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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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北京市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考核评比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编报质量,加强报表数据的利用和分析,完善年度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评审制度,逐步规范我市的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特制定本方法。
第一章考核评比的范围和条件
第一条本方法的考核范围包括市级各部门单位、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
其次条本方法所称市级各部门单位是指:市级各一级预算单位、企业主管局、总公司、集团公司,以及市级各类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及保险公司等。
第三条参与考核评比的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区县必需具备下列条件:
(一)落实了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职能机构或牵头单位,工作分工明确、职责到位。
(二)能够根据市财政局对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的有关文件规定要求,全面落实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上报的各类报表种类齐全并按正式下发的文件、格式和参数上报报表及数据软盘。
(四)仔细执行国家有关会计法规、会计制度及财务制度,不存在信息严峻失真及虚报、瞒报和漏报等行为。
其次章考核评比的组织方法
第四条北京市年度会计(决算)报表的考核评比工作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
第五条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考核评比工作按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两组进行,分别根据本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考核打分,依据评分结果择优评比出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工作先进单位。
第六条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考核评比工作每年组织一次,评比出的先进单位将在全市通报表彰。
第三章考核评比的内容
第七条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考核工作的内容包括:工作组织落实状况、各类汇总报表质量状况、数据录入质量状况、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状况。
(一)工作组织落实状况
各部门单位领导重视程度,具备专职负责报表工作的机构或牵头单位,职责分工明确,计算机及计算机软件操作人员的配置满意报表录入、汇总需要,年报工作的阅历总结和信息反馈等状况。
(二)各类汇总报表质量状况
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上报内容完整,报表口径符合填报要求,表内数据真实、精确,表间数据连接正确,无规律性错误,金额单位符合要求等内容。
(三)数据录入质量状况
预算单位和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中有关财政拨款、人员、机构项目、收入、支出,各类企业报表有关资产、负债、权益、利润、职工人数、国有资产等重点指标精确无误;全部封面标识差错率不超过1%,各项数据全部通过公式审核。
(四)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状况
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根据要求编写,内容完整、全面、重点突出、观点明确等状况。
第四章考核评比的计分标准
第八条本方法计分标准采纳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组织落实状况20分;各类汇总报表质量状况25分;数据录入质量状况25分;各类汇总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状况30分。
第九条工作组织落实状况(20分)
(一)领导重视,亲自抓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有专职负责报表工作的机构或人员;与年报工作有关的各部门工作范围明确,各部门间协调协作好;设备配置满意需要,得4分,缺一项扣1分。
(二)报表收集汇总体系规范、运转正常;牵头单位能充分发挥各项组织职能和作用,得2分,缺一项扣1分。
(三)按统一要求和规定的时间仔细组织报表及软件的层层布置培训;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上报各类报表、数据软盘及说明分析材料,得3分。
(四)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的填报范围实行分户逐级录入;数据资料
全面,不遗漏户数,得4分,缺一项扣2分。
(五)在年报编制汇总过程中,仔细编写上报各种简报、动态,准时反映年报工作的进度状况及有关问题,得3分。
未报简报、动态的扣3分,简报数量少,或不能准时反映工作进度和问题的酌情扣1~2分。
(六)年度汇总会计(决算)报表工作结束后,能够准时对本部门单位此项工作的布置、培训、编制、报送、审查等状况进行总结,仔细撰写并上报工作总结,正确反映工作中的阅历教训及存在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得4分。
未准时上报工作总结的扣2分,工作总结内容简洁,内容不全的酌情扣1~3分。
第十条各类汇总报表质量状况(25分)
(一)各类汇总报表、数据软盘、编表说明和财务分析等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送和会审,得8分,缺一项扣2分。
(二)上报的汇总报表种类齐全、装订整齐、页数完整、挨次正确,得4分,缺一项扣1分。
(三)各类汇总报表按规定的编报口径、格式、内容等要求编报;报表内各项数据真实、精确、完整;表内表间钩稽关系正确、合理,得9分,错一项扣3分。
(四)报表上报手续齐全,各项封面标识填报真实精确,得4分。
第十一条数据录入质量状况(25分)
(一)根据规定的数据格式和金额单位上报;各类任务填报齐全,
得4分,错一项扣2分。
(二)报表数据与软盘汇总相关数据全都;录入数据与汇总数据连接,得8分,错一项扣4分。
(三)正确选择汇总方式;各基础报表间汇总关系清楚;树型结构正确,得3分,错一项扣1分。
(四)数据库结构完整统一,命名规范清楚;数据软盘齐全无损坏,标签精确规范,得2分,缺一项扣1分。
(五)汇编户数精确,实际汇总户数与入机户数全都;户数增减变化缘由解释清晰,得6分,错一项扣3分。
(六)数据软盘不得带有病毒,发觉病毒扣2分。
第十二条报表编制说明和财务分析状况:(30分)
(一)编制说明(10分)
1.编报范围的说明,得2分
2.年初数增减变化状况及其缘由清晰,得3分。
3.表内"其他'项包含内容说明清晰,得3分。
4.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说明清晰,得2分。
(二)财务分析(20分)
财务分析根据不同的报表类别分别进行考核。
各部门单位要对以下指标所反映的状况、存在的问题及造成的缘由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的思路和意见,达不到要求的酌情扣分。
1.企业类、保险企业类、金融企业类、境外企业类年度汇总会计报表财务分析内容包括:
(1)企业资产、负债状况;(3分)
(2)经营效益状况;(3分)
(3)利润实现和安排状况;(3分)
(4)税金缴纳状况;(3分)
(5)资产质量状况状况;(3分)
(6)国有资产总量构成状况;(3分)
(7)其他状况。
(2分)
2.预算单位决算报表财务分析内容包括:
(1)行政性、事业性经费收支状况;(5分)
(2)经费结余状况;(3分)
(3)各项基金增减变化状况;(3分)
(4)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状况;(3分)
(5)预算外资金状况;(3分)
(6)其他状况。
(3分)
3.国有建设单位决算报表财务分析内容包括:
(1)资金占用、来源状况;(5分)
(2)基建投资实际支出状况;(4分)
(3)在建工程状况;(4分)
(4)固定资产交付使用状况;(3分)
(5)结余资金占用状况;(2分)
(6)其他状况。
(2分)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方法由北京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各区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可依据本方法,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考核评比方法。
第十五条本方法自2023年1月1日起实行。
原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下发的《北京市国有资产年度报表考核评比方法(试行)》(京国资综〔1998〕66号)同时废止。