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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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株洲市规划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本市城乡规划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和修改市城市总体规划;负责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重要地段修建性详细规划;负责修建性详细规划、专业规划以及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乡镇、村规划的审查;负责组织编制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年度规划的实施计划。
3、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包括临时)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4、实施城市规划管理监督检查,查处违反城市规划的建设行为。
5、负责对全市规划设计工作的管理以及规划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建筑设计方案的规划审查;负责城市设计的管理。
6、参与国土规划、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参与有关建设项目的扩初设计审核和可行性研究工作;参与对城市国有土地出让计划和供应的管理。
7、负责县(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审查与报批;指导监督县(市)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按权限审批或参与审查县(市)大、中型建设项目选址。
8、负责指导规划信息和规划展示工作。
9、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10、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一)内设机构设置。
株洲市规划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教育科、机关党委、工会、技术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科、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城市设计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法规信访科、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四个分局及1个副处级单位规划监察支队。
纳入财政部 2018 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包括局本级和二级预算单位:
1.株洲市规划局本级
2. 株洲市规划展览馆、
3. 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株洲市规划局本级以及所属二级预算单位(株洲市规划展览馆、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株洲市规划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所属二级事业单位决算(株洲市规划展览馆、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
第二部分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详见附表,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6085.96万元,支出合计5909.21万元。
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611.2万元,增加11.1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及项目经费增加;支出总计增加406.64万元,增加7.3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收入合计608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076.59万元,所占比例99.85%;事业收入0 万元,占0%(该项无数据);经营收入0万元,占 0%(该项无数据);其他收入9.37万元,所占比例0.1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支出决算合计5909.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43.81万元,所占比例70.12%;项目支出1765.4万元,所占比例29.88%;经营支出0万元,占0%(该项无数据)。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6076.59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5472.74万元,比上年决算收入增加611.2万元,增幅11.17%。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及项目经费增加。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909.21万元,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5502.57万元,比上年决算支出增加406.64万元,增幅7.3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及项目经费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5254.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8.92%。
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8.16万元,增幅9.09%。
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标准上调及项目经费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结构情况及占比)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54.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95.75 万元,占3.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2万元,占 4.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75.03万元,占 3.33%;城乡社区支出4661.68万元,占88.7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 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1.08万元,支出决算为 525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
比预算增加173.37万元,主要是上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增加调增工资等。
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9.76万元,支出决算为 195.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98%。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部分零星支出未申请额度。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480.44万元,支出决算为4661.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增加规划编制项目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9.87万元,支出决算为2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0.96%。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规定通过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解决。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81.01 万元,支出决算为175.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支出相应减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89.05万元,所占比例66.4%。
其中:人员经费2046.56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4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8.2万元,支出决算为48.50万元,完成预算的5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具体情况如下:
1、与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相比总计减少39.71万元,减幅45%;其中:
公务接待减少22.12万元,减幅91%,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文件,减少接待,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13.39万元,减幅24.79%,主要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
因公出国(境)费减少4.2万元,减幅42%,因公出国考察一次,费用相应减少。
2、与2017年决算数相比减少8.04万元,减幅14.2%;其中:
公务接待减少2.38万元,减幅53.36%,一是严格执行中央、省市文件, 减少接待,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减少4.48万元,减幅9.94%,因强化内部管理,厉行节约费用相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用相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决算5.80万元,占 11.9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40.62万元,占83.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08万元,占4.3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主要是工作磋商等出访任务较计划减少。
全年安排机关、和其他部属单位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2%,主要是本单位陆续实施公务用车改革,公务用车费用支出下降。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本单位本年度未更新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40.62万元。
主要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机关及所属二级机构局和其他部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为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主要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行为。
其中:株洲市规划局2018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19个、来宾424人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 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收入为645.45万元,与2017 年相比,减少11万元,下降 1.6%。
主要原因是:费用压缩。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为645.45,与预算减少4.55万元,下降0.7%。
主要原因是:费用压缩。
本年结余结转为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 2018 年度规划编制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 1765.4万元,占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117.69%(本年项目支出预算1500万元)。
本单位共组织对规划编制专项经费项目开展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 1765.4万元。
一是
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及时报送专项编制绩效目标。
二是深入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对资金实施绩效自评和核查,在此基础上形成自评报告。
三是强化评价结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我局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和指导下,紧扣加快建成“一谷三区”、实现“两个前列”总任务,深入研究、有力落实长江经济带、国家城市群等重大发展战略,扎实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不断提升规划引领能力和服务水平,重点开展了以下几项工作:高点站位谋大局,国家战略有力落实,顺应“多规合一”改革趋势,推进新一轮总规修编。
对标改革求突破,政务服务转型提速,落实“产业项目建设年”和“最多跑一次”要求,推进政务服务改革,推行产业项目规划审批事项3天办结制等强效有力的规划服务举措。
截至11月30日,今年共核发选址意见书1570.26万㎡,规划条件通知书1292.68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403.88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78.94万㎡,收取配套费6.98亿元。
持之以恒惠民生,专项工作加快推进。
大力推动“城市双修”工作。
牵头制定“城市双修”三年行动计划。
顺时应势务实效,依法行政更加规范积极推动集中行政执法改革。
紧扣实际修订技术管理规定。
严格快速进行交办图斑清查。
从严从实抓管理,党建水平稳步提升。
2、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截止至12月底,已完成4大类42个编制项目的采购、合同签订、方案审查、成果公示及报批等工作,基本完成全年编制工作任务。
全年42个项目的采购工作,原计划编制资金1700万元,实际采购资金1555.45万元,节约编制资金144.55万元。
截止至12月底,42个项目均已按计划完成编制工作,并组织进行了相关审查、审批和验收,最终形成了编制成果。
所有编制项目已全部按要求纳入规划成果管理应用,切实指导了相关区域的项目审批和服务,有效促进了城市建设科学有序发展,为把株洲建设成为生态宜居城市打下了坚实的规划基础。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度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851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452.9万元,降低19.6%。
主要原因是:二级机构株洲市规划信息中心收费项目因政策原因取消,收入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9.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96.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42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53.1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8 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其他
我局于2019年1月29日与株洲市国土资源局合并,并更名为株洲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本资料仅供参考,请以正式文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