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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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广州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事项名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二、事项编码:gz2511001-001
三、业务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且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四、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
2、《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二、三十三条
3、《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第二十六条
五、申请条件:如属于该事项在《办事指南》中的业务范围内,又按要求提供了所需的立案材料的建设单位和个人,应视为具备申请条件。

六、办理材料:
七、审批范围:广州市
八、办理时限:政府投资使用储备用地类的5个工作日;其他4个工作日
九、审批程序:受理—审查—决定。

十、核准数量:无数量限制
十一、审批部门:广州市规划局及各分局
十二、窗口办理地点、联系电话、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十三、收费标准:不收费。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范本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范本

(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变更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5)工程验线申请中山高技术产业火炬开发区工程验线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规划验收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7)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小品和室外装修报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小品和室外装修规划许可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施工图审查及报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9)规划报建变更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报建变更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划变更业务申请中山市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分局:兹有特向贵局申请办理(原业务编号:)的内容变更。

具体内容如下:原批复事项:拟申请变更事项:以上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人(单位):(盖章)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年月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申请表(10)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与报建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11)市政工程设计要点申请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设计要点申请表初始号:业务编号:。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申请(一)申请条件。

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二)申请条件的根据:《城乡规划法》第37、38条,《XX省城乡规划条例》31、35、37条。

(三)申请方式:申报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现场提交申报材料(四)申请书示范文本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五)提示申请人应当按规定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二、受理(一)受理条件:申请人需提交如下申报材料:1、建设单位出具的申报委托书;2、建设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单位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3、规划部门及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1)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2)通过土地市场以招、拍、挂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供应)》及附图,提交《XX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成交确认书》及《XX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

(3)申请进行土地储备前期整理的,提交《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与土地储备授权批准文件。

4、《建设用地钉桩测量成果报告书》(含《建设用地钉桩通知书》与《钉桩坐标成果通知书》原件。

5、测绘部门按建设用地钉桩成果及绘图要求绘制的1/500或者1/2000地形图5份(用地范围涉及多个区(县)行政区划或者者建设单位为多个单位的,需相应增加地形图份数)。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材料。

(二)告知内容1、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印章(本行政机关核发的文件除外);2、受理条件随建设项目类别不一致而有所差异,请在申报前向规划管理部门咨询。

(三)岗位及职责岗位责任部门:市规划委机关、市规划委规划分局或者市规划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的受理部门。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责任部门: 规划管理处3、管理目标: 保证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许可对象: 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 (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5.承诺时限: 20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6、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三、五、七、八条(3)《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二条7、设立理由: 选址布局关系到有限的土地资源及空间资源的配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第一阶段初审(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本年度有效的投资计划批文, 拟建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各一份。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意向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等;③环保评估意见及处理方案一份;④外资、合资项目, 外埠迁兰或外地驻兰项目及综合开发项目等, 还需有省、市政府的批准文件一份;⑤有上级主管部门应取得上级部门的意见;⑥总平面关系布置示意图。

(2)办事程序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发送征询意见函(3)审批时限: 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审查上报(1)申报资料各部门征询意见函(2)办事程序收取征询意见函—审查—拟文上报(3)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第三阶段核发(1)申报资料①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②1/500兰州市坐标平面系统和高程系统现状地形图三份, 地形图经核放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等。

(2)办事程序: 提出选址意见、规划要求—局业务会审定—核发(3)办理时限: 8个工作日9、收费标准: 不收费10、监管措施有效期半年, 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项目未批准立项者, 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具体内容
1.2 项目背景:
具体内容
1.3 项目规模:
具体内容
1.4 项目需求:
具体内容
二、选址建议
2.1 地理位置优势分析
具体内容
2.2 生态环境影响评估
具体内容
2.3 城市规划要求符合程度
具体内容
2.4 交通便利程度评估
具体内容
2.5 用地性质符合程度
具体内容
2.6 土地条件适宜度评估
具体内容
三、选址原因
3.1 地理位置优势
具体内容
3.2 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内容
3.3 城市规划统一
具体内容
3.4 交通便利性
具体内容
3.5 用地性质符合
具体内容
3.6 土地条件优越
具体内容
四、选址方案及建议
4.1 项目选址建议
具体内容
4.2 项目建设规划
具体内容
4.3 项目发展前景展望具体内容
4.4 合作伙伴推荐
具体内容
4.5 其他建议
具体内容
五、结论
5.1 项目建设选址的必要性
具体内容
5.2 项目选址建议的合理性
具体内容
5.3 项目未来发展前景
具体内容
最后,根据以上分析和评估,本意见书提出了关于建设项目选址的合理建议和方案,希望相关部门能够进行深入研究并采纳,以推动项目顺利发展。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

