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国导游知识竞赛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题库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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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全国导游知识竞赛旅游政策与法
规案例分析题库及答案
2020年全国导游知识竞赛旅游政策与法规案例分析题库
及答案
1.XXX参加了由某旅行社接待的青岛、威海等地精品六
日旅游团。

在通往景区的旅游车上,导游XXX开始推销自费
项目“帆船出海”,迫于无奈旅游团的部分团员交了200元/人。

导游带领交钱的旅游者参加了“帆船出海”,其他旅游者在车上等待。

他们回来时天色已晚,导游说:“今天太晚了,万平口
广场我们就不参观了,去了也看不到什么。

”因此,合同行程
中约定的参观万平口广场被取消了。

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1)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旅行社不得
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也不得安排另行付费旅游项目,除非双方协商一致或旅游者要求,且不影响其他旅游者行程安排。

(1分)
2)在本案中,导游XXX推销了自费项目,并安排部分
旅游者参加,导致合同约定的部分景点未能参观,影响了其他旅游者的行程安排。

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分)
3)旅行社和导游应当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接受
行政处罚。

(2分)
2.XXX带着父母去峨眉山旅游,在清音阁生态猴区游览时,该区域未设置安全警示。

当他们走到一个小桥上时,突然窜出来好几只猴子,直奔他们身前。

他们赶紧躲闪,但由于XXX的母亲躲闪不及,一只猴子咬了她的小腿一口,然后开
始翻她的口袋。

虽然猴子没有找到任何东西,但又把她的右手大拇指咬伤,伤口长达一厘米左右,鲜血直流。

事发后,咬人的猴子逃之夭夭。

尽管XXX呼救,但景区工作人员并未出现。

最后,在其他旅游者的帮助下,XXX找到了景区医务室,并
支付了100元医药费,为其母亲注射了一针狂犬疫苗。

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1)根据《旅游法》第八十条规定,旅游经营者应当以明示的方式事先向旅游者说明或警示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情形。

(1分)
2)在本案中,XXX母亲在景区内被猴子咬伤的小桥附近并没有相关的警示标志,景区没有尽到安全警示义务。

因此,景区应当承担XXX母亲所受损害的赔偿责任。

(2分)2)旅行社在行前说明会上承诺有当地导游接待,但实际上未能履行,造成了旅游者的困扰和不满,旅行社存在过错。

(1分)
3)旅行社应当对合同中所约定的酒店进行核实,并确保其符合合同约定。

如果酒店与合同约定不符,旅行社应当及时处理并为旅游者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

(1分)
4)旅行社应当为旅游者安排熟练的导游,确保旅游团的游览质量。

(1分)
2) 根据《旅游法》第三十六条规定,旅行社组织出境或接待入境旅游应当安排领队或导游全程陪同,但该旅行社未安排领队,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当按照《旅游法》第九十六条受到行政处罚。

3) 由于旅行社安排失当,造成部分项目和景点未能安排参观,住宿也未达到标准。

根据《旅游法》第七十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

在行程结束后,旅行社应当给予XXX一行人赔偿。

4) 关于双方协商后打车前往酒店,XXX一行人垫付了费用,旅行社应当按照约定返还费用。

5) 根据《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当一方已履行主要义务,另一方接受并参加了旅游活动,可以认为旅游合同已经成立。

在此案中,XXX已经支付了团款并参加了旅行社安排的活动,因此可以认定旅游合同成立。

另外,根据《旅游法》相关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书面旅游合同,但旅行社未能遵守法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

此外,旅行社擅自安排购物项目,违反了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也应当受到处罚。

8.XXX一家报名参加了美国豪华十五日旅游团,但旅行过程中出现了多项问题。

首先,住宿和餐饮未按约定进行,海鲜大餐未能兑现,饱腹感不足。

在游客强烈要求下,餐饮改为中式自助餐。

第三天,旅游团原定参观夏威夷的珍珠港和亚利
桑那纪念堂,但领队擅自取消了后者,之后参观的景点时间也被大幅缩短。

最后,领队带领游客来到了一个珊瑚购物店,但这个购物店并不在合同中约定。

XXX要求在大巴车上休息,但车却停在远处,导致他只能在购物店待了一个小时。

根据《旅游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旅行社应当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旅游行程安排。

