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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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
的意见
【法规类别】食品卫生
【发文字号】巴府办发[2014]38号
【发布部门】巴中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0.16
【实施日期】2014.10.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的意见
(巴府办发〔2014〕3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提升“巴”字号农产品社会公信度和市场竞争力,加快建成山区现代农业示范市和西部绿色经济示范区,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巴食巴适”公用品牌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任务
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主力、协会主管”原则,重点围绕椴木耳菇、高山茶叶、食饮巴药、生态畜禽、优质粮油、特色果蔬、巴河水产、风味食品等八大类特色优势农产品,按照“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双牌共建模式,抓好授权许可、质量监管、
原料生产、市场拓展、投融资支持五大环节,着力完善公用品牌建设体系,做大做强“巴食巴适”品牌,努力走出一条“品牌响、市场旺、流通畅、加工深、产业兴”的山区现代农业发展新路子。
到2020年,建成以成渝西绿色食品供应基地为重点,以北上广优势农产品直销为支点,以特色农产品出口为亮点的“巴食巴适”产品营销网络体系。
将50%以上“巴食巴适”授权许可企业(专合社)培育成产值超亿元企业(专合社),其中产值超3亿元企业10家以上,2-3家企业跻身上市公司。
全面提高“巴食巴适”品牌市场美誉度和竞争力,把“巴食巴适”打造成为全国驰名品牌。
二、重点工作
(一)完善授权许可体系。
按照“积极培育、严格准入、质量管控、动态进退”的要求,“巴食巴适”产销协会负责品牌的授权许可和日常监管。
各县(区)设立协会分支机构-“巴食巴适”联络处,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具体负责辖区内候选企业(专合社)的培育扶持、遴选推荐、日常监管。
产销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聘请种植、养殖、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门负责授权考察推荐和年检评价工作。
加快完善“巴食巴适”标识使用管理办法,出台“巴食巴适”八大类主导产品分类质量技术标准,实行严格的准入制度和违规必退的动态管理制度。
(二)强化质量监管体系。
认真落实政府总体责任、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行业协管责任,加快构建“巴食巴适”产品监管“四位一体”责任体系,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到2017年,全面建成“巴食巴适”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体系,实现生产有记录、原料能溯源、流通可追踪、信息好查询;加强巴中云顶茶、米仓山核桃、通江银耳、巴药、南江黄羊、巴山土鸡、青峪猪、翡翠米、空山马铃薯等特色优势农产品良种繁育、栽培管理、加工流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建设,实行标准化生产,确保产品品质;加强“巴食巴适”品牌忠诚度培育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工商、质监、食品药品监管、
公安、农业、科技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重点监控、动态抽检、常态打假、依法监管,有效维护“巴食巴适”品牌公信力。
(三)夯实原料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