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亦求新,亦求异新”——《结构主义的音乐美学探讨》评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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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李晓东(1997- ),男,汉族,山西大同人。
主要研究方向:民族音乐学。
一、音乐美学研究中的或否因素
在我国当代,有关音乐美学的研究论题主要集中在音乐形象、音乐的内容和形式、音乐是如何反映现实以及音乐的社会功能这四大部分。
关于这四大部分,王次炤教授在《探讨》中通过列举当前我国以及西方音乐美学界主要的几种看法,并分析了其观点。
音乐是否有固定的形象,这是学界一直有争论的命题。
在学科的发展历史当中,音乐形象被视为音乐美学研究中最重要的论点。
音乐作为一种听觉艺术,与美术不同,较难在感受的一瞬间建立一个确定的音乐形象,但与美术相通的是,音乐艺术是非具象性的。
如果在听众聆听一段音乐之后,让听众描述这段音乐的形象,其所描绘的内容则应该是主观世界的想象。
而音响本身并不能构成所谓的音乐“形象”,音乐形象实则是音乐中音符的运动形式。
在主体接收到这种形式后,主观世界与客观音响臆造出来的一种“通感”。
就像文学作品中,通过作者的笔触,描述了些许生动的场景,当读者在读后通过作者的描述与自己的主观世界相联系,从而创造出的一个虚幻的形象。
在音乐世界中,音符就是传情达意的文字。
作曲家们通过音符的排列,创造出意境,听众接收后开始“创作”音乐形象。
从作曲家到听众,这一完整的“关系链”才真正地将音乐创作完成。
如果把作曲家当做第一作者,演奏(唱)家认作第二作者,那么笔者看来,在音乐形象的创作上,听众则是参与其中的第三作者。
在音乐的内容和形式这一部分中,最主要的焦点和争论点集中在音乐的内容这一板块。
在书中作者阐述了当前音乐美学界主要的两种看法即“自律论”与“他律论”。
三国时期,我国著名的思想家、音乐家嵇康亦提出了“声无哀乐论”,他认为“心之与声,明为二物”,成为我国最早带有“自律论”色彩的音乐美学思想。
19世纪奥地利著名的音乐美学家——汉斯立克即是美学自律论的代表人物。
在他的著作《论音乐的美》中抒发了自己的见解。
“制约着音乐的法则和规律不是来自音乐之外,而是在音乐自身当中,音乐的本质只能从音响结构自身中去理解,只能从音乐的自身去把握音乐。
音乐是一种完
全不取决、不依赖于音乐之外的现象的艺术。
它的内容不是外来的,不是独立存在于音乐之外的什么东西……音乐的内容只能是乐音本身。
”而他律论则认为制约音乐的法则和规律是音乐之外的,也就是说,音乐是受某种外在规律决定的,尤其是情感。
音乐的内容是受人类情感影响而决定的,不同的人对同一音乐即同一音响会产生不同的反应,很难想象所有人对同一音乐片段是同样的认同感。
也有部分学者认为音乐的内容是一种精神内容,即是自有的,又是外来的。
在《探讨》一书中,作者举出伍雍谊《关于音乐的内容》这一文章中的观点:“音乐是一种艺术,是人的一种精神创造活动的产物,是有精神内容的,这种内容,是与乐音运动形式与生俱来的。
从音乐作为一个内容与形式的统一体来说,它的内容是存在于它自身之中的。
”因此,音乐的内容可以说是自有的。
另一方面,音乐是人类社会生活在作曲家头脑中反映的产物,人类社会生活是音乐作品的精神内容的唯一来源。
从人的精神创作的产品和客观世界的关系来说,音乐的内容又是外来的。
”这种说法折中了“自律论”和“他律论”,是一种中庸的看法。
对于这些争论,学界并没有一个客观标准。
其中的争论则亦像是百家争鸣,各有所长。
在较为复杂,并具有交叉性质的学科中,如果标准化、模式化某一观点,其实是“蹩脚”的,这样的行为不光会限制学科内容的丰富甚至会阻碍学科的创新发展。
因此,辩证地看待学科问题是我们亟待拥有的意识。
二、结构主义视域下的音乐美学