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是指在进行建设项目选址时,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规划和环境等因素,对项目选择的地点提出的建设意见和要求的书面文件。

下面将介绍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的程序。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办理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程序之前,申请人首先要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是对项目选址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估的依据,在编制过程中需要考虑到相关的政策、法规和环境等因素。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可行性研究、选址分析等内容。

二、提出选址申请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申请人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选址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其他相关材料,如地理位置图、规划图等。

申请人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选址申请表,包括项目名称、投资规模、选址原因等信息。

三、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收到选址申请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主要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科学性和合规性,以及选址是否符合相关规划和环境要求。

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材料或进行现场勘查。

四、组织专家评审行政主管部门可能会组织专家对选址申请进行评审。

专家评审主要是对选址申请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进行评估,以确保项目选址符合相关技术和环境要求。

专家评审的结果将作为行政主管部门决策的重要参考。

五、发布选址意见书经过审查和专家评审后,行政主管部门将向申请人发布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会明确说明对选址的意见和要求,包括选址区域、用地条件、环保要求等。

申请人在收到选址意见书后,应按要求进行调整和完善。

选址意见书还可以作为项目进一步审批和建设的依据。

六、监督和检查完成选址意见书的发放后,行政主管部门会对项目选址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和检查的目的是确保项目选址符合选址意见书中的要求和规定。

如发现问题或违规行为,行政主管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制止和惩罚措施。

七、其他审批程序项目建设选址意见书只是项目建设的一部分,除了选址意见书,申请人还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其他审批程序,如土地使用、环境影响评价等。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办事指南(试行)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与受理、审查与许可决定、送达与公开。

二、事项名称和代码事项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事项代码:0499三、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上海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核定规划条件。

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受理申请后,应当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四、办理机构(一)办理机构名称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二)办理权限《上海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市、区(县)分工实施意见》(一)历史文化风貌区内建设项目和优秀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变动主体承重结构的建筑大修工程;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中心城历史文化风貌区范围内,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

(二)黄浦江和苏州河两岸(中心城内区段)、淀山湖风景区内的建设项目;(三)世博会规划红线范围内建设项目;(四)全市性、系统性的市政建设工程;(五)保密工程、军事工程等建设工程;(六)人民政府制定的其他建设工程。

前款规定范围以外建设工程,由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区(县)受理点、市规划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及区(县)规划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三)申请文书名称1、申请单位可通过局受理窗口或者局机关网站了解事项办理基本要求,并免费获取、下载《上海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按要求准备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并盖申请单位印章;3、申请单位应当填写送达方式约定单,约定亲自领取的,申请单位代理人应当在接到规土局通知后,自行到受理窗口领取;约定快递送达的,在文书送达时收取快递费。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审批[五篇范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一、办理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二、适用范围: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出让合同申请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主办处室:兰州市城乡规划局规划编制处、用地规划处四、审批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3、《甘肃省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办法》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5、《兰州市重点区域规划管理暂行办法》;6、《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暂行规定》(内部试行);7、《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导则》(试行);8、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业规划;9、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资料:(一)划拨方式供地项目1、申报选址意见书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申报表;(3)市规委会审定意见;(4)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审批制项目)或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文件(核准制项目,原件或复印件);(5)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2x现状地形图代替)。

2、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阶段必备资料(1)申请报告,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报表;(3)自有用地土地证(复印件);使用其他单位国有土地需提供土地证(复印件)及用地协议(原件),道路交通工程、拆迁社会居民房屋的项目不要求提供;(4)建设项目审批(或可研报告批复)、核准、备案文件(原件或复印件);(5)市政府有关会议纪要(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等依据文件、已取得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复印件)及要求提供的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意见(原件);(6)核放过城市五线(红线、蓝线、绿线、黄线、紫线)的1/500现状地形图(图上标注有建设用地的界线及拐点坐标、若无1/500现状地形图或用地面积超过10公顷,可用1/202x现状地形图代替);(7)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图。

