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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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人民民主专政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人民民主专政是指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对人民实行民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的国家制度,中国人民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的一种形式。

它是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把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同中国具体情况相结合而创建的适合中国
国情和革命传统的政权形式。

“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专政。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在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革命根据地的人民民主专政担负的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任务,只实行对于封建土地制的变革,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农民、手工业者的个体所有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担负的是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任务。

人民民主专政的含义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可以使用专制的方法来对待敌对势力以维持人民民主政权。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政权在人民内部实行民主,逐步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对境内外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以工人阶级为首的人民大众对于反动阶级、反动派和反抗社会主义革命的剥削者的专政。

民主不是属于少数人的,而是属于绝大多数人的,是属于工人、农民和其他一切劳动人民以及一切拥护社会主义和爱国的人民的。

中国的人民民主专政经历了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时期。

当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全国胜利以前,在革命根据地已经建立了人民民主专政,这种专政是解决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任务的,因为它只是实行了对于封建土地制度的变革,并不改变民族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所有制,也是改变农民的个体所有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人民民主专政开始担负由资本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任务,就是说,要把资产阶级和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改变为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彻底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

在长期革命实践过程中,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逐步形成了关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理论体系。

在党的许多文件和毛泽东的许多著作如《新民主主义论》、《论联合政府》、《将革命进行到底》、《论人民民主专政》等文中都明确地提出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

《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把专政同民主联系在一起,这是对无产阶级专政最本质的概括。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阶段,中国共产党在广大农村建立的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政权,就
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雏形。

1949年10 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政权就正式建立起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人民民主专政同过渡时期的情况和任务相适应,主要任务是继续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进而对生产资料私有制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实现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过渡。

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以后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民主专政组成的阶级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工人阶级人数增长了许多倍,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更大;广大农民经过了社会主义改造,工农联盟更加巩固;知识分子总体上已成为工人阶级的一部分;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不存在,原来剥削阶级的成员,绝大多数已改造成为自食其力的劳动者。

国家政权的主要任务是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努力实现国家的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

但阶级斗争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在一定范围内还将长期存在,有时还会表现得相当尖锐和激烈,因此,人民民主专政的专政职能仍不能削弱。

宪法规定,中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

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我国民主的广泛性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第一,民主主体的广泛性。

在我国,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
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

他们平等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权利。

第二,人民享有民主权利的广泛性。

我国宪法第二章确认我国公民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广泛的民主自由权利。

民主的真实性表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

优点:
1、人民民主专政实行大多数人对极少数敌人的专政。

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是坚持国家专政职能的重要依据。

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剥削阶级作为一个阶级已被消灭,阶级矛盾已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

但由于受国内外因素的影响,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在某种条件下还可能被激化。

2、人民民主专政,在概念表述上直接体现了民主与专政的辩证统一。

它明确地表明了我国的阶级状况和政权的广泛社会基础;在实践上能使人们正确理解我国政权的性质和职能防止只强调专政而忽视
民主或只强调民主而忽视专政的片面性,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和对敌人实行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领导力量:都是以工人阶级为领导。

阶级基础:都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国家职能:都有民主和专政两个方面。

历史使命:都要实现共产主义。

人民民主专政是无产阶级专政理论的发展。

是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专政。

是新型的民主与新型的专政的结合。

符合我国国情。

一句话,人民民主专政是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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