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件物资质量问题处理及供应商培训会议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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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件物资质量问题处理及供应商培训会议议程
第一篇:配件物资质量问题处理及供应商培训会议议程
配件物资质量问题处理及供应商培训会议
议程
一、时间:2011年10月28日上午9:00~12:00
二、地点:华阳办公楼六楼会议室
三、参会部门及单位:计划经营部、质安部、装备部、纪检监察部、物资公司及川东分公司、遂宁作业部、泸州作业供应站,为公司供货的主要供应商(16家)
四、议程(会议由计划经营部主持):
1、质安部负责人宣布对四川省中江地质探矿配件服务部因所供CAT 1R0716机油滤芯质量问题的处罚决定,并对配件质量供应及验收提要求(15分钟)。
2、装备部演示多媒体:滤芯特性及鉴别方法;对近年来配件对生产进度、安全、工程质量造成的影响举2~3例说明,对配件质量供应提要求(20分钟)。
3、物资公司领导对各商家提出供货质量、送配、签认、验收等要求及规范(20分钟)。
4、各供应商代表针对如何保证供货质量发言(共30分钟)。
休息20分钟
5、计划经营部负责人就供应商管理、合同管理作宣贯并提要求(15分钟)。
6、纪检监察部负责人就商务活动中廉洁从业、遵章守法等提要求(15分钟)。
7、公司领导讲话。
五、会议结束。
注:
1、会议不考虑统一住宿、就餐,由各单位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自行解决。
2、各单位(部门)发言材料需提交电子文档。
3、会议联系人:物资公司陈吉开************、***。
二0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第二篇:机械队材料物资及配件管理办法
材料物资及配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库存量的控制
库存量的控制原则是保特最底库存。
库存应储备常用替换配件及日常保养所需材料及配件,避免长期存放而造成物资材料和机械配件的积压和无形老化。
第二条采购计划的审批
1、配件统一由林松公司采购,离公司较远的机械队经租赁公司批准后由林松公司委托可自行采购,因工地急需怕影响正常施工的小额配件经电话请示批准后机械队可自行采购。
2、采购材料必须申请提报采购计划,采购计划由机械队机械工程师提报,保管员确认库存无存货,经机械队长和租赁中心经理审批后方可采购。
第三条材料入库
1、保管员在办理入库时,入库的商品必须有经过批准的采购计划。
2、根据发票验收时,发票必须经过机械中心经理或机械队长的审批签字同意后方能办理入库手续。
3、对采购的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必须在三日内交仓库保管员进行验收入库。
4、采购人员必须向仓库保管员提供货物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电话,并对内容真实性负责。
5、对验收的实物进行确认,确认内容应包括材料外观检查、规格型号确认、材质核对、数量是否与发货清单相符,是否有产品合格证书。
6、验收的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要开据一试两份验收单,一份交采购员、一份作为下账的依据,并依据验收单及时登记入帐、立卡。
验收单上应注明货物供应商名称、供应商联系电话
7、未能取得发票的,应根据采购合同或随货清单等作暂估入库,并在验收单上注明“待发票”。
待发票取得时再用红票冲回,按发票重新办理入库存手续。
严格禁止以厂(商)家未及时提供采购发票为由将不明单价物品入库或直接使用后补办入库手续,避免价格误差带来经济损失。
8、验收中如发现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质量低劣应及时与采购人员联系退货或索赔,并填写“不合格品记录”,不合格品应分开存放,做好标识,以免误发。
9、验收入库后的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应妥善保管,并作好标识,帐、物、卡应数量一致。
坚持“日清月结”制度。
第四条材料出库
1、物资材料和机械配件的发放应遵循先进先出、易损先发的原则。
2、物资材料和机械配件的出库应开据一式三联项目领料单。
3、如果是单机核算的机械设备领料,必须是主车司机负责领料(主车司机不在时由副车司机代领)
4、出库单必须经过机械队长审批、签字手续完备才能出库,杜绝先出库后补凭单或单方签字的出入库单。
5、物资材料和配件出库后如发现材料或配件的规格与要求不符,在保持配件和材料完好的情况下,交保管员验证无误,可办理退库;采购人员有义务办理该材料或配件的退货或更换
第五条库存盘查
1、保管员应每月二十五日对库存的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进行全面清点,将当月的出入库单交给核算员,发现盘盈盘亏及时分析并上报机械队长。
2、核算员接到出入库单及时填报配件《设备材料月度动态表》,并于当月28日前报租赁中心。
3、核算员根据出库单进行汇总,并负责提报给会计。
4、核算员每月可根据动态表对库存进行抽查,每次抽查范围不能低于20%,将抽查结果上报租赁中心。
5、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各机械队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库存材料进行一
次全面清查盘点工作,核实库存机械配件和物资材料的数量、外观质量,盘查结果及时上报租赁中心。
第六条本办法由资产租赁中心负责解释。
第七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三篇:商品房质量问题纠纷及其处理
商品房质量问题纠纷及其处理
房地产法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是房地产开发企业对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质量的法律文件,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开发商应当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商品住宅出售后,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等单位维修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中明示所委托的单位。