什么是选址意见书

 什么是选址意见书

什么是选址意见书什么是选址意见书?又是如何申请的呢?下面就由小编告诉大家吧。

什么是选址意见书选址意见书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证。

选址意见基本情况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主要依据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审批权限县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地级、县级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该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国家审批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并报国务院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一、申请(一)申请条件: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10、《兰州市建筑日照分析管理办法》(试行);
11、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和 专业规划;
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
五、申报材料:
(一)第一阶段——申请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1、申请报告(正式文件),附企业法人工商执照(组织机 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和申报人身份证明;
2、需落实有关问题后重新申报的项目发《建设工程规划审 核意见通知单》;
下步提示:
建设单位凭审定的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到市测绘院制作建设 工程规划许可证附图,凭《建设工程规划审批会签单》和《民用建筑 设计方案建筑节能征求意见表》 到国土、建设等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 续。
(三)第三阶段审批结果:
1、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八、审批注意事项
1、分期实施的建设项目需提交整个项目的总平面规划,但 只批准实施部分的规划方案。
2、申报项目对周边现状建筑或已审定的规划方案及自身的 日照产生影响时,应进行日照分析。
3、建筑方案设计蓝图应与 《建设工程方案设计要点通知书》 (或《建筑方案审查纪要》)及签章附图的要求一致,否则建设单位 必须重新申报建设方案。
5有上级主管部门应取得上级部门的意见;
6总平面关系布置示意图。
(2)办事程序
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发送征询意见函
(3)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 审查上报
(1)申报资料
各部门征询意见函
(2)办事程序 收取征询意见函—审查—拟文上报
(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 核发
(1)申报资料
1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
4、违章建筑须提供执法管理部门或规划管理部门违法建设 处理完毕通知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优秀8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优秀8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优秀8篇)有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范文汇总篇一xx市国土资源局:我单位负责开发建设的××项目已经完成相关前期工作,特申报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现就该项目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建设单位基本情况建设单位设立情况、性质(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驻京部队或其他性质单位)、业务范围和本单位现有用地情况。

二、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该项目建设的相关背景、必要性;项目拟用地选址具体位置、规划依据和所在区域的功能定位,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用地性质、建筑规模以及功能布局等建设方案详细内容;项目投资总额和资金来源;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和已经取得的相关批准文件;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

三、建设项目用地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总规模确定的有关依据、标准和过程等;建设项目用地的现状权属情况,包括总用地中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面积,用地现状中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情况,占用耕地或基本农田的面积,占用耕地的补充方式、标准和资金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用地方式(包括征收、占用)等情况;建设项目相关用地指标情况,包括建筑密度、容积率、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或分摊土地面积)情况等。

特此报告。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办程序篇二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人须提交选址申请,并按要求提供所规定的文件、图纸、资料进行申报。

1、所属市建设工程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法人代码证(复印件);3、向所在市规划局申办《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申请;4、勘测定界图三份(电子光盘一份);5、土地意见函;6、所属区立项批复;7、环保主管部门对该建设项目的初审意见;8、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单;9、规划设计条件图四份;10、土地合同复印件;11、关于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出示原件)。

其他选址材料:重要建设工程或大、中型项目应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1、项目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3、管理目标:保证建设项目的立项,选址和布局符合城市规划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4、许可对象:申请用地的单位[范围:(1)新建、迁建单位需要使用土地的;(2)原址改建需要使用本单位以外土地的;(3)需要改变本单位土地使用性质的;]5、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其它部门、单位交叉办理时间)6、设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条(2)《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第一、三、五、七、八条(3)《甘肃省实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二十二条7、设立理由:选址布局关系到有限的土地资源及空间资源的配置,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的选址和布局必须符合城市规划。

可行性研究报告报请批准时,必须有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选址意见书。

8、申报材料及办事程序第一阶段初审(1)申报材料①申请报告;②本年度有效的投资计划批文,拟建项目所依据的文件各一份。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该项目的批准意见书或会议纪要、意向性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等;③环保评估意见及处理方案一份;④外资、合资项目,外埠迁兰或外地驻兰项目及综合开发项目等,还需有省、市政府的批准文件一份;⑤有上级主管部门应取得上级部门的意见;⑥总平面关系布置示意图。

