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什么都没有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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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离婚什么都没有怎么办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已经结婚了的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是有两种方式的,一种是协议离婚,另外一种则是诉讼离婚,但是不管是那一种离婚方式都是要按照法律规定执行的。

那么下面我为你整理了女方离婚什么都没有怎么办的相关知识,欢迎阅读,希望能帮到你。

一、女方离婚什么都没有怎么办
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如果对方有过错,你可以适当多分财产以作补偿。

但一般不存在赔偿的问题,就离婚要求精神损失费或青春损失费的,法院不会支持。

1、原离婚证丢失或者被盗:这种情况可以由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向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申请补发;
2、户口本登记的婚姻状况登记错误:这种情况需要到民政部门开具相关证明,然后凭此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更正婚姻状况;
3、双方是通过诉讼的方式终止婚姻关系,离婚判决书或离婚调解书即为有效凭证,不需要再到民政部门领取离婚证,如果想再婚,那么当事人直接带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户口本去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

二、离婚后房子怎么分配
(一)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

(二)婚后一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属一方的财产。

(三)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根据《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只要夫妻间没有事先对于房产明确约定产权归属于其中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的购房人或者房屋所有权人是哪一方,不论购房合同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上面是否载明共有人,不论夫妻双房的出资份额多少,该房产均属于夫妻双方共同共有。

(四)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五)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六)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如果能够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那么该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直接归属其本人,除非是双方书面约定该房产作为双方的共同财产。

如果不能证明偿还贷款的资金全部是由购房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支付的,则应当视为夫妻双方共同偿还的按揭贷款。

此种情况下房产归签订购房合同的一方所有,但是房屋两种价格差额部分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配。

(七)父母参与出资并取得房产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夫妻双方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
女个人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

同时该部分资产作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分割房产价值重应当予以扣除。

但是父母在婚前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的除外。

如果是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买房产的,一般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不得索回。

该部分资产作为夫妻双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但是父母在赠与时候明确声明是对夫妻其中一方的赠予的除外。

如果是父母对子女的出资为借款,婚前借款的作为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借款的,作为婚后共同债务。

当对于父母出资不能证明是赠与还是借款的,推定为赠与。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四十条补偿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介绍多多少少也应该知道,夫妻离婚不管是通过协议和诉讼方式离婚都是需要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才能进行办理的,如果对财产分割等问题不满意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有关女方离婚什么都没有怎么办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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