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5深圳第三届学生网络夏令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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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5深圳第三届学生网络夏令营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教[2005]170号
【发布部门】深圳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05.05.10
【实施日期】2005.05.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05深圳第三届学生网络夏令营的通知
(深教〔2005〕170号2005年5月10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基〔2004〕10号)和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深文明委〔2004〕3号),加快我市网络文明工程建设,提高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网上活动,现决定从今年5月起至暑假期间举办“2005深圳第三届学生网络夏令营”。
此次活动以“诚信文明,从我做起”为主题,由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以深圳教育城域网为平台面向广大中
小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网上活动,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共同营造绿色、安全、和谐的网络健康环境,同时也进一步推动我市教育信息化的建设。
本届夏令营将设置网络知识竞赛、网上辩论、智能机器人、学习主题网页制作、边玩边学等项目。
为确保本次夏令营活动顺利进行,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筹备委员会,承担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承担专题活动任务的单位,要做好专题活动的实施方案,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水平。
三、各学校要组织师生积极参加此次活动。
附件:
“2005深圳第三届学生网络夏令营”活动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教基〔2004〕10号)和深圳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专项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的通知》(深文明委〔2004〕3号),加快我市网络文明工程建设,提高中小学生的网络道德素养,充分利用教育信息网络资源,引导学生健康文明上网,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培养中小学生的科学精神和实践能力,发掘学生的创造潜能,推动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的深入发展,拟在2003、2004年举办网络夏令营的基础上,继续举办2005年深圳中小学生网络夏令营。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以“诚信文明,从我做起”为主题,在活动中应大力倡导诚实守信的美德,号召学生要讲诚信,做文明人。
面向我市广大中小学生,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网上活
动,引导学生从我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从点点滴滴做起,培养良好的道德素质,以此推动网络文明建设,共建绿色网络,共同营造文明、安全、和谐的网络健康环境。
二、活动目的
1.开展网络道德教育,加强学生网络文明、安全的意识;
2.丰富广大师生的暑期生活;
3.促进我市教育信息化的普及应用和教育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同时推动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实践应用,提升学生网络应用的意识和能力;
4.培养学生探索和创新精神。
三、组织机构
本次活动由我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市教育局、市科技和信息局、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主办,成立活动组织委员会,下设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全市各中小学在教师的指导下,组织学生自愿参加活动。
1.主办单位: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深圳市教育局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