(2)办事程序申请—受理—踏勘现场—初审—发送征询意见函(3)审批时限:2个工作日第二阶段审查上报(1)申报资料各部门征询意见函(2)办事程序收取征询意见函—审查—拟文上报(3)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第三阶段核发(1)申报资料①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审批意见;② 1/500兰州市坐标平面系统和高程系统现状地形图三份,地形图经核放城市规划道路红线、绿线、蓝线等。

(2)办事程序:提出选址意见、规划要求—局业务会审定—核发(3)办理时限:8个工作日9、收费标准:不收费10、监管措施有效期半年,自签发之日起半年内项目未批准立项者,选址意见书自行失效。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项目名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责任部门:规划管理处3、管理目标: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合理调控空间资源。

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选址意见书的内容
选址意见书的内容包括:
1.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和建设规模,选址意向用地情况,占用土地类别,拟建项目组成内容等。

2.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

主要包括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以及批准的用地申请、规划条件、土地使用要求等文件名称和主要内容。

3. 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理由。

主要包括申请单位情况,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地点及建设条件,如建设地块现状、地质、气象、水文等情况。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请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范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最新6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范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最新6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范文《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最新6篇有关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范文汇总篇一合同编号: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编制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一致,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1.2项目性质:1.3建设单位:1.4工程地点:1.5项目规模:1.6委托内容:根据相关环境保护管理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并提交(项目)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并协助甲方通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条编制依据2.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2.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2.5《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第三条评价工作的主要内容3.1建设项目概况;3.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3.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3.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3.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3.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

第四条工作期限工作期限: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五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5.1甲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经费;5.2甲方向乙方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基础资料(包括近一年内环境监测报告、气象资料等环评所需资料);5.3甲方对乙方开展工作进行必要的配合;5.4乙方严格按照约定的时间完成编制任务,向甲方提交正式的环境影响报告表份;5.5乙方应按专家评审会要求,免费提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等资料,并按评审会要求进行修改完善;5.6乙方所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要求,同时还必须满足国家对此类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的有关标准和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单位:菏泽市规划局报送材料要求:1、现势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工程)报送材料要求:1、现势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和日期条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建、扩建)报送材料要求:1、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结构安全鉴定书:①加盖评估单位资质证章;②加盖注册结构师资格证章。

4、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项目)报送材料要求:1、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结构安全鉴定书:①加盖评估单位资质证章;②加盖注册结构师资格证章。

4、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盖单位公章。

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

主要是建设项目名称、性质,用地与建设规模,供水与能源的需求量,采取的运输方式与运输量,以及废水、 废气、废渣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1.经批准的项目建议书; 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 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讯、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4.建设项目配套的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居住及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 5.建设项目对于城市环境可能造成的污染影响,以及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和风景名胜、文物古迹保护规划的 协调。 6.建设项目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 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 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书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选址意见
基本情况
主要依据
选址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见书
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
01 法律依据
03 审批权限
目录
02 选址意见
选址意见书( permission notes for location):是建设工程(主要是新建的大、中型工业与民用项目) 在立项过程中,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建设项目是否符合规划要求的意见书。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是 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有关建设项目的选址和布局的法律凭据。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计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提出审查意见,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
中央各部门、公司审批的小型和限额以下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及法律依据范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及法律依据范文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内容及法律依据范文建设项目用地选址意见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性质、用地和建设规模;供水、能源需求、运输方式和运量;废水、废气、废渣等的排放方式和排放量。

(2)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主要依据:(1)批准的项目建议书;(2)建设项目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3)建设项目与城市交通、通信、能源、市政、防灾规划的衔接与协调;(4)建设项目配套生活设施与城市生活、公共设施规划的衔接与协调;(5)建设项目对城市环境可能产生的污染影响,与城市环境保护规划、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规划的协调。

(3)建设项目的选址、用地范围和具体规划要求。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除应当载明建设项目的地址和用地范围外,还应当包括附图和附件,明确有关问题。

附图及附件是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的证明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图、附件由发证单位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三十六条国家规定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批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批准并出具选址意见,报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批准。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

程序:(1)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荣成市建筑方案设计管理条例》的要求,持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方案和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深化设计的建筑方案,向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选址和方案审批(成山城区及其他乡镇规划由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山分局、成,成山分局、成山分局镇村建设办公室提出意见后,报规划管理办公室审批)。

