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户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小区住户物品搬出管理规定
1.0 目的
保障业主财产安全,维护小区正常的生活秩序,避免因物品放行问题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0 范围
适用于丽江花园内住户搬出大件物品时的操作程序。

3.0 职责
3.1 各区岗位当值员负责对住户搬运大件物品的监控。

3.2 各封闭小区门岗负责办理住户搬运大件物品的放行手续。

3.3 丽字楼物品放行手续的办理由配套服务部前台文员负责办理,无前台文员当值时,由区域领班/负责人办理。

3.4 东西门岗/封闭小区门岗/大堂管理员负责核查放行手续。

4.0 内容
4.1 业主亲临办理,须核对业主资料,确认身份后方可办理放行手续,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交给业主,同时留底一份备查。

4.2 业主家属式亲友办理。

4.2.1 须持业主亲笔签名的委托书,核对经手人的有效证件后予以办理,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交经手人,并复印经手人身份证与《物品搬出登记表》留底。

4.2.2 若经手人无法取得业主委托书,经办人须电话与业主联系并核对身份证号码(在电话中确定业主的身份)经业主同意后方可办理,填写《物品搬出登记表》并复印经手人的身份证留底。

4.3 租户办理
4.3.1 若符合4.2.1、4.2.2的要求,则按4.2.1、4.2.2的操作办理。

4.3.2 若不符合4.2.1、4.2.2所列情况,须由中介公司出具证明,中介公司除出具其所需的证明外,须同时附以下二份文件中的其中一份。

A 业主授权委托中介公司全权办理该物业内物品的亲笔签名书。

B 出租物业时,包含该物业室内物品清单内容的租约或协议的复印件。

若租约或复印件中未包含以上内容,除提供租约或复印件外,还须提供有业主亲笔签名的该物业物品清单或复印件。

5.0 相应表格
5.1 《物品搬出登记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