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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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正文:
----------------------------------------------------------------------------------------------------------------------------------------------------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
根据深圳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绩效管理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精神,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白皮书,明确了2012年度公共服务事项的目标、进度及要求。

现将白皮书予以公布,欢迎公众查阅,提供相关建议,积极予以监督。

一、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担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及其市场的责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就业、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

(四)负责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统筹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管理权限,综合管理公职人员培训和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监督管理技工学校、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机构。

(五)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实施企业职工工时、工休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争议仲裁工作,协调劳动者维权、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负责开展区域劳务合作。

(七)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和随军家属安置,指导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工作,承担博士后管理工作,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规
划、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

(九)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职位管理和公务员、职员、雇员管理;综合管理政府奖励。

(十)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综合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福利、退休、退职工作。

(十一)负责国(境)外专家和其他国(境)外人员、留学人员来深就业创业以及外国(地区)企业代表机构中方雇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统筹管理引进海外智力、出国(境)培训、有关国际交流工作。

(十二)承担统筹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各项基金的责任。

(十三)承担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1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完成情况
2011年,深圳市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服务大局出发,以民生为导向,全面完成公共服务白皮书工作任务。

(一)促进就业工作情况。

全市共促进失业人员实现就业4.86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2%的较低水平,“零就业家庭”实现动态归零。

公共就业管理服务属地化改革取得新突破,就业服务工作向标准化、精细化、多元化方向发展。

(二)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工作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推进我市社会保险制度建设,修订完善养老、失业、生育、医疗保险制度;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稳步推进,全市社会保险参保总量为3535.8万人次,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751.72万人、1078.62万人、946.64万人、300.13万人、458.69万人,其中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各险种参保总量和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社会保险待遇稳步提高,社保基金运行平稳安全。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情况。

贯彻落实《深圳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全市共引进人才12.19万人,其中接收高校应届毕业生5.69万人,调干2.94万人,招调工2.47万人,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1.09万人。

全市认定高层次专业人才285名,累计2060人;评选并表彰首届“鹏城杰出人才奖”获得者10名;新增博士后工作站1家、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4家。

全市共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202万人次,组织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100多万人次,完成职业技能鉴定15.28万人次,转移就业培训在培学员2.24万人。

全市技工学校完成招生1.32万人,在校生发展到3.48万人,深圳技师学院被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授予全国改革创新奖,被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校企合作先进单位。

(四)积极引进海外智力工作情况。

全面实施“孔雀计划”,全年共认定海外高层次专业人才61人;我市驻欧、美、日的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及驻硅谷的海外创新创业人才引进中心正式挂牌运作;成功举
办第十届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

(五)规范公职人员管理工作情况。

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公职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完成了2011年的军转安置任务,军转干部实现“阳光安置”;全市行政机关公务员实施分级分类培训,共2000多人参加了赴港对口考察交流。

(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工作情况。

统筹推进信访、监察、调解、仲裁等劳动关系协调工作,全市累计签订集体合同企业5万余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5万余宗(件),妥善处理重大集体访282宗,办结劳动人事争议案件2.91万宗,运用欠薪保障基金垫付企业欠薪60宗。

全年12333接听群众来电570万人次,12333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

三、2012年度白皮书工作任务目标
工作任务
目标及进度
责任部门
(一)民生实事:统筹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工作。

目标:1.坚持以创业带动就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和灵活就业。

2.加大就业扶持力度,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促进困难人员就业。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问卷调查,形成调查报告。

推进市、区和街道自主创业园建设。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

第二季度,拟定我市扶持高校毕业生初始创业资金扶持的政策文件。

拟定创业带动就业孵化基地补贴办法。

组织开展民营招聘周活动。

第三季度,举办自主创业项目推介会,推出一批适合中小创业、微型创业的创业项目。

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

第四季度,在高校举办创业指导校园行系列活动。

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和双选会活动。

就业处、
就业中心、
职介中心
(二)民生实事: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目标:制订并发布2013年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切实提高低收入劳动者的工资水平。

进度:第一季度,就2012年最低工资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座谈调研,收集反馈意见。

第二季度,开展最低工资测算所需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第三季度,起草2013年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方案,并广泛征求意见。