因此,旅行社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9.XXX想要报名参加某旅行社的XXX,旅行社提供了一张宣传单,上面写明住宿标准为三星级饭店。

XXX看到后决定参团,但在签订合同时并没有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就轻易地签了字。

到达拉萨后,XXX发现自己入住的是经济型饭店,而不是宣传单上所写的三星级饭店。

他联系旅行社核实,但旅行社称合同上写明该团住宿标准为经济型饭店,没有违反合同约定。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签订包价旅游合同应当包括九项内容,旅行社应当向旅游者详细说明合同的主要条款。

本案中,旅行社没有尽到详细说明的义务,因此应当退还部分旅游费用给XXX。

同时,XXX也应该对合同条款进行仔细阅读,特别是主要条款。

1)《旅游法》第十六条规定,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旅游者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投诉和举报。

旅游者有权要求旅行社提供合同书面文本,合同应当明确约定旅游者的权利和义务,旅游行程的时间、地点、项目、标准、费用、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内容,以及旅行社应当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1分)2)旅行社未在合同中明确载明餐饮标准、住宿标准、游
览项目的时间安排等内容,违反了《旅游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1分)
3)导游在提供早餐时虚报标准、提供不符合合同约定的
餐食,以及未兑现承诺的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按照《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进行处理。

(1分)
4)旅行社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理的餐饮和住宿条件,
导致旅游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应当依照《旅游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分)
15.XXX在与某旅行社签订的韩国济州岛邮轮旅游合同中
受伤,当时邮轮铁门边的钢片刮了她的右脚脚趾,导致血流如注。

尽管经过医务人员治疗并缝了两针,她的整个行程也受到
了很大的影响。

回到上海后,XXX要求旅行社进行赔偿,但
旅行社却表示责任在船方,双方互相推卸责任,导致XXX的
事故责任无人承担。

根据旅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由于地接社、履行辅助人的原因导致违约的,由组团社承担责任;组团社承担责任后可以向地接社、履行辅助人追偿。

因此,某旅行社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6.导游XXX带领团队前往厦门旅游,但遇到台风,
XXX与该团队商量后达成口头协议,改为前往广州旅游。


旅游过程中,XXX带领该团队游览了行程以外的一处景点,
门票为60元,并向该团队推荐所谓的质优海鲜产品,导致团
队成员购买了这些产品,但回程后发现其质量不佳并且价格过高。

根据旅游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行社应当与旅游者订立合同,口头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应按照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给予行政处罚。

此外,XXX擅自增加景点,不符合旅游法第
三十五条的规定,应按照该法第九十八条处罚。

同时,诱骗购物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应当受到处罚。

17.2014年7月份,安徽旅游者XXX在海南旅游期间反
映导游存在擅自减少服务项目和增加行程外消费项目等问题。

经调查发现,该旅游者所支付的1350元根本不足以支付合肥往返海口机票(1400元)、组团社正常操作费和导游的服务费用,导游还向旅行社支付每位旅游者400元的人头费。

根据旅游法第九十六条规定,要求导游垫付或向导游收取费用的行为应当受到处罚。

此外,旅行社以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招徕旅游者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受到处罚。

近年来,国内各地景区门票价格频繁上涨,给旅游者带来了负担。

一些景区为了限制游客数量,设置了多道门票或者通过将不同景点门票合并出售提高门票价格。

这些做法涉及到旅游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旅游法第四十四条,不同景区门票或者同一景区内不同游览场所的门票合并出售时,合并后的价格不得高于各单项门票的价格之和,旅游者有权选择购买其中的单项票。

景区内的核心游览项目因故暂停向旅游者开放或者停止提供服务的,应当公示并相应减少收费。

此外,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不得超过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