在《探讨》这本著作中,二、三、四、五章都是通过结构主义的思想来分析音乐的本体、功能、价值和传统的。
这正是本书的独特之处,即与其他音乐美学类著作相异的地方。
“结构”一词作为—个哲学的概念主要来自西方结构主义。
此外,它也是现代系统论研究的主要对象。
结构主义与系统论,从它们的形成和发展来看是互不相关的两个理论范畴,但从方法论的角度来看却有着许多一致性,特别是对于结构的认识,两者几乎是不谋而合。
一般系统论的创始人LV.贝塔朗菲曾经说过:“对象的系统性,是结构主义的对象概念的必要条件。
”所以,
摘 要:王次炤教授所著的《音乐的结构与功能——结构主义的音乐美学探讨》(以下简称《探讨》)是一本从西方结构主义角度切入,把音乐美学作为研究对象,对音乐的结构与功能进行阐释的一本著作。
全书从音乐美学在新文艺思潮中的思考入题,围绕音乐美学的逻辑起点始述,探讨了音乐美学的起源发展、历史脉络、逻辑结构以及国内的研究现状。
接以创新性的角度,以音乐的本体结构、功能结构、价值结构和传统结构四个方面展开,从结构主义的视角来审视音乐艺术。
作者以传统为底蕴,又佐以新的视角来分析;采用西方结构主义来解题,用新颖的“方法论”来解构中国的音乐美学思想。
关键词:结构;功能;音乐美学;评介
“新亦求新,亦求异新”
——《结构主义的音乐美学探讨》评介
李晓东
(河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河北 石家庄 0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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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不仅是一个哲学的概念,也是一个方法论的概念。
在第二章音乐的本体结构中,首先介绍了结构与音乐结构的概念以及联系。
通过分析音乐的动态结构联系,力图在结构框架的范围内整合各元素得出音乐并没有超出由音响、表现和意义三大要素的相互关系所构成的结构边界。
接着在后续的二、三、四节当中分别就音乐结构内部的三要素:逻辑手段——表现、物质形态——音响以及精神内涵——意义来进行阐释。
令笔者印象最深的是音乐结构中的物质形态这一部分。
众所周知,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那么音乐存在的物质形态就是音响。
如果没有音响这一物质承担者,那么表现和意义也就无从谈起。
美国作曲家约翰·凯奇创作的《4分33秒》就是一部全曲休止的无声乐曲。
没有音响的音乐作品,岂不与音乐结构的物质形态之说相悖?单单从音乐本体形态来分析是片面的,运用于润洋先生所提的音乐学分析法,从作曲家的流派和背景去分析音乐作品,就很好解释这部《4分33秒》无声乐曲是如何表现其内涵了。
约翰·凯奇作为美国先锋派作曲家,在音乐上作出了很多重要的尝试。
他的作曲理念可以用“机遇”两个字来形容。
他擅长使用任何环境下的声音,包括杂音、噪音甚至静音等各种传统意义上并不算音乐的声音或者就没有声音来进行创作,并且在实际创作中对音符的选择也是由“机遇”选择。
通过掷硬币、数列的计算、占卜等来决定音符的使用。
这得益于他的老师——勋伯格。
勋伯格在创作中就大胆地使用了许多“先锋”的做法。
在熟知这样的综合背景下,我们就不能简单意义上地把《4分33秒》排除在音响作品之外了。
约翰·凯奇更想创作的是一种先锋的、即兴的机遇音乐。
王次炤教授在书中还指出:“音乐以音响作为物质形态这点确定无疑,问题在于究竟应该把音乐的音响限定在什么范围内?是否仅仅按照传统的说法把它限定在乐音的范围内呢?假如我们是这样认识的话,那么如何理解某些现代作曲家创作的含有噪音音响的音乐作品呢?”并且还举出了波兰现代作曲家潘德列茨基创作的《祭广岛罹难者的哀歌》。
“在这部作品中,采用弓根或指尖敲击乐器的面部,在琴码和系弦柱上演奏所发出的音响,是否由于这些非乐音体系的噪音的运用,就可以否定它是音乐呢?显然不是,所以,单纯以乐音为标准衡量音乐的音响是不够全面的。
