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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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
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8.06.10
•【字号】苏卫医[2008]33号
•【施行日期】2008.06.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苏州市卫生局关于做好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的
通知
(苏卫医〔2008〕33号)
各市、区卫生局,园区、新区社会事业局,各有关医院、市疾病控制中心、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有关要求和卫生部、省卫生厅的通知精神,2008年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将在7月5日-6日举行,为做好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考场安排:
1.全市公卫类考生全部集中到市疾控中心考试;
2.全市口腔类考生全部集中到苏州口腔医院考试;
3.全市中医类考生全部集中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考试(书院巷20号);
4.全市临床类考生全部集中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考试(书院巷20号)。
请市疾控中心、苏州口腔医院、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落实医师资格实践技能考试的场所及有关物品。
二、考官抽调:
1.市疾病控制中心落实公共卫生医师考官的抽调;
2.苏州口腔医院落实口腔医师考官的抽调;
3.市中医院落实中医医师考官的抽调;
4.临床类考官的抽调;
各有关单位抽调临床类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具体名额如下:
附一院14人(内科7人、外科3人、放射1人、心电1人、检验2人);附二院13人(内科7人、外科3人、放射1人、心电1人、检验1人);附儿院7人(内科3人、外科2人、放射1人、检验1人);市立医院(总部)21人(内科12人、外科4人、放射1人、心电1人、检验3人);市立医院(北区)13人(内科7人、外科3人、放射1人、心电1人、检验1人);市立医院(东区)15人(内科8人、外科3人、放射1人、心电1人、检验2人);市五院10人(内科8人、放射1人、检验1人);市广济院8人(内科7人、检验1人);吴中医院11人(内科6人、外科3人、检验2人);木渎医院8人(内科5人、外科3人);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6人(内科6人)(附表)。
请各单位将抽调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名单务必于6月25日前报送我局医政处(传真:65235402)。
三、考官培训:
定于7月3日下午1:30在市中心血站五楼会议室举行,请各有关单位安排好工作,通知临床类实践技能考试考官准时参加培训。
二ОО八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