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财务报销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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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财务报销制度的通知
关于调整财务报销制度的通知
根据中直管理局05年审计整改意见要求,经请示学院领导,现对财务报销制度进行调整,具体调整说明如下:
1、调整原电话费、出租车费、餐费等原始票据核销制度,
对此类费用报销采取原始票据入账的办法,请经费管理
员报销时整理粘贴整齐。

2、报销程序为:经管员初步审核原始发票的六要素(付款
单位、商品名称、单价、数量、金额、时间),金额大
小写是否一致、有无涂改,填制支出凭证,经部门“一
支笔”领导、经办人、验收人签字,并将同类发票整理
粘贴在发票粘贴单后面(粘贴在凭证范围之内);会计
审核制单,经管员核对金额并签字;出纳按照记账凭证
付款。

3、由于原始票据全部要存档保存,请大家注意票面整洁、
签字方章盖在发票背后左上角。

4、餐费礼品费报销一律记入部门招待费,并严格控制在预
算之内,不得超支。

5、非本院人员领取讲座费、劳务费要求由本人签字,学院
按照税法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6、部门购置办公用品一律写清商品名称、数量、单价或附
明细水单,300元以上购置应由3人签字,符合固定资
产条件的物品须办理完固定资产入帐手续后再到财务处
报销。

7、填制差旅费报销单须写明出差人员、任务、地点,外出
考察由主管院长签字。

8、千元以上支出须使用支票,支票使用有效期为十天,借
出支票需在2周内持发票办理还款报销手续,若不能及
时办理请到财务处办理借款手续。

9、专项支出报销需持专项报告及合同,经财务处长签字后报销。

10、日常公务报销发票时间跨度不超过2个月,遇节假日顺延。

请注意按工作进度做好工作安排,不得年底突击花钱。

11、坚持季末对帐制度,各部门经费管理员应坚持认真记账,遇有特殊情况应及时和财务处进行对帐,保证部门
经费帐与财务处账面的一致性。

12、根据税务局通知,国税发票从2005年1月1日起,地税发票从2005年7月1日起采用新版样式,下面附新版发票样票,请大家注意鉴别。

13、报销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财务处
2005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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