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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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医院药房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县医院药房管理,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
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县医院药房的药品采购、验收、保管、调配、销售、售后
服务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我县医院药房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药品
的质量和安全,满足临床用药需求。
第二章人员管理
第四条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
业知识和技能,并接受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个人档案。
第五条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每年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
行健康查体,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六条药房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执行岗位职责,保持工作环境的整
洁和卫生。
第三章药品管理
第七条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1. 购进药品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供应商,严格执行药品采购程序,确保药品的
质量和安全。
2. 验收药品时,要逐批验明药品的包装、规格、标签、生产批号等信息,确保与
采购记录相符。
第八条药品的保管
1. 设置与诊疗范围和用药规模相适应的药房、药库,确保药品储存条件的适宜性。
2. 按照药品的特性储存,注意温湿度控制,防止药品的变质和损坏。
3. 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对过期、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产品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药品的调配
1. 药房工作人员在调配处方时,应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确保处方的准确性和用药的安全性。
2. 发出的药品应注明患者姓名、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并做好记录。
第四章服务质量管理
第十条药房工作人员应热情接待患者,提供耐心、细心、专业的服务,解答患者的疑问,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有效。
第十一条建立患者用药咨询制度,为患者提供用药指导,解决患者在用药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第五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工作人员,医院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对在工作中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医院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县医院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