景区应当公布景区主管部门核定的最大承载量,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并可以采取门票预约等方式,对景区接待旅游者的数量进行控制。

景区门票价格应当向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6个月公布价格变动。

景区应当明示另行收费的游览项目。

另外,某旅行社在注册时未向旅游局备案经营旅游业务,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十条的规定。

该旅行社设立分社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也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

依据该条规定,设立分社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分社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011年5月,XXX调查发现,抚顺A、B、C、D、XXX
在《辽沈晚报》和“抚顺旅游网”发布了违规的出境旅游广告,但实际上这五家旅行社都没有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证。

该行为违反了《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

因此,XXX决定对
这五家旅行社各处以停止发布出境旅游广告并罚款10万元的
行政处罚。

对于XXX的案例,涉及以下法律问题:旅游团队领队应
当向旅游者介绍旅游目的地国家的相关法律、风俗惯以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并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民族风俗和生活惯,这是《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惯、文化传统和宗教,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这是《旅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此案中,旅游者法律意识欠缺,不知道强行滞留酒店是违反旅游目的地法律的行为,以向旅行社和导游施压的方式盲目维权,激化了矛盾。

因此,旅游者在选择旅行社时应注意旅行社的资质和旅游产品品质。

同时,在旅途中遇到服务质量问题,应注意收集证据,可与旅行社协商解决,也可在完成行程后向旅游合同签订地或者被投诉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旅游投诉处理机构投诉。

在旅行前,旅行社应提醒旅游者按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了解保险的保障范围,并根据旅游项目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险,以减少意外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8月9日,XXX的E8256航班由普吉飞往香港因机况原
因被泰国航空管理当局禁止起飞,导致近300名中国旅游者滞留普吉岛。

经过中国驻泰国领事人员的协调,XXX向滞留旅
游者提供了食宿,并有部分旅游者自行购票回国。

XXX协调
安排了226名滞留旅游者分两批赴曼谷,并安排分批回国,费用由XXX承担。

从法律角度来看,旅游者滞留境外时,组团社应积极协助解决问题。

组团社应按照包价旅游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遇到
特殊问题不可推卸责任,应积极协助处理。

组团社委派的领队应具有相应的语言能力和旅游从业经历,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尽力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

另外,《旅游法》规定,旅行社组织旅游活动应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

航空公司是旅游活动中的主要供应商,旅行社应充分考虑其资质、经营状况及抗风险能力。

如果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将依照《旅游法》第九十七条对旅行社做出行政处罚。

廉价航空公司为了控制营运成本,规定有不提供免费行李托运、不提供免费食品、不承担航班延误责任等限制条款。

旅行社组织团队旅游时,如果选择廉价航空,应如实向旅游者说明有关限制条款,并在旅游合同中约定。

同时,应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旅游者选择廉价航空时,应充分了解有关限制条款,做好各方面的出行准备。

XXX是某保险公司的客户,该保险公司赠送了他一张港
澳游旅游券。

旅游券上写着:“持本券自行到达深圳跟团每人
收220元(导游小费和口岸费),全程再无任何费用”。

XXX
到达深圳后,发现同团的20多人都是持券旅游的。

在皇岗口岸,导游要求每个旅游者签购物协议,否则不能去香港。

到达
香港后,导游没有按旅游券上约定的行程游览,而是带旅游者进了一家珠宝店,随后将店门锁死,旅游者被关了3个小时。

店里的珠宝质次价高,每位旅游者平均购物3000元以上。

经调查,该旅游券的发行方没有旅游经营资质,无偿向保险公司提供旅游券。

分析该案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
1)如需执券旅游,请向当地旅游部门核实旅游券发行方的资质,切勿盲目出行。

根据《旅游法》,设立旅行社应当取得旅游主管部门的许可,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将受到处罚。

2)根据《旅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旅行社不得以不合理的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诱骗旅游者,并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旅游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旅行社违反该规定的将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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