第四季度,报市政府审定2013年最低工资调整方案后,向社会公布。

劳动关系处
(三)健全社会保险制度。

目标:落实《社会保险法》,健全我市养老、失业、医疗、生育保险制度。

进度:第一季度,报请市政府审议《深圳市贯彻<广东省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细则》。

第二季度,配合人大审议《养老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

第三季度,推进《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修订。

第四季度,推进《养老保险条例实施规定》、《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的修订;推进《深圳市生育保险条例》的研究制定。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

目标: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原则,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

进度:第一季度,完成126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二季度,完成134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三季度,完成142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第四季度,完成146亿元的企业社保基金征收工作。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五)推进实施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工作。

目标: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人才队伍建设,为创新型城市建设提供持续动力和人才支持。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享受市政府津贴人员选拔制度调研工作。

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学术研修津贴申报工作。

组织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赴港培训。

第二季度,修订出台享受市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制度。

第三季度,启动深圳企业博士后工作分站设立和清理工作;积极探索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新方式。

第四季度:加强博士后指导和服务,做好绩效考核与评估;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信息化建设为契机,进一步量化专业技术人员评审标准,创新评审机制,提高评审质量。

全年力争新引进和培养250名高层次人才,新增博士后设站单位(含创新实践基地)25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六)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

目标:深入实施“孔雀计划”,集聚海外优秀创新人才。

进度:第一季度,拟定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规程,做好第一批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发放的准备工作。

开展第二批海外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

第二季度,拟定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征求意见稿)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大留学人员来深创业的扶持力度,起草修订《深圳市出国留学人员创业前期费用补贴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争取出台海外高层次人才评审办法;筹备组织驻澳大利亚海外高层次人才联络处挂牌活动,启动联络处工作。

第四季度,组织举办第十一届国际人才交流大会;借助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的平台及发挥四个驻海外人才联络处的作用,邀请海外优秀人才来深考察。

市外国专家局
(七)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目标:培养和储备适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升级需要的各类人才,提高公职人员的任职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进度:第一季度,研究制定2012全年职业培训工作计划。

第二季度,组织实施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实施赴港项目等境外培训。

职业能力建设处
(七)统筹开展各类职业培训。

第三季度,加强技校教学管理,做好技工学校学籍管理、毕业证书核发、国家助学金审核发放工作,继续落实国家免学费政策。

第四季度,全年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服务7500人次,发放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0万人,技工院校在校生发展到3万人。

职业能力建设处
(八)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

目标:完善公务员分类管理和聘任制改革,提高公务员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进度:第一季度,向省申请授权我市单独招考。

通知单位申报招考职位,规范职位条件设置,起草招考公告,为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考做前期准备。

第二季度,组织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考,完成招考的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工作。

第三季度,完善公务员分类招考制度,按照职位类别设定笔试科目和面试方式,提高招考的针对性。

第四季度,组织一次聘任制公务员公开招聘,完成招考公告发布、报名、笔试、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工作。

组织若干期公务员分类管理赴港培训专题班和研修班。

公务员管理处
(九)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管理工作。

目标: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充分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进度:第一季度,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常设岗位设置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开展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业务系统开发需求调研。

第二季度,研究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设置管理办法。

第三季度,推进市、区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设置业务管理系统的开发与应用。

第四季度,拟定事业单位非常设岗位设置管理暂行办法。

职员与雇员管理处
(十)推进劳动关系协调工作。

目标:落实《劳动合同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建设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

进度:第一季度,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系统测试工作,按仲裁院内部集中测试与市区集中测试两个阶段逐步推进。

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系统推广集中培训。

第二季度,正式启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信息系统。

系统工作小组分别到各区仲裁机构跟进系统推广使用情况,并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

发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

第三季度,开展信访系统功能使用现状和需求调研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平台建设。

第四季度,2012年11月上旬至2013年春节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工资支付情况大检查活动。

仲裁院、劳关处、信访处、监察支队
四、公众参与及监督渠道
公众可选择以下方式,对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皮书事项进行咨询、投诉或提供相关建议:(一)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

(三)拨打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服务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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