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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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09-12-4 11:40:01 阅读(2022) xsc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
法
(试行)
一、目的意义
学生工作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德育目标和加强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
随着学校高职高专学生人数的增多,大量的、具体的大学生工作都要靠系来完成。
因此,制定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对于完善学生工作运行机制,规范学生管理,夯实工作基础,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量化考核的原则
1、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既注意查看资料,又注重调查研究,尽可能全面准确地反映系学生工作情况,实事求是地肯定成绩,较为客观地分析查找存在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提供依据。
2、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不仅为考核而考核,而重点是以考促改、以考促建,以考核标准为准绳,以系实际工作成效为依据,明确系学生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指导系加强基础建设,促进工作规范化、上层次、上水平。
3、严格过程、注重结果的原则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既看重过程,也注重效果,以过程反映工作的规范性和持续性,以结果反映工作的有效性。
在考核中强调过程与结果的结合,更注重工作效果。
4、坚持共性、鼓励创新的原则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在坚持统一内容、统一标准的基础上,注意发现和总结各系的工作经验和特色,做到既坚持共性要求,又鼓励改革创新。
5、纵横比较、激励鞭策的原则
学生工作量化考核既进行系自身的历史比较,历史地、辩证地、科学地评价工作,同时也进行系之间的比较,达到相互学习借鉴,同时激励先进、鞭策落后,促进学生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三、考评的组织领导
由学校分管领导负责,建立党办、行办、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督导室、保卫科、校学生会等职能部门和群众组织负责人组成的考评小组。
考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学生处处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考核形式和步骤
1、各系成立自评工作小组,对照考核指标体系,先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2、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系自评报告和相关材料,安排考核日程。
3、校考核领导小组集中一段时间到各系进行考核。
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资料、问卷调查、座谈了解等方式进行。
4、各有关职能部门和群众组织,根据集中考核情况,结合平时考核,对各自负责的条目赋分,并报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5、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综合考核情况对系进行公示,并对有异议的问题进行审核。
6、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无异议的考核结果向校分管领导汇报。
7、校分管领导审定考核结果。
8、向学校校长办公会、党委会汇报考核结果。
五、考评时间
1、每年9月1 日前各系对照学生工作考评指标内容进行自评,并写出自评报告,向校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相关材料。
2、9月20日—9月30日,考评办公室审查各系上报材料,并组织对各系学生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3、10月中上旬公布考评结果,并召开总结表彰大会兑现奖惩。
六、考核的项目及权重分配
1、考核指标体系设9个一级指标,45个二级指标,80个观测点,总计100 0分。
一级指标中,组织保证110分、学生教育210分、学生管理200分、学风建设180分、党团工作85分、基础文明70分、宿舍建设80分、社会实践30分、校园文化35分。
2、考核设特别项目并附加分(总分不超过50分):
①工作有创新和特色加5—20分。
由系申报,校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研定所加的分数。
②学生在全国、省、市组织的重大活动或比赛中,为学校争得荣誉的加5—10分。
由系申报,校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研定所加的分数。
③学生英语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通过率为第一至第四名分别加1 0,7,4,2分。
④毕业生就业工作综合排名在前四名的分别加10,7,4,2分。
⑤学生中有较大影响的创造发明成果、好人好事等突出事项的,由系申报,校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研究加1—10分。
七、考评结果的使用
1、根据考评结果评定达标单位和不达标单位。
总分在700分(含700分)以上的为达标单位,700分以下的为不达标单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论总分多少均视为不达标:
①发生重大政治案件;
②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
③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此三种情形的认定由校考核小组成员集体研定。
2、达标单位中考核总分排在前二名的系,学校授予“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3、凡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的,学校颁发奖金,总分第一名颁发3000元,第二名颁发2000元。
对其它达标单位颁发1000元。
4、凡被评为学生工作先进单位第一名的系,班主任优秀等级比例提高10个百分点。
5、对考核不达标的系,同时在各级奖助学金评定和评优评先中指标适当下浮。
八、考评纪律
1、各系平时要注意各种原始资料的积累,要严肃认真地做好自评,并按时报送自评材料。
2、学校各职能部门和群众组织要根据职责分工,注意做好平时的考查、考核工作,各条目考核都要有事实依据。
3、各系在填报各种数据、材料整理中要实事求是,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视为考核不达标,并通报全校,对经办人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4、考核工作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努力做到客观、公平、公正。
如发现有关人员在考核中不秉公办事或营私舞弊,视情节轻重将给予批评教育或必要的纪律处理。
九、系学生工作量化考核办法及考核指标体系,从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2009年3月17日
系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