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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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书
一、全县老年产业的基本情况
1、老年人口概况
泗阳县面积平方公里,常住人口万,城镇人口占全县人口的22%,辖11个镇,5个乡,设99个居委会,153个村委会。

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万,占总人口的%。

其中:重点优抚对象中老年人3926人,城市“三无”老人153人,五保供养对象3242人,低保户39706人(城镇:11621人;农村:28085人),家庭中空巢失去自理能力的老人6523人;收入较高的家庭的老年人24465人,占老年人口%。

当前,我县人口老龄化已进入高峰期,每年老年人口以%左右速度递增,全县人口老龄化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老龄化程度高,老年人口占全县总人口的%;其中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万人,占老年人口的12%;二是老年人口基数大,预计到2015年前后,将突破14万人;三是老年人口增长速度快,到2020年我县将净增老年人万人;四是预期寿命高,全县老年人平均预期寿命达岁,百岁老人有23人,年龄最高的达到105岁。

五是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及惠民政策的普及,需要入住机构养老的老人将逐年增加,特别是政府保障的五保老人、“三无”人员、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失能老人等需入住机构养老的人数越来越多,
2、老年服务机构的布局和运行情况
全县城区登记在册的老年公寓共有10家(农村没有老年公寓),除泗阳县社会福利院公立的外,现已拆迁,其余9家均为私营,布局和运行特点为:
(1)零星分散,布局不尽合理,北边有夕阳红康复颐养院是省厅命名的省级示范性养老机构,可接纳老人500人;南边聚福老年公寓,座落在大运河南岸,月季花园旁边,可接纳30名老人,已入住20人;
其他7家都集中在城中,①南山老年公寓已入住78人,座落在桃源中路西三巷6号;
②幸福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3人,座落在太平路西5巷14号;
③金色港湾老年公寓入住8人,座落在东工业园区丁沟桥西侧;④银河老年公寓入住10人,座落在银河东路13号;⑤养心苑老年公寓入住105人,座落在人民南路68号;⑥爱心老年服务中心入住16人,座落在桃源中路18号;⑦快乐老人老年公寓,座落在延安路61号,现已入住老人65名,可接纳120人;接纳能力参差不齐,南边和东边缺位。

(2)运行不太规范,需强化管理,经过我们历年检查验收,除夕阳红康复颐养院和快乐老年公寓、养心苑老年公寓三家内部管理、环境卫生、安全设置等基本符合要求外,其余的都不同程度存在脏、乱、差及安全设置不配套、夜间无人值班等问题,对此,我们有的当面指出,有的作了书面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得到了较大的改观。

(3)供求矛盾比较突出。

目前,全县9家老年公寓仅
能接纳800人,10年12月统计实际入住仅480人,入住率未到60%,据调查,目前尚有较大数量的老人准备入住到老年公寓,但由于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封建思想观念的束缚和场所功能配套不完善等因素影响,他们望而止步。

据测算仅城区万老人,70%为70岁以上老人,其数量为万,按90%居家自养,尚有2800人需要入住社会服务机构,与仅能接纳800人的老年服务机构相比,差距太大,全县公办乡镇敬老院18家,建筑面积28800平方米,现有床位2897张,实际入住2144人,全县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人、城乡低保户中的失能老人、城镇“三无”、五保老人共计10720人,都需要政府保障其基本的生存权力。

因此,科学规划,逐步建设和改造、扩建一定数量,布局合理的上规模、高标准的综合性的老年服务机构迫在眉睫。

同时急需创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并形成覆盖全县的服务网络。

3、县政府扶持老年事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1)大力发展居家养老服务。

依托社区,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康复护理和精神慰籍等服务,让老年人既不脱离家庭,
又能获得专业化的社会服务。

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托老所)建设应纳入住宅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到2012年底,城市社区基本建立多形式、全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30%以上的农村社区(村)依托敬老院、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等现有设施资源,建立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站),基本建立起覆盖城乡、满足不同老年群体多层次养老需求的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

对独立建设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标准的一次性给予3万元建设补贴。

居家养老服务机构招用符合领取公益性岗位补贴条件的人员,政府按规定给予补贴。

经过近2年的努力,我县已建成省级示范性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84个,2011年计划创建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一个,a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53个,全县已基本形成居家养服务网络。

(2)积极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建福利性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省市有关条件的,在供地、贷款、规费、基建、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

投资1000万元以上,床位超过150张:①政府划拔供地20亩;②给予2年期100万元贴息贷款扶持;③经验收符合省级示范性老年服务机构标准给予每张床位1000元建设补贴;
④按实际入住老人的人数,分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给予每人每月50、100元、150元的生活补贴;⑤按省市有关规定减免相关税收。

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用电、用气、用水费用按照民用价格标准收取,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用酌情给予减免。

电话、网络使用费按民用价格收取,有线电视收视费按单位终端总数的30%收取。

⑥对具备医疗机构设置条件的养老机构,可申办医疗执业许可证。

对具备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条件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二、需求分析
①基本情况:2015年,全县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为万人,80周岁以上老人万人,在各类机构养老的老年人2624人,占老年人总数%,提供社会照料服务体系没有完全建立,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刚刚起步。