住宅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购买整栋商品房的,其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在合理使用寿命年限内承担保修。
如果购买的商品房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法院应支持买房户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不管房屋是否经过验收合格、是否已经交付业主使用,只要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购房者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的,法院都应予支持。
另外,即使房屋的主体结构没有质量问题,但有其他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质量问题的,购房者同样有权要求退房和赔偿损失。
这里所称的“房屋质量问题”包括以下范围:(1)屋面防水工程;(2)其他土建工程,一般包括地面、楼面工程,门窗工程等;(3)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4)供热、供冷系统工程,包括暖气设备、中央空调设备等安装工程。
同时,房屋交付后,出现质量问题的,在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情况下,在保修期内,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修复责任;房地产开发企业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户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
【相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1101]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相关资料: 部门规章1篇裁判文书3篇条文释义实务指南)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19980720]
第二十八条商品房销售,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合同应当载明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实务指南)
第三十一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资料: 行政法规1篇地方法规2篇实务指南)
第三十二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购买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向工程质量监督单位申请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购买人有权退房;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2篇实务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19990315]
第一百一十一条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
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9篇条文释义相关论文8篇实务指南)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000130]
第三十九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
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实务指南)
第四十条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相关资料: 地方法规1篇裁判文书2篇实务指南)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20010404]
第三十二条销售商品住宅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根据《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向买受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三十三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
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存续期少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于《规定》中确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向建设单位出具的质量保修书约定保修期的存续期。
在保修期限内发生的属于保修范围的质量问题,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承担责任。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30428]
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实务指南)
第十三条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
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实务指南)
第四篇: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质量问题处理流程
一、来料质量问题
1、退货处理
1.1原来的流程:
a)在“来料检验记录”中,来料检验员判定物料的尺寸、性能与图纸和检验指导书严重不
符合,且不合格现象影响产品的使用性能时,检验员在“来料检
验记录”表中判定批退,主管签字确认生效。
b)当每批中只有部分不合格时,由检验员全检后对不合格品物料退货处理。
