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韶关中考招生录取和中考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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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广东韶关中考招生录取和中考改革试点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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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017〕15号)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的通知》(粤招办〔2018〕4号)的要求,我市中考改革试点从2017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执行,并且要求2018年指标到校生原则上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为稳妥推进我市中考改革试点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现对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中考改革试点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2018年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参照其他地市的做法,在2016年普通生线下降10分、2017年降20分的基础上,今年由原来省规定的“原则上不得设限制性分数线”调整为“普通生线下30分内录取”。

报考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和韶关市田家炳中学的指标到校生的生物、地理科成绩的录取资格条件按照2017年规定执行,即生物、地理科成绩均需达到C级及其以上。

二、华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的录取批次调整到提前批,不影响其他批次录取。

三、从2021年起(即2018年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普通高中指标到校生一律不设“限制性”分数线。

报考广东北江中学、韶关市第一中学、韶关市田家炳中学的指标到校生的生物、地理等学科成绩的录取资格条件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按新的改革试点方案执行。

此前我市印发的相关文件内容如与本通知有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请各地各校将本通知精神迅速传达到各初中学校和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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