居家养老的老人占老年人总数90%,其中有42%为空巢老年家庭,城区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0%,农村空巢老人占老人总数的45%。

②需求分析:在居家养老的老人中,他们有30%需提供照料服务,有28%家庭子女无法解决老年康复护理问题,医院费用高住不起,在家子女忙于工作为生计无暇顾及,老年服务平台没有建立,随着城建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相当部分家庭不愿意将老年人病危时放在家中,住医院费用又高,最盼望有个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机构。

现在全县五保供养对象3202人,城镇“三无”老人152 人,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老年人3926人,低保对象家庭失能老人3020人。

无监护人、孤弃儿832人,这些弱势群众政府应当重点保障食宿、医疗等。

然而,全县还有2857家庭收入较高的老年需要社会提供高端服务,(日常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心理支持、康复教育等服务)。

根据我县各类老年人状况及人口老龄化加剧发展的趋势,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生活方式的转变,老年服务业呈现日益增加的需求。

“十二五”期间,全县将新建老年公寓7家,其中城区5家,乡镇2家(王集、新袁)建筑面积万平方米,占地面积140亩。

公办的综合性老年服务中心已启动,2011年上半年投入运行,可接纳200位老人,以乡镇敬老院为依托,扩建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8家,新增建筑面积万平方米。

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健身场所发展居家养老中心118个。

预计总投资亿元(不含利用资源资金),政府应承担亿(17个综合性服务中心亿,118个社区服务中心590万元,1所公办老年福利中心1500万元,应急救助信息平台网络建设120万元)。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城乡发展,逐步建立城区和涉农社区一体化养老体系,建立健全养老服务机构。

2012年全县城区所有社区都要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每乡镇都要以敬老院为基地建立一所综合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农村30%的村建成居家养老服务站,同时根据要求配齐专职服务人员,为辖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供培训和养老服务平台。

县域城区示范养老公寓为依托,
建立服务指导中心,加强对服务机构指导,开展好养老服务活动交流等活动。

加强对全县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服务的行业管理和指导。

改善、提升乡镇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功能,实现敬老
院向区域性社会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转型。

将全县18个敬老院进行改扩建新增建筑面积平方米。

新增床位2212张。

整合社区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建身所资源发展社区养老服务中心,为居家养老的老人提供日间托养所,陪护,助餐、送餐家政服务,医疗康复,应急救助,法律维权,精神文化服务。

每个社区老年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30平方米。

全县要达到118家约占村(居)社区总数1/3。

今后凡新建住宅小区,农村康居示范村必须将居家养老服务站纳入整体规划。

三、我县老年发展的存在问题
由于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刚刚起步,推进困难不少,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缺少配套措施,起步工作乏力。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质上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工作,没有政府的参与和支持是很难持久开展下去的。

目前还缺少与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相适应的政府配套措施。

一是我县各级政府对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没有专项经费预算和投入,试点社区也仅是政府将少量资金直接补给敬老院改善一下办公条件,创建一些基础实施,造成工作经费缺乏。

二是社区公建配套项目中没有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其中,很难找到适合开展定点居家养老综合服务的场所。

三是缺少吸引社会服务机构参与的扶持政策,社会服务机构开展居家
养老服务很难得到一定的经济回报,缺乏参与积极性。

四是缺少动员社会志愿者参与的激励机制,对志愿者的激励措施基本上停留在精神鼓励上,造成志愿者很难提供持久的服务。

(二)缺少专业人员,服务水平不高。

目前专职服务人员大多是农村健康老人和少数志愿者,其业务技能往往只能应付一些较简单的生活料理和家政服务,难以应对老人的多样需求。

并且我县相关部门尚无为老服务培训课目,从事居家养老
服务的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培训,服务人员素质、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很难提高。

(三)缺少服务平台,服务项目单一。

没有可以为广大社会老人介绍、提供多样化和个性化服务的居家养老信息服务平台,造成居家老人甚至包括政府了解和沟通服务提供者的信息、渠道十分有限,难以通过服务平台从市场中寻找中意的服务提供者。

造成供求双方交流不畅通、信息不对称、相互缺乏信任度,也导致服务提供者难以准确了解居家老人的真实需求,难以准确把握服务项目的定位,提供最为需要的服务。

(四)缺少社会共识,社会重视不够。

社会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尚未形成共识,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够,对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视和投入不够,严重影响了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发
展。

同时老年人“花钱买服务”的生活理念和消费习惯没有普遍形成,向政府“等靠要”的思想在相当一部分老年人的头脑里根深蒂固,也一定程度制约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向市场化、体系化发展。

四、今后推进我县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几点建议
根据我县人口老龄化呈现的几个特点,居家养老服务是社会保障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是破解养老难的有效措施,是政府必须予以重视、全社会必须予以关注的一项工作。

推进此项服务工作,应坚持“政府主导、依托社区、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工作方针。