”从系统方法论和结构的角度来看,任何组成一物质的要素均是包含在这一物质中的。
音乐也不例外,音乐中的任何音响,不管是噪音还是乐音都是组成音乐这一客观存在的元素。
在音乐的功能性结构中,除了审美功能之外,还有很重要的两大功能。
一个是倾向性功能,主要表现在音乐对各种社会活动产生的影响;另一个则是非倾向性功能,指的是音乐以情绪的方式满足人们精神生活的天然需要。
严格来说,非倾向性功能不仅对人产生影响,也对动植物有一定的影响。
在书中,作者举出了音乐用于治疗的例子,在部分音乐学院也开设有音乐治疗这门课程;对于动植物的影响则是刺激动植物的生长和主张生理机能。
这种不受社会关系制约,而天然产生由音乐满足的倾向一般被视作音乐的非倾向功能。
而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则主要是以
情感的方式影响人们精神生活的某种社会需要。
但是,音乐结构中的情感内容仅仅是一种总体上的精神特征,它是民族、时代以及富有个性的艺术家对于某个特定事件所反映出来的一种概括性的精神内容。
亦是说,音乐的倾向性功能是受主体的社会环境、个人因素等等诸多围绕在主体周围的因素而影响的。
托尔斯泰在听了柴可夫斯基的《第一弦乐四重奏》第二乐章“如歌的行板”后感动得流泪,他说似乎从音乐中感受到俄罗斯人民的苦难。
但事实上,托尔斯泰之所以有那种感受,是因为他由音乐中的感情回忆起以往生活经历中看到人民的苦难而引起的与此类似的感情。
这就是音乐在一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倾向性功能。
假设换一个非俄国的主体来聆听这段音乐,是不会产生与托尔斯泰相同的感受的。
原因有二,一是没有深切感受到俄国人民在水深火热中挣扎的痛苦,二是聆听者不一定具有和托尔斯泰这样伟大的文学大师一样的艺术体验和通感。
因此音乐的倾向性功能是不可能对每个不同的个体产生同样的效果的。
再有,音乐的倾向性功能在实现过程中除了受到音乐因素的影响,同时也会受到非音乐因素的影响。
非音乐因素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限定性,主要指那些确定的文学内容,比如歌曲中的歌词、歌剧中的剧情和唱词、标题器乐的标题等等,这一种非音乐因素给人直观的感受,与音乐密切结合在一起表达情感,较直接。
而另一类为非限定性,主要体现在作品产生的特定条件方面,例如作品产生的时代特点、社会思潮等等。
非音乐因素中的非限定性直接表现音乐的倾向性功能。
王次炤教授在《探讨》中也举出了例子来佐证这一点。
在书的末两章,作者从音乐的价值转向传统。
在价值结构方面,作者介绍了因哲学观念不同而形成的不同价值观,同时建构了音乐的价值实体的内容和如何进行价值评价。
关于艺术作品的评价方式,世上并不存在一种可以适应所有艺术作品的评判标准。
价值评价作为价值关系的主观反映,它必须建立在“主体被社会所规定的合理需要”的基础上,并以此为依据去确立一个客观的判断标准。
诚然,正确的价值评价必须以社会需求为标准。
最后一章,作者从传统的概念入手,进一步阐释了传统与音乐的联结。
而传统思维与新思维的关系则是:传统的思维方式是传统观念得以形态化的保证,而新的思维方式又是传统的观念产生新的形态的基本前提。
三、结语
《探讨》一书,文笔流畅,章节的安排亦是循序渐进。
从美学在新文艺思潮的思考入题,以点带面,突出重点。
后四章关于音乐结构方面的写作,运用了许多其他交叉学科的知识来进行解读。
在较难理解的部分,举出了许多实例,使读者更易明白。
在书中可以窥探到王次炤教授对于美学的研究可谓炉火纯青,才能造就这样优秀的著作。
总而言之,《探讨》一书是极其值得学者们一睹的好书。
参考文献:
[1]于润洋.对一种自律论音乐美学的剖析——评汉斯立克的《论音乐的美》[J].音乐研究,1981(04):1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