以上。

硬膜外、硬膜下、蛛⽹膜下腔出⾎常见,但未构成压迫脊髓,组织学改变如下。

1、急性期伤后⽴即改变为组织破裂、出⾎,数分钟⽔肿即开始,1?2h肿胀
明显。

出⾎主要在灰质中,健存的⽑细⾎管内⽪细胞肿胀,致伤段⾎灌流减少、缺⾎、代谢产物蓄积。

⽩细胞从⾎管移⾏出变为吞噬细胞,轴突退变,脱髓鞘
和⼀系列持续的或继发的⽣化改变。

24h胶质细胞增多,5?7d 胶质纤维产⽣,神经纤维损伤中断后,近端传⼈纤维,远端传出纤维发⽣退变。

2、⾃然过程可分为三期:①早期,即上述急性期改变;②中期,特点是反应性改变与碎块移除,中⼼坏死区碎块被吞噬细胞移除,常遗留多囊性空腔,胶质细胞与胶质纤维增⽣,其可穿过囊腔,亦有些病例完全由胶质化所代替;③终期,胶质细胞与纤维持续进⾏,⼤约半年达到终期,多囊腔常被胶质细胞衬⾥,上下⾏通道的Wallerian变性在继续进⾏,神经根再⽣已开始。

3、⾮完全脊髄损伤(discomplete spinal cord injury)系Dimitrijevic(1983)⾸先提出,系在符髓组织中有健康⽩质纤维,电⽣理测
定可具有传导功能,但临床表现为全瘫,此种情况在全瘫病例中存在不少。


discomplete以⽰与complete和 incomplete 的区别。

(⼆)损伤节段远侧改变
Perth神经病理研究所的Kaelan等观察截瘫
病⼈损伤节段远侧的脊髓,其前⾓细胞数量正常,在运动神经元疾患,其前⾓
神经细胞⼤量减少,在 18例完全截瘫中,有7例脊髓见到有轴突纤维在损伤节段中幸存,在3例不全截瘫,有正常肢体运动
2/5?3/5功能的⼀侧脊髓中通过伤区的中枢纤维分别为5 768?21 978条,占其⽪质脊髓束纤维总数的14. 8%?36. 96%。

另3例肢体⽆⾃主活动,其下⾏轴突数⽬分别为1 214(3.5%)、 3 426(2. 33%)和2 989(3. 5%),由此可见恢复⾃主运动功能达到正常肢体2/5?3/5时,所需的中枢轴突纤维数⽬,⾄少需达⽪质脊髓束纤维总数的10%以上。

据Kakulas报道,⼀般全瘫病⼈残留⽩质有89mm之多。

6例颈椎损伤不全截瘫,在T4平⾯计算其⽪质脊髓束下⾏轴突数量,1例为3 175 条,其右⾜可跖屈,正常⽪质脊髓束的神经轴突数量约为41 472条。

在感觉不全丧失的截瘫脊髓后柱中,最低纤维数为117 359条,⽽正常为452 480 条。

(三)脊髓缺⾎性损伤
胥少汀等报道创伤性上升性脊髓缺⾎损伤,原始损伤在下胸段或胸腰段,损伤了供养脊髓的⾎供有两种类型。

1、下胸段损伤主要在T10平⾯,脊髓前动静脉和脊髓后⾎管发⽣⾎栓,此⾎栓沿脊髓⾎管向上向下蔓延,向下⾄腰骶脊髓,向上可⾄Q平⾯,致可见中央⾎管堵塞及出⾎,⽩质中轴突退变成空病⼈呼吸衰竭⽽死,脊髓因缺⾎⽽坏死软化,髓内泡,灰
质中神经细胞消失(图5-5-6)。

2、胸腰段损伤伤后截瘫平⾯逐⽇上升,⾄中胸段T7或T8停⽌,此类可能系损伤由胸腰段进⼊脊髓的根⼤动脉或⼤髓动脉损伤,致由其供养的下段胸髓缺⾎坏死(图5-5-7)。

总之,⼈体脊髓损伤的病理改变规律和过程与实验脊髓损伤病理基本⼀致,只是⼈体脊髓损伤的病理过程较动物实验者为长,没有动物实验病理的典型⽽更加个体性,但灰⽩质病理出⾎、⽔肿、坏死、囊腔、退变胶质化,再⽣规律是⼀
致的(图 5-5-8)。

三、临床联系
1、治疗时机贵在早期治疗。

Kakulas,TV tor等均将⼈体脊髓损伤的病理过
程分为早、中、晚三期,早期为创伤直接改变,脊髓组织破碎、挫伤、出⾎、坏死、⽔肿、⾎循环障碍,除后三者外,是⽆可改变的事实,出⾎、⽔肿、⾎循环障碍将继续加重,持续或继发损伤亦随之⽽来并进⾏性加重。

早期治疗之⽬的就是抑制或减缓上述继发损伤进⾏性加重因素。

贵在于“早”。

美国国家
急性脊髓损伤研究系统(National Acute Spinal Cord Injury System, NAS-CIS)将甲强龙(methylprednisolone,MP)治疗时间规定在伤后8h内,
最好是3h内,胥少汀指出治疗黄⾦时间是6h内,都是因为脊髓伤后挫伤出⾎,12h内灰质即坏死(当然损伤程度有所不同)。

减轻出⾎、⽔肿及继发反
应的时间,只能是在⽩质未坏死之前,越早越好。

不应观察等待。

有主张观察等脊髓休克过后,再决定损伤程度与治疗,这将丧失有效治疗时机,脊髓休克⼤多发⽣在严重脊髓损伤病例,以全瘫为主,也可发⽣于严重不全截瘫,对此种病例正是应该争取保存部分⽩质的对象,保存了⼀定数量的⽩质,则有部分恢复神经功能的可能,⽽且只有早治疗才有这种可能。

2、早期药物治疗在持续或继发损伤中,抑制脂质过氧化减少⾃由基损害,保护细胞膜,减少 Ca2+在细胞内蓄积等有效⽅法是⼤剂量甲强龙的应⽤,在伤后8h内开始应⽤,在3h内应⽤最好,超过8⼩时,可考虑⽤神经节苷脂GM-1或神经营养因⼦NGF,因应⽤时间较晚,效果不如前者。

3、减压治疗(decompression therapy)⾻折脱位,爆裂⾻折的⾻折块突
⼊椎管,椎板⾻折下陷,都可压迫损伤的脊髓,持续时间长久者,还可致脊髓缺⾎损伤,因此应尽早进⾏减压。

在颈椎脊髓损伤,特别是⽆⾻折脱位脊髓损伤,常伴有椎管狭窄,当脊髓损伤肿胀时,则形成压迫脊髓,亦应尽早减压,减压之⽬的是消除肿胀,改善⾎供,仅给予药物治疗,达不到此减压消肿之⽬的。

4、局部冷疗(local cooling) 如果早期⾏减压治疗,显露了脊硬膜,则应
同时进⾏局部冷疗,如冷盐⽔局部灌注。

根据实验与临床观察,局部冷疗可以减少出⾎和⽔肿,在临床对全瘫病例早期应⽤局部冷疗,观察到病⼈恢复了⾜趾活动,但下肢其他肌⾁并未恢复,这是因⽀配⾜部的运动纤维排列在脊髓周围,远离中⼼,冷疗后保存了周边的⽩质之故。

5、⼿术治疗完全脊髓损伤局部出⾎肿胀,受硬膜约束,髓内压⼒增⾼,早期
后正中切开脊髓⾄中央管,放出积⾎,可减轻⽔肿,有利于保存⽩质。

以上是云南⾻科医院权威专家所做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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