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决定(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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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
船舶管理条例》的决定(2009)
【法规类别】渔业管理
【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1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9.11.27
【实施日期】2009.11.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决定》已于2009年11月27日经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的决定(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对《浙江省渔港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作如下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