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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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工作的通
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闽考院普[2017]23号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日期】2017.05.27
【实施日期】2017.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考院普〔2017〕23号)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福州市高招办: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考〔2017〕1号)规定,为做好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已参加2017年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报名、且在高职(专科)学习阶段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银奖、铜奖,福建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根据国家项目安排应参赛,无正当理由不参赛的除外),福建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金奖的考生(以下简称“获奖
考生”)。
二、申报办法
6月11日前,获奖考生须持本人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6月12日前,有关高职院校初核并汇总后,须按附件要求报送省教育考试院,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的考生名单经省教育厅有关职能部门和省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并公示无异议,方可参加单独考试。
二、考试安排
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定于7月1日(周六)举行,考点统一设在福州市第十五中学(地址:福州市台江区五一南路44号)。
考生须于6月28日-30日凭本人账号和密码,自行登录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数字服务大厅-专升本招考”栏目,打印本人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考试科目
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各类别考试科目为2门单独命题的公共基础课,每门满分150分,总分满分300分,每门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具体考试科目详见闽教考〔2017〕1号文件。
四、工作要求
1.2017年专升本单独考试是我省普通高校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获奖考生及家长关注的热点。
各设区市教育局、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宣传服务力度,确保让符合条件的考生知晓政策、按时报考。
2.有关高校应加强获奖考生资格审核工作,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