(2)规划管理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经现场踏勘,确定初审意见,并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规划要求的建设项目进行申报,环境保护和土地利用局审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8.05.26•【字号】陕建发[2008]121号•【施行日期】2008.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陕建发[2008]121号)各设区市规划局(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08年4月17日厅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建设厅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的实施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陕西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通知的实施意见》、《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新开工项目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三条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的核发按照建设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其中需要国家、省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应取得项目所在地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初审意见,报省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其中扩权县的建设项目,提供扩权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

市、县级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县、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实行批准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应先向发展改革等项目审批部门报送项目建议书,再依据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实行核准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先向城乡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单位:荷泽市规划局报送材料要求:1、现势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 ;③加盖有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但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新建工程)单位:荷泽市规划局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和日期条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提供复印件,但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加盖单位公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改建、扩建)单位:荷泽市规划局报送材料要求:1、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 或1:1000 :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结构安全鉴定书:①加盖评估单位资质证章;②加盖注册结构师资格证章。

4、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盖单位公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市政工程)单位:荷泽市规划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工业项目)报送材料要求:1、现状地形图:①反映本地块及周边至少50米范围内现状全貌及规划道路红线;②图纸比例1:500或1:1000;③加盖测绘资质证章;④图纸为原件。

2、施工图:①符合经批准的建筑方案;②按A4幅面装订成册。

3、结构安全鉴定书:①加盖评估单位资质证章;②加盖注册结构师资格证章。

4、其它资料若不能留存原件,可以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同时提供原件以备当场核对,并盖单位公章。

临时建筑工程规划许可单位:荷泽市规划局。

河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河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许可事项】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日期: 2008-11-18 22:49字号 [ 大 中 小 ] [ 背景颜色] [ 打印文章 ] [ 关闭本页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河北省城市规划条例》3、建设部、原国家计委颁布的《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条件 国家审批、核准的大中型和限额以上的建设项目及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部门审批或核准的建设项目,由项目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意见后,报省建设厅核发选址意见书。

申请材料目录 1、建设行政许可申请书。

2、《河北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申请表》一式二份,并附《申请表》电子文档;3、需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立项的建设项目,应附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拟上报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有关批准文件;需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项目,应附拟报批的项目申请报告。

4、工业项目、其它对周边建设条件和环境有特殊要求或建成后可能对他人权益造成影响的建设项目应就下列内容做出专题说明。

①项目运营和生产工艺的基本情况,对能源、运输和市政设施配套(包括电力、电信、给排水、道路、燃气、供热等)的基本要求;②项目建成后可能对周边地区带来的影响以及建设项目对周围地区的建设控制要求;③有关环境保护(三废排放量及排放方式)、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的要求和措施;④其他特殊要求。

5、标明建设项目拟选位置和用地界限的地形图两份(折叠成A4大小,并附在选址申请表后)。

地形图范围要涵盖与建设项目相临的道路、配套基础设施(包括道路、给排水、电力、煤气和通讯等),并在图上注明,同时加盖项目所在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公章,予以确认。

地形图比例尺一般采用1:500或1:1000,建设项目用地规模较大的也可采用1:2000。

6、由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供的标出项目拟选用地位置的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图一份(项目选址在城市总体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以外的,应按法定程序对总体规划进行修改,将建设项目用地纳入规划建设用地后再予以审批),并加盖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公章,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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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
普安县城水源点至水厂供水管线工程选址意见书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
普安县城水源点至水厂供水管线工程建设用地规划
许可证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4)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
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5)工程验线申请
中山高技术产业火炬开发区工程验线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6)建设工程规划验收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申请

初始号:业务编号: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规划验收申请

初始号:业务编号:
(7)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小品和室外装修报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
户外广告招牌、建筑小品和室外装修规划许可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请(施工图审查及报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9)规划报建变更申请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报建变更申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中山火炬开发区规划变更业务申请
中山市规划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兹有特向贵局申请办理
(原业务编号:)的内容变更。

具体内容如下:
原批复事项:
拟申请变更事项:
以上填报的内容及提交的所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其内容是真实的。

如因虚假而引致的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承担,与审批(或核准)机关无关。

申请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承办部门意见:
年月日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施工图修改备案
申请表
(10)市政工程施工图审查与报建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规划许可证申
请表
初始号:业务编号:
(11)市政工程设计要点申请
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工程设计要点申请

初始号:业务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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