(一)政府主导,全面推进
政府应转变观念,对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给予更多的重视和扶持,特别是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起步阶段,服务开展的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府对其的态度和支持力度。

一要广泛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应当广泛开展系统、持久、深入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一个社会关心支持,个人积极参与的良好氛围。

正确引导社区开展社会化家养老工作,树立居家养老服务典型,逐步向全县推广,最终建立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满足社会需求。

二要制定扶持政策,提供政策保障。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是一种带有社会福利性和保障性的工作,政府须有一定的政
策扶持和倾斜力度。

应将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公建配套建设项目,对社区建立带有托老所功能的居家养老综合服务设施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解决养老服务用房及活动场地等问题。

建立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工作经费,拨给社区居委会支配使用,对特殊困难老人居家养老实行补贴,为社会化居家养老服务提供资金保障。

三要整合社区资源,拓展工作空间。

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社区现有的可供开展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资源,充分利用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老年公寓、敬老院等现有公共设施,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服务。

充分做好居家养老服务的社区资源拥有者和经营者的沟通、教育、协调工作,协调各方利益,使社区资源尽可能充分整合和利用起来。

(二)依托社区,搭建服务平台
社区是开展居家养服务的阵地,我们必须依托社区,设置非营利性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为居家养老服务供求双方搭建服务平台,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要摸清社区老人需求,做好工作准备。

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必须先行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摸清社区居家老人的家庭状况、身体状况、居住状况、经济状况、需求状况,并建立详尽档案,为开展全方位、多层次、个性化的居家养老服务打下基础。

二要建立健全服务队伍,提供人员保障。

建立义工队伍、志愿者队伍和社会服务机构三支服务队伍。

积极配合政府做好对由政府出资购买服务的专职服务、公益性岗位和身体健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等人员的选定、组织、管理工作,组成义工队伍,开展服务。

认真做好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要把那些有较强责任感,对老年人又富有爱心的热心人士和机构尽可能吸收到志愿者队伍中来。

同时建立对志愿者的激励机制,促进志愿者队伍的稳定。

着力用好现有的政策,积极拓展多种渠道,采取多种灵活方式,吸引更多正规而诚信的社会服务机构参与到养老服务工作中来,丰富服务内容。

三要沟通供求双方,组织实施服务。

应充分利用现有的政府政策和措施,大力培育可以提供各类养老服务的实体,构建有良好信誉和社会影响力的服务平台,这是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前提。

样丰富服务方式,如动员社区党员和热心居民对高龄独居老人开展邻里守望;动员社区医院组成老年医疗康复组开展经常性的定点和上门为老服务;动员社区法律工作者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动员辖区机关企事业单位与困难老人结成帮扶对子;为有经济能力的居家老人介绍优质而价格合理的家政服务等等。

(三)社会参与,多方提供服务
大力建设和发展向居家老人实施具体服务的各类组织和机构等服务实体,包括社区建立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各
类志愿者队伍和民间组织、辖区机关企事业共建或协作单位以及社会家政服务机构,形成多方参与,互为补充的服务格局。

对政府为主投资的公共服务机构,如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应按照政府的政策规定,实行无偿、低偿或保本服务,体现国家对老年人的福利保障;对民间投资的服务机构,应倡导多让利于老年人,体现社会对老年人的尊重和关爱。

服务组织和机构应树立真诚为老年人服务的理念,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制订奖惩措施,实现规范服务。

实施具体服务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贴近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充分利用机构自身的特点和专长,努力开发多种多样、富有个性的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不断提升服务功能和档次,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特点老人的多样需求。

随着我县人口日趋老龄化、高龄化,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已势在必行,但它又是一项系统的工作,牵涉到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政府、社会、社区、家庭、老人共同参与和努力。

我们要采取先试点后推开的办法,循序渐进,大胆探索,并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稳步推向深入。

泗阳县民政局庄咸华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
居家养老服务站服务协议书
甲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
乙方:养老服务对象或家属
一、甲方承诺:
(一)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

具有志愿者无私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老人服务。

(二)视老人如亲人,服务做到耐心、细致、周到,不怕脏、累、苦。

(三)按照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服务方式,为老人提供优质服务。

(四)及时了解服务对象的需求并调整服务内容。

(五)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居家养老政府购买服务对象。

二、乙方承诺:
(一)正确理解居家养老工作的性质。

对甲方要以礼相待。

自觉按时向甲方支付须自行承担的费用。

(二)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服务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实事求是地对甲方进行工作评定。

(三)服务过程中如对甲方不满,应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如实说明原因,由服务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处理。

三、服务内容,服务时间,服务方式。

以上内容需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确保居家养老工作顺利开展。

甲方负责人签名(盖章):
乙方签名:
年月日
居家养老服务承诺
1. 以人为本,及时了解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优质服务。

2. 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认真接待热情服务,对服务对象咨询的事项应予以一次性告知,疑难问题应约定时间,应予以解决。

3. 落实分管责任制,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各自职责与分工,做到可以办理的事情当场办结,因申报资料不齐全等因素,造成一时不能办结的需向服务对象耐心解释,明确办理的时间和地点。

4. 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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