1.2建议改进的流程:除上述流程外,还需增加:在采购对物料进行报检时,采购员需用笔在日常来料检验记录台帐上写出物料名称、报检数量、检验时限(根据生产计划情况填写)、检验员检验后在此台帐中写出检验结果(如批退、让步)。
好外是每天下班主管与制造中心开会时,能通知制造中心那些物料批退,使制造中心能调整生产计划。
另第2点建议只在生产需求急时才做出全检。
2、让步接收
2.1原来的流程:当生产急需,且物料不合格不影响产品性能时,采购员填写“让步接收单”交工程部确认能让步接收后,再交制造中心质量部主管签出是否让步接收的意见,最后由采购交制造中心主任审核才能生效。
2.2建议改进的流程:当生产急需,且物料不合格不影响产品性能时,采购员填写“让步接收单”交质量管理员确认是否能让步接收后,再交质量部主管签出是否让步接收的意见,最后由质量部主管交部门经理审核才能生效。
此单无论判定结果如何需复印1份给采购部(具体给制造中心那个部门,还需商议),使制造中心了解物料处理情况。
二、过程质量问题
1.1原来的流程:
当过程检验员发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且无法返工纠正的,由检验员要生产暂停后,填写“工程异常单”报工程部确认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送质量部主管现场确认签出意见交制造中心主任审核。
当能进行返工时责成生产返修,不能返工时,由责任方填写报废单报废,质量部主管签名,制造中心主任审核后生效。
1.2建议改进的流程:
当过程检验员发现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严重的质量问题时,且无法返工纠正的,由检验员要生产暂停后,填写“工程异常单”报质量管理员确认提出意见和改进措施,送质量部
主管现场确认签出意见交部门经理审核。
当不合格品能进行返工时责成生产返修,不能返工时,由责任方填写报废单报废,质量部主管签名,质量部经理审核后生效。
此单无论判定结果如何需复印1份给生产部(具体给制造中心那个部门,还需商议),使制造中心了解处理情况。
三、出货检验的质量问题
1.1原来的流程:
当产品包装时少配件时,由出货检验员现场要求打包员纠正(原出现此问题后无记录)。
当产品出现包装问题时,如测试台的包装,出货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审理单”交质量管理员处理,提交相关责任部门改进后跟踪关闭,最后部门主管审核确认。
1.2建议改进的流程:
当产品包装时少配件时,由出货检验员现场要求打包员纠正,并在出货台帐中填写不合格记录。
当产品出现包装问题时,如测试台的包装,出货检验员填写“不合格审理单”交质量管理员处理,提交相关责任部门改进后跟踪关闭,最后部门主管审核确认。
需增加台帐的记录填写(由检验员填写)。
另出货检验除打合格证外,对包装抽检外,需增加产品性能的抽检,保证产品出货质量。
四、期内返回品处理和分析
1.1原来的流程:
当出现本产品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返修,由售后服务内勤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质量管理员给制造中心质量部组织工程、质量管理员现场分析,分析完毕后在“质量信息反馈单”填写已处理。
此单中没有不合格原因和纠正措施。
另由质量管理员根据分析结果调查不合格品出现原因、下达整改措施和处理方案,编制在质量通报中,并负责跟踪关闭。
此原因分析和整改方案无台帐登记,只有质量检查通报。
当期内产品返修为一般质量问题时,由测试组分析产品出现的故障现象和处理情况,并填写“产品维修分析单”。
每月由质量部指定
专人将“产品维修分析单”中内容登记在“返修品台帐”中。
1.2建议改进的流程:
当出现本产品或重大质量问题的产品返修时,由售后服务内勤填写“质量信息反馈单”交售后服务主管组织工程、技术、质量管理员和主管现场分析,分析完毕后在“质量信息反馈单”填写不合格原因(需更改此单内容),交责任部门编制纠正措施进行限期改进,质量管理员需填写纠正措施台帐中跟踪关闭,同时需将此单复印给测试组登记返修品分析台
帐。
当质量问题需要作出处理措施时,由质量管理员编制质量通报。
当期内产品返修为一般质量问题时,由测试组分析产品出现的故障现象、原因和处理情况,并填写“产品维修分析单”(此单需加原因分析)。
每月由测试组指定专人将“产品维修分析单”中内容登记在“返修品台帐”中。
需在此台帐中增加原因分析。
五、日常质量管理问题的处理
1.1原来的流程:
当公司各部门出现质量管理的问题时(如内审、日常巡查),由质量管理员将不符合情况填入“纠正措施处理单”中,同时交责任部门找出原因和改进方案,限期整改,质量管理员负责对效果跟踪,并登记在纠正措施管理台帐中关闭。
1.2建议改进的流程:
无改进方案
第五篇:工程质量问题处理制度(范文模版)
质量问题处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工程管理,对质量问题的调查处理,根据有关建筑工程质量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工程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分类:
1、一般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的近期使用,也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刚度
及完整性,但却影响美观或耐久性。
2、较严重质量问题:
不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却影响建筑物的使用功能或使结构的使用功能下降,有时还会使人有不舒适和不安全感。
3、严重质量问题:
影响建筑物结构的承载力或使用安全。
三、质量问题上报处理程序:
1.一般质量问题:
由公司质量安全部会同项目部进行调查 2.较严重质量问题:
1)质量安全部签发纠正措施报告,并报主管副总经理。
若需审查整改方案,应在整改通知中注明。
2)质量安全部收到责任方报来的整改完成报告书后,应及时检查验收。
3.严重质量问题:
1)质量安全部签发纠正措施报告,并及时上报总经理,经总经理同意发局部暂停施工通知。
2)质量安全部收到项目部的调查处理方案后,立即初审上报工程部。
调查处理方案必须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核认可。
3)质量安全部负责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及建议,同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总